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標準化研究院,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落實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提升企業產品標準水平,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省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結合標準化工作實際,經省局同意,現將開展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省局統一組織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制定并實施工作方案,組織抽樣、評價、結果公示、處置和總結工作;委托河南省標準化研究院、鄭州市標準化協會等單位協助具體組織標準抽樣、專家技術評價等工作;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抽查結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企業產品標準和團體標準問題整改工作。
二、時間安排
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監督抽查評價,形成抽查報告,公開抽查結論;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在問題的監督整改。
三、抽查依據
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按照《河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豫市監﹝2019﹞293號)的要求,依據《市場類標準監督檢查工作指引》開展。
四、抽查范圍
(一)全省范圍內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qybz.org.cn)上自我聲明公開的現行有效的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二)全省范圍內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http://www.ttbz.org.cn)上自我聲明公開的現行有效的團體標準。
五、抽查內容
團體標準重點抽查標準技術要求是否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內容是否與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相抵觸,標準編號是否符合規定;企業標準重點抽查標準技術要求是否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內容是否與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相抵觸,標準編號和名稱是否符合規定,標準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是否公開。
六、抽查方法
(一)標準抽樣。
企業產品標準抽樣方法為:先抽取抽查范圍內全部標準列表中尾數為1的標準,抽取數量不低于全部標準的10%;然后在已抽取的10%的標準中抽取尾數為奇數的標準,抽取數量不低于全部標準的5%。
團體標準抽樣方法為:在規定范圍內隨機抽取,因團體標準數量較少,最低抽樣團體標準比例不少于自我聲明公開標準數量的10%。
2020年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抽取標準名單(見附件)按要求在省局門戶網站(http://www.haaic.gov.cn)公示。
(二)檢查評價。
標準檢查評價工作委托河南省標準化研究院、鄭州市標準化協會具體組織實施,按照團體標準和企業產品標準行業分布,分領域從省標準化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對抽樣標準進行評價和檢查,提出評價檢查結論。
(三)結果公示。
省局根據檢查評價結論,編制評價檢查報告,形成監督抽查結論。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檢查結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和省局門戶網站公開。
七、監督整改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監督抽查中存在問題,需要整改的標準,監督、指導企業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及時將整改情況報告省局。企業逾期未整改的,由省局按規定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強制廢止,并將企業相關信息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
聯系人:省局標準化處 張英鋒 0371-65569071
李 真 0371-65569068
河南省標準化研究院 邵 杰 0371-65325995
鄭州市標準化協會 崔 帥 18236799010
附件:2020年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抽取標準目錄
2020年7月1日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落實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提升企業產品標準水平,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省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結合標準化工作實際,經省局同意,現將開展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省局統一組織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負責制定并實施工作方案,組織抽樣、評價、結果公示、處置和總結工作;委托河南省標準化研究院、鄭州市標準化協會等單位協助具體組織標準抽