各市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
《2019年甘肅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
2019年8月30日
2019年甘肅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實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現就全省2019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
1.落實黨政責任。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制定深化食品安全改革發展的具體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各項舉措落實到位。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省食安委辦牽頭,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工作機制。修訂《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明確省食安委組織結構、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和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省食安委辦及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強化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健全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對各級政府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省食安委辦牽頭,省食安委成員單位、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嚴格責任追究。依法依規制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明確屬地監管權限,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政府相關部門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管理責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問責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領域不作為、縱容包庇、失職瀆職行為(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檢察院、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
4.實施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繼續做好地方標準清理工作,重點解決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交叉、重復或矛盾等問題。研究制定《甘肅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積極開展食藥物質基礎研究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配合)。加快完善農業地方標準體系,加大標準化生產技術示范推廣。強化農產品生產基地、產地運輸車、暫養池、屠宰場等環節監測抽檢力度(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任務,積極推進食源性疾病溯源體系建設,定期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加強評價性抽檢分析和結果應用。研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預警體系,完善風險交流制度,定期召開風險會商會議(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糧食和儲備局、蘭州海關配合)。加強食用林產品種植等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用林產品及產地環境風險監測(省林草局負責)。推進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鼓勵各級政府將學校食品安全和農村集體聚餐責任險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發揮保險他律和風險分擔作用(省食安委辦牽頭,甘肅銀保監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實施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凈化行動。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強化耕地土壤風險管控與修復。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加強飲用水源地管理和流域水污染防治(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農業綠色生產和節肥節藥,促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嚴格農藥獸藥準入管理,督促落實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制度。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獸藥抗菌藥治理行動,遏制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重點整治蛋禽違規用藥、牛羊肉“瘦肉精”、生豬屠宰注藥注水、水產養殖非法添加、農藥隱形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病蟲害統防統治和全程綠色防控(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深入推進畜禽屠宰企業資格清理,關停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屠宰企業(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展農業品牌提升行動,穩步推進“三品一標”認證工作,“三品一標”農產品年增長率達到8%以上(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推動建立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強化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實施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鼓勵乳制品生產企業建設自控奶源基地,強化企業質量管控,督促企業監測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主動報告風險,嬰幼兒配方乳粉和輔助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達到100%(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快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支持乳制品生產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和家長陪餐制度,推行“明廚亮灶”,逐步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等重點領域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監管,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做好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全面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重點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和“黑作坊”。規范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系,建立農村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機制,凈化農村消費市場(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供銷社,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落實“明廚亮灶”、餐飲安全風險分級管理,支持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標準化水平,鼓勵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后廚直播”。開展餐飲門店“廁所革命”,改善就餐環境衛生。加強網絡銷售食品線上監測、線下檢查,落實食品銷售者、市場開辦者、網絡銷售平臺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分支機構備案率達到100%。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全面實行農村集體聚餐流動廚師登記制度和雙報告制度(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餐飲行業的垃圾分類管理,加強餐廚廢棄物和“地溝油”綜合治理,強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切實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持續開展“隴原護老”以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聯合開展整治“保健”市場亂象,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非法傳銷、食品商標侵權等各類違法行為(省食安委辦、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廣電局、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蘭州海關、省委網信辦、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實施“優質糧食工程”行動。強化屬地監管責任,落實承儲企業糧食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開展糧油品牌創建活動,推動放心糧油示范店建設,提升糧食質量安全水平(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和必檢指標檢測,支持糧食收購企業提升入庫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能力,做好超標糧食處置(省糧食和儲備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12.實施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持續推進“進出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時轉發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風險預警信息和通告,提高進出口食品查檢放行速率,促進食品“優進優出”(蘭州海關負責)。
