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省政府決定賦予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第一批省級經濟社會管理事項89項。賦權區域按照《總體方案》中明確的實施范圍執行。省有關部門和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賦權事項移交和實施工作,確保省級管理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加強省級統籌。省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主動與自貿試驗區各片區對接,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完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等,確保賦權事項在自貿試驗區落地落實。涉及使用國家垂直信息系統或需要與國家部委進行業務對接的,要積極做好協調銜接;對委托的事項,要依法簽訂書面委托協議,同時探索通過提供審批專用號章或加蓋審批章的空白格式文本等方式,為自貿試驗區開展工作提供便利。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賦權部門應在30個工作日內與自貿試驗區完成事項移交工作。
二、依法承接實施。自貿試驗區合肥片區、蕪湖片區、蚌埠片區要依法承接實施賦權事項,主動接受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嚴格依法規范辦事。要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編制辦事指南,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為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三、推進聯動賦權。合肥、蕪湖、蚌埠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放權是常態、不放是例外”和“全鏈條賦權”原則,參照省級管理事項賦權工作,加快賦予自貿試驗區市、區級管理事項,擴大自貿試驗區管理自主權,增強服務獲得感,推動建立和完善適應自貿試驗區發展需要、符合自貿試驗區特點的行政體制和運行機制。
四、建立權責清單。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根據省及所在市、區賦權工作情況,及時編制和公布權責清單,配套制定政府權力運行監管細則,提高權力運行制度化、規范化水平。要按照深化“全省一單”工作要求,探索建立自貿試驗區特別清單,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優化公共服務,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治理體系。
五、落實監管責任。省有關部門要在充分研究協商的基礎上,逐項制定監管措施,明確監管內容與方式、監管職責與邊界,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加強賦權事項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對承接實施工作開展評估,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自貿試驗區要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嚴格落實承接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提高效率、優化服務、防控風險,確保權力運行順暢高效。
附件: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省級經濟社會管理事項清單(第一批)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省級經濟社會管理事項清單(第一批)
號 | 原實施部門 | 權力類型 | 權力事項名稱 | 子 項 | 賦權 形式 | 備 注 |
1 | 省發展改革委 | 行政許可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 水利工程項目核準 | 下放 | 涉及跨市水資源配置調整的重大水利項目,以及庫容1000萬立方米及以上水庫項目核準。 |
列入國家批準的相關規劃中非中國鐵路總公司為主出資的企業投資項目、地方城際鐵路項目及其余新建(含增建)鐵路項目核準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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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項目核準 | 下放 | 國家高速公路網和普通國道網項目、地方高速公路項目核準。 | ||||
煤炭、礦石、油氣專用泊位項目核準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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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發展改革委 | 行政許可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 集裝箱專用碼頭項目核準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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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河航運項目核準 | 下放 | 跨市高等級航道的千噸級及以上通航建筑物項目核準。 | ||||
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核準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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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中小型主題公園項目核準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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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項目核準 | 下放 |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自然保護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旅游開發和資源保護項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區內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項目核準。 | ||||
1 | 省發展改革委 | 行政許可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涉及固定資產投資的外資新建項目或并購項目,有股比、高管要求等規定的3億美元以下外商投資項目核準 | 下放 | 1.片區范圍內企業直報省發展改革委。 |
6噸/9座以下通用飛機和3噸以下直升機制造項目核準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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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道項目核準 | 下放 | 除國家規劃的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為主出資的項目外,其余獨立鐵路橋梁、隧道項目,跨長江、淮河的獨立公路橋梁、隧道項目核準。 | ||||
列入國家批準的相關規劃的新建乙烯、對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項目核準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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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發展改革委 | 行政許可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 列入國家批準的相關規劃的新建煤制烯烴、新建煤制對二甲苯(PX)項目核準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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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橋梁、隧道項目核準 | 下放 | 跨10萬噸級及以上航道,跨長江、淮河的項目核準。 | ||||
2 | 行政許可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 下放 | 1.賦權范圍: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核準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及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改擴建項目按照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增量計算,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 |
3 | 省發展改革委 | 行政確認 | 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核定 |
| 下放 | 省政府投資建設且運營的養老機構的床位、護理收費標準核定(關聯事項價格成本監審一并下放),省級服務價格登記證核發,轄區內市級及以下河道船閘收費標準核定,轄區內國有產權交易收費標準核定。 |
4 | 行政確認 | 價格認定、復核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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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確認 | 內、外資項目(權限內)免稅確認 |
| 下放 | 下放內資項目(權限內)免稅確認(項目總投資額5000萬人民幣以下內資項目免稅確認);鼓勵類外資項目(權限內)免稅確認由片區范圍內企業直報省發展改革委。 | |
