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局,省疾控中心:
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8〕1081號)要求,結合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特殊膳食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省級協作組工作方案的函》(蘇衛疾控〔2019〕29號)、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糧食及糧食制品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函》(京衛食品〔2019〕16號)相關安排,省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了
《2019年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二)》
,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8〕1081號)要求,結合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特殊膳食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省級協作組工作方案的函》(蘇衛疾控〔2019〕29號)、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糧食及糧食制品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的函》(京衛食品〔2019〕16號)相關安排,省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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