13.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開展全域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活動,總結推廣創建經驗,完善工作機制和評估方式,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打造“食安甘肅”品牌(省食安委辦牽頭,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工作,全省創建100個省級“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4.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強化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過程持續合規,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人員的法規知識抽查考核合格率要達到90%以上。強化企業生產過程記錄核查,落實從原料入廠、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運輸銷售全過程管理。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開展產品安全自查,大型肉制品生產企業產品自檢自控率達到100%(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15.防范重點食品安全風險。加強肉制品、白酒、水產品、茶葉、嬰幼兒輔助食品等重點食品監管,對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開展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大食品相關產品執法打假力度。加強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管,摸清底數,健全檔案,完善通用衛生規范和生產加工操作規范。深入開展冷庫及冷藏、冷凍食品、食品配送、酒類市場等專項整治行動(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抓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做好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和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省市場監管局會同各有關單位、相關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旅游景區、養老機構、民航、鐵路、高速公路服務區等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加大節假日等重點時段食品安全檢查力度(省文旅廳、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甘肅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抓好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和能力建設,突出食品安全首要職責,確保有足夠資源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執法力量和裝備配備,確保執法監管工作落實到位。農業綜合執法要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重點任務(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檢測檢驗能力建設。加強基層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推進縣級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運行,實現食品、農產品快速監測服務全覆蓋,督促縣級檢測檢驗機構加快資質認證工作。推動食品相關產品質量提升,建立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點,定期、定點對可能的污染和有害因素進行監測(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農藥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殘留、生物毒素、有機污染物等項目抽檢力度,擴大抽檢覆蓋面,抽檢量接近4批次/千人。強化不合格食品跟蹤抽檢核查處置,國家級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達到100%(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對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監督檢查和產品抽檢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8.加快冷鏈物流、倉儲體系建設。引導建立覆蓋農產品和食品生產、加工、運輸、配送、倉儲、銷售等環節的全程冷鏈物流體系,推進全省農產品和食品冷鏈物流、倉儲發展(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進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監督檢查數據庫,應用食品安全追溯平臺管理,實施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全面推行“互聯網+食品”監管,發揮“智慧監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全省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商場超市、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100%應用電子追溯監管系統,其他經營者100%落實進貨查驗義務和索取“電子一票通”臺賬(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推進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藥、獸藥追溯信息化建設,提升應用效能(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20.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落實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市州政府負責)。
21.強化工作經費保障。不斷提升地方各級食品安全工作保障經費,加強基層監管機構條件建設,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能力不足等問題,落實食品安全協管員報酬(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22.加強規章制度“立改廢”。修訂《甘肅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甘肅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健全完善農產品(食品)批發市場、食品銷售市場、展銷會、學校、養老機構、建筑工地、旅游景區食品以及豆制品、肉制品生產加工、網絡訂餐、網絡銷售等食品安全監管辦法(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住建廳、省民政廳、省文旅廳配合)。修訂完善《甘肅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鼓勵企業內部知情人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修訂出臺《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加強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省民委負責)。
23.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優化市場準入審批流程,推行網上行權,提高辦事時效,努力實現“不見面審批”。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事中事后監管,對低風險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許可,探索推行“先證后查”“自主聲明”“公開承諾”,食品經營許可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實施“證照分離”,實行“告知承諾制”。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探索“雙隨機”抽查、重點檢查和飛行檢查有機結合的監管模式,對新業態、新產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24.推進成果轉化和轉型升級。組織申報“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加強食品安全重點領域關鍵技術和基礎研究,推動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省科技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配合)。開展食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專項行動,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支持食品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省工信廳負責)。
五、嚴厲懲處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25.對違法行為“處罰到人”。依法嚴厲處罰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嚴格落實從業禁止、終身禁業等懲戒措施。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加強案件移送、信息通報、刑事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建設。嚴格落實《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各項具體規定,依法審理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深入推進食品打假“利劍”行動,嚴厲打擊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農資生產經營等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省委政法委、省高法、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蘭州海關,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對食品走私打擊力度(蘭州海關負責)。
26.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落實對食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要求,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納入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構建跨部門信用監管機制,落實失信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人員聯合懲戒力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配合)。
六、努力構建社會共治共享格局
27.做好輿情處置和宣傳報道。強化輿情監測和管控,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綜合治理食品安全謠言,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食品安全新聞宣傳報道,正確引導食品安全熱點輿論(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28.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全省同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充分利用科技館等公共科普陣地以及科普網站、科普平臺宣傳食品安全科學常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省食安委辦牽頭,省科協、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會同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舉辦“綠色食品宣傳月”等集中宣傳活動(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29.開展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依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知曉率、城鎮居民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和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編制年度食品安全狀況分析報告(省食安委辦牽頭,省食安委各有關單位配合)。發揮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作用,為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詢意見(省食安委辦負責)。
《2019年甘肅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