6 | 省發展改革委 | 其他權力 | 上報國家的項目、計劃、補助資金等事項初審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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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權力 | 創業投資企業備案 |
| 下放 | 片區直報省發展改革委。 | |
8 | 其他權力 |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
| 下放 | 汽車其他投資項目(除整車外)備案權限。 | |
9 | 省教育廳 | 行政許可 | 實施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和高級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文化補習、學前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審批(港澳臺地區教育機構與內地教育機構合作舉辦相關辦學項目的審批) |
| 委托 | 片區審批后,將審批材料送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統一報教育部備案。 |
10 | 其他權力 | 受理教師申訴 |
| 下放 | 片區范圍內廳屬高校教師申訴。 | |
11 | 省科技廳 (省外國專家局) | 行政許可 |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
| 下放 | 科技部門牽頭,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下放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C類)”實行一窗受理。涉及外國人工作類居留證件簽發的,須同步下放市級公安部門相關權力事項。 |
12 | 行政確認 | 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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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權力 |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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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權力 | 科技成果登記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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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省經濟 和信息化廳 | 行政確認 | 內外資技術改造項目免稅確認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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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省司法廳 | 行政許可 | 律師事務所及其分所設立審核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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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省財政廳 | 其他權力 | 資產評估機構和分支機構備案 |
| 下放 | 下放片區所在市級財政部門實施。 |
18 | 省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廳 | 行政許可 |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C類) |
| 下放 | 科技部門牽頭,實行一窗受理。 |
19 | 其他權力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動站設站申報及博士后人員進出站審核 |
| 委托 | 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設站評審,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動站設站初審轉報。片區按設立條件進行申報評審,結果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 |
20 | 其他權力 |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資格審核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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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省自然資源廳 | 行政許可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 |
| 下放 | 省級審批(核準、備案)項目(不含自然資源部下放省自然資源廳的審批項目)。 |
22 | 省生態環境廳 | 行政許可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審批 |
| 下放 | 安徽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目錄明確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 |
23 | 行政許可 |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審批 |
| 下放 | 1.依法應當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的,同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權限。 2.依法不需要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但需同時辦理取水許可的,同取水許可管理權限。 3.依法不需要辦理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查手續,也不需辦理取水許可,但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管理權限。 | |
24 | 省生態環境廳 | 行政許可 | 輻射安全許可 |
| 委托 | 除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Ⅲ類射線裝置和Ⅳ、Ⅴ類放射源(合肥、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馬鞍山、蕪湖、銅陵和安慶)外。 |
25 | 行政許可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 委托 | 收集、貯存、利用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貯存危險廢物超過一年的批準,下放至片區所在市級生態環境部門。 | |
26 | 其他權力 | 國內轉移放射性同位素備案 | 放射性同位素省外轉移備案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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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完成后備案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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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省住房城鄉 建設廳 | 行政許可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 |
| 下放 | 二級資質審批。 |
28 | 行政許可 |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核準 | 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 | 下放 |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的企業資質。 | |
29 | 省交通運輸廳 | 行政許可 | 從事內地與港澳間客船(含客滾船、客貨船等)、散裝液體危險品船運輸業務許可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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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其他權力 | 省級權限范圍內公路、水運投資項目的立項及工可審查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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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其他權力 | 船舶交易服務機構備案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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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其他權力 |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社會化服務企業備案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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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省商務廳 | 行政許可 | 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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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行政許可 | 拍賣業務許可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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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其他權力 | “中華老字號”品牌認定初審轉報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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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其他權力 | 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審核轉報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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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其他權力 | 境外經貿合作區確認考核初審轉報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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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其他權力 | 非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企業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備案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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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省文化 和旅游廳 | 行政許可 | 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審批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40 | 行政許可 | 設立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審批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41 | 行政許可 | 營業性演出許可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42 | 行政許可 | 文物商店設立審批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43 | 行政許可 |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44 | 行政許可 | 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審批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45 | 行政確認 | 安徽省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命名 |
| 下放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46 | 其他權力 | 藝術考級活動承辦單位基本情況和合作協議備案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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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其他權力 | 藝術考級機構考級情況備案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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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省文化 和旅游廳 | 其他權力 | 藝術考級機構考級結果備案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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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其他權力 | 藝術考級機構主要負責人、辦公地點變更備案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50 | 其他權力 | 動漫企業認定初審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51 | 其他權力 | 動漫企業年審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52 | 其他權力 | 社會藝術水平考級證書核發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53 | 其他權力 | 游戲游藝設備內容審核 |
| 委托 | 賦予受理、審查權。 | |
54 | 行政確認 | 出境游名單審核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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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省衛生健康委 (省中醫藥局) | 行政許可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執業許可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下放 | 三級醫院(含中醫醫院)、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應中心除外。涉及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市場監管局,按照皖發改社會〔2019〕205號文件執行。 |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下放 | 同省級醫療機構設置審批權限。 | ||||
56 | 行政許可 | 醫護人員執業注冊 | 醫師執業注冊 | 下放 | 同省級醫療、保健機構執業許可權限,省級預防機構。 | |
護士執業注冊 | 下放 | 非省屬醫療機構的護士執業注冊。 | ||||
57 | 行政許可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 | 委托 | 從事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的醫療、保健機構。 |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資格許可 | 委托 | 遺傳病診斷和產前診斷人員。 | ||||
58 | 行政許可 | 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認定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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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省衛生健康委 (省中醫藥局) | 行政許可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 | 乙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除煤礦外)資質認可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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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除煤礦外)資質變更審查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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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煤礦)資質變更審查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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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行政許可 | 放射診療、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 |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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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診療許可 | 下放 | 開展放射治療、核醫學工作的。 | ||||
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衛生審查、驗收 | 下放 | 開展放射治療、核醫學工作的。 | ||||
61 | 行政許可 | 健康相關產品衛生許可 |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 | 委托 |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化學物質外生產的其他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 | |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 | 委托 | 《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中第一類產品中的用于醫療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器械、滅菌器械,生物指示物、滅菌效果化學指示物等產品的生產企業許可。 | ||||
62 | 省衛生健康委 (省中醫藥局) | 行政許可 | 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 | 社會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 | 委托 | 片區備案登記后,及時將備案信息報送省衛生健康委。 |
63 | 其他權力 |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備案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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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省市場監管局 (省知識產權局) | 行政許可 |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
| 下放 | 下放至片區所在市級市場監管部門。 |
65 | 行政確認 | 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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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行政裁決 | 企業名稱爭議裁決 |
| 下放 | 冠以省級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爭議裁決或轄區內不同設區的市企業名稱爭議協商不成的爭議裁決。 | |
67 | 其他權力 |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初審 |
| 委托 | 形成現場檢查報告后,隨申報材料一并報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 |
68 | 其他權力 | 專利優先審查推薦 |
| 下放 | 片區根據省市場監管局分配名額審查推薦,名單報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 | |
69 | 其他權力 |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備案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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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省林業局 | 行政許可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含臨時使用林地審批) |
| 委托 | 使用或者征收、征用防護林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低于10公頃的,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跡地面積低于35公頃的,其他林地面積低于70公頃;臨時使用防護林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臨時使用其他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的。委托片區所在市級林業主管部門實施。 |
71 | 省地方金融 監管局 (省政府金融辦) | 行政許可 | 融資擔保公司設立與變更審批(設立、變更、注銷) |
| 下放 | 賦予初審轉報權(含融資擔保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審批、延長經營許可證期限審批、減少注冊資本審批、解散審批、變更業務范圍備案、跨設區的市變更營業地址備案、增加注冊資本備案、變更名稱備案、變更持股20%以上的股東備案,以及外省融資擔保公司在皖設立分支機構審批、省內融資擔保公司在本省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備案初審轉報)。 |
72 | 省地方金融 監管局 (省政府金融辦) | 行政許可 | 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設立、變更、注銷) |
| 下放 | 賦予初審轉報權(含典當行經營設立審批、分支機構設立審批、法人變更審批、變更注冊資本審批、股權變更審批、地址變更審批、分支機構地址變更審批、注銷審批初審轉報)。 |
73 | 其他權力 | 小額貸款公司設立與變更備案(設立、變更、注銷) |
| 下放 | 賦予初審轉報權(含小額貸款公司核準籌建、變更主發起人股東備案、開業備案、取消經營資格備案、變更董事長總經理備案、變更注冊資本備案、增加經營范圍備案初審轉報)。 | |
74 | 省僑辦 | 行政許可 | 華僑回國定居審批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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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省能源局 (省煤炭工業辦) | 行政許可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
| 下放 | 安徽省地方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明確的由省級政府核準的項目除外。 |
76 | 其他權力 | 上報國家核準的能源類項目初審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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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省能源局 (省煤炭工業辦) | 其他權力 | 對申請中央政府投資補助、貼息和轉貸的能源類投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或投資計劃)的初審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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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省藥監局 | 行政許可 | 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及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 | 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 | 委托 | 第二類體外診斷試劑產品首次注冊、延續注冊、注冊變更(登記事項、許可事項);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首次注冊、延續注冊、注冊變更(登記事項、許可事項)、注冊證注銷(含體外診斷試劑);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核發、許可事項變更(增加生產產品或生產地址非文字性變更)、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住所、生產地址文字性變更、減少生產產品)、許可證延續、許可證注銷。 |
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 | 委托 | |||||
79 | 省藥監局 | 行政許可 | 藥品生產、經營、購用審批 | 藥品生產許可 | 委托 | 藥品生產許可證核發;藥品生產企業遷址新建,申請《藥品生產許可證)變更;藥品生產企業新增生產范圍審批,申請《藥品生產許可證)變更;藥品生產企業在原廠址、就原生產范圍改建、新建生產車間審批;藥品生產企業負責人、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生產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質量受權人、注冊地址變更。 |
80 | 行政許可 | 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進出口許可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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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行政許可 | 化妝品生產許可 |
| 委托 | 化妝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延續、變更(需要技術審批或現場檢查、其他)、注銷。 | |
82 | 行政許可 |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許可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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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省藥監局 | 其他權力 | 醫療器械臨床試驗備案 |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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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其他權力 | 申請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指定檢驗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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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其他權力 | 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 |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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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其他權力 | 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備案 |
| 委托 | 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中藥制劑備案、備案變更、年度報告備案。 | |
87 | 其他權力 | 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召回 |
| 委托 | 責令召回(含暫停生產、銷售、進口和使用)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經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或者存在其他缺陷的醫療器械;責令召回(含暫停生產、銷售、進口和使用)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藥品;責令召回(含暫停生產、銷售、進口和使用)存在質量缺陷或者其他問題,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化妝品。 | |
88 | 省稅務局 | 其他權力 | 減免稅備案 |
| 下放 | 省級管轄范圍內。 |
89 | 其他權力 | 減免稅核準 |
| 下放 | 省級管轄范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