2019年8月30日
2019年甘肅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實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現就全省2019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
1.落實黨政責任。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制定深化食品安全改革發展的具體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各項舉措落實到位。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省食安委辦牽頭,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工作機制。修訂《甘肅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明確省食安委組織結構、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和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省食安委辦及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強化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健全部門協調聯動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對各級政府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省食安委辦牽頭,省食安委成員單位、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嚴格責任追究。依法依規制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明確屬地監管權限,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政府相關部門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管理責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問責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領域不作為、縱容包庇、失職瀆職行為(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檢察院、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
4.實施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繼續做好地方標準清理工作,重點解決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交叉、重復或矛盾等問題。研究制定《甘肅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積極開展食藥物質基礎研究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配合)。加快完善農業地方標準體系,加大標準化生產技術示范推廣。強化農產品生產基地、產地運輸車、暫養池、屠宰場等環節監測抽檢力度(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任務,積極推進食源性疾病溯源體系建設,定期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加強評價性抽檢分析和結果應用。研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預警體系,完善風險交流制度,定期召開風險會商會議(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糧食和儲備局、蘭州海關配合)。加強食用林產品種植等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用林產品及產地環境風險監測(省林草局負責)。推進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鼓勵各級政府將學校食品安全和農村集體聚餐責任險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發揮保險他律和風險分擔作用(省食安委辦牽頭,甘肅銀保監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實施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凈化行動。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強化耕地土壤風險管控與修復。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加強飲用水源地管理和流域水污染防治(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農業綠色生產和節肥節藥,促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嚴格農藥獸藥準入管理,督促落實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制度。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獸藥抗菌藥治理行動,遏制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重點整治蛋禽違規用藥、牛羊肉“瘦肉精”、生豬屠宰注藥注水、水產養殖非法添加、農藥隱形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病蟲害統防統治和全程綠色防控(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深入推進畜禽屠宰企業資格清理,關停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屠宰企業(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展農業品牌提升行動,穩步推進“三品一標”認證工作,“三品一標”農產品年增長率達到8%以上(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推動建立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強化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實施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鼓勵乳制品生產企業建設自控奶源基地,強化企業質量管控,督促企業監測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主動報告風險,嬰幼兒配方乳粉和輔助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達到100%(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快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支持乳制品生產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和家長陪餐制度,推行“明廚亮灶”,逐步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等重點領域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監管,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做好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8.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全面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重點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和“黑作坊”。規范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系,建立農村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機制,凈化農村消費市場(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供銷社,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落實“明廚亮灶”、餐飲安全風險分級管理,支持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標準化水平,鼓勵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后廚直播”。開展餐飲門店“廁所革命”,改善就餐環境衛生。加強網絡銷售食品線上監測、線下檢查,落實食品銷售者、市場開辦者、網絡銷售平臺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分支機構備案率達到100%。加強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管,全面實行農村集體聚餐流動廚師登記制度和雙報告制度(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餐飲行業的垃圾分類管理,加強餐廚廢棄物和“地溝油”綜合治理,強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切實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嚴厲打擊“地溝油”違法犯罪(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持續開展“隴原護老”以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聯合開展整治“保健”市場亂象,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宣傳、虛假廣告、非法傳銷、食品商標侵權等各類違法行為(省食安委辦、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廣電局、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蘭州海關、省委網信辦、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實施“優質糧食工程”行動。強化屬地監管責任,落實承儲企業糧食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開展糧油品牌創建活動,推動放心糧油示范店建設,提升糧食質量安全水平(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和必檢指標檢測,支持糧食收購企業提升入庫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能力,做好超標糧食處置(省糧食和儲備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12.實施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持續推進“進出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及時轉發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風險預警信息和通告,提高進出口食品查檢放行速率,促進食品“優進優出”(蘭州海關負責)。
13.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開展全域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活動,總結推廣創建經驗,完善工作機制和評估方式,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打造“食安甘肅”品牌(省食安委辦牽頭,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工作,全省創建100個省級“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4.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強化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過程持續合規,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人員的法規知識抽查考核合格率要達到90%以上。強化企業生產過程記錄核查,落實從原料入廠、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運輸銷售全過程管理。督促食品生產企業開展產品安全自查,大型肉制品生產企業產品自檢自控率達到100%(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15.防范重點食品安全風險。加強肉制品、白酒、水產品、茶葉、嬰幼兒輔助食品等重點食品監管,對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開展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大食品相關產品執法打假力度。加強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管,摸清底數,健全檔案,完善通用衛生規范和生產加工操作規范。深入開展冷庫及冷藏、冷凍食品、食品配送、酒類市場等專項整治行動(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抓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做好食品安全應急管理和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省市場監管局會同各有關單位、相關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旅游景區、養老機構、民航、鐵路、高速公路服務區等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加大節假日等重點時段食品安全檢查力度(省文旅廳、省民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甘肅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抓好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和能力建設,突出食品安全首要職責,確保有足夠資源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執法力量和裝備配備,確保執法監管工作落實到位。農業綜合執法要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重點任務(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強檢測檢驗能力建設。加強基層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推進縣級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運行,實現食品、農產品快速監測服務全覆蓋,督促縣級檢測檢驗機構加快資質認證工作。推動食品相關產品質量提升,建立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點,定期、定點對可能的污染和有害因素進行監測(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農藥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殘留、生物毒素、有機污染物等項目抽檢力度,擴大抽檢覆蓋面,抽檢量接近4批次/千人。強化不合格食品跟蹤抽檢核查處置,國家級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達到100%(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對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監督檢查和產品抽檢工作(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8.加快冷鏈物流、倉儲體系建設。引導建立覆蓋農產品和食品生產、加工、運輸、配送、倉儲、銷售等環節的全程冷鏈物流體系,推進全省農產品和食品冷鏈物流、倉儲發展(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進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完善監督檢查數據庫,應用食品安全追溯平臺管理,實施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全面推行“互聯網+食品”監管,發揮“智慧監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全省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商場超市、中型以上餐飲單位、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100%應用電子追溯監管系統,其他經營者100%落實進貨查驗義務和索取“電子一票通”臺賬(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推進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藥、獸藥追溯信息化建設,提升應用效能(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20.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落實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市州政府負責)。
21.強化工作經費保障。不斷提升地方各級食品安全工作保障經費,加強基層監管機構條件建設,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能力不足等問題,落實食品安全協管員報酬(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22.加強規章制度“立改廢”。修訂《甘肅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甘肅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辦法》(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健全完善農產品(食品)批發市場、食品銷售市場、展銷會、學校、養老機構、建筑工地、旅游景區食品以及豆制品、肉制品生產加工、網絡訂餐、網絡銷售等食品安全監管辦法(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住建廳、省民政廳、省文旅廳配合)。修訂完善《甘肅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鼓勵企業內部知情人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修訂出臺《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加強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省民委負責)。
23.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優化市場準入審批流程,推行網上行權,提高辦事時效,努力實現“不見面審批”。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事中事后監管,對低風險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許可,探索推行“先證后查”“自主聲明”“公開承諾”,食品經營許可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實施“證照分離”,實行“告知承諾制”。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探索“雙隨機”抽查、重點檢查和飛行檢查有機結合的監管模式,對新業態、新產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24.推進成果轉化和轉型升級。組織申報“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加強食品安全重點領域關鍵技術和基礎研究,推動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省科技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配合)。開展食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專項行動,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支持食品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省工信廳負責)。
五、嚴厲懲處食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25.對違法行為“處罰到人”。依法嚴厲處罰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嚴格落實從業禁止、終身禁業等懲戒措施。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加強案件移送、信息通報、刑事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建設。嚴格落實《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各項具體規定,依法審理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深入推進食品打假“利劍”行動,嚴厲打擊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農資生產經營等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省委政法委、省高法、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蘭州海關,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對食品走私打擊力度(蘭州海關負責)。
26.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落實對食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要求,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納入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構建跨部門信用監管機制,落實失信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人員聯合懲戒力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配合)。
六、努力構建社會共治共享格局
27.做好輿情處置和宣傳報道。強化輿情監測和管控,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綜合治理食品安全謠言,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各市州黨委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食品安全新聞宣傳報道,正確引導食品安全熱點輿論(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28.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全省同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充分利用科技館等公共科普陣地以及科普網站、科普平臺宣傳食品安全科學常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省食安委辦牽頭,省科協、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會同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舉辦“綠色食品宣傳月”等集中宣傳活動(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29.開展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依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知曉率、城鎮居民食品安全知識知曉率和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編制年度食品安全狀況分析報告(省食安委辦牽頭,省食安委各有關單位配合)。發揮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作用,為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詢意見(省食安委辦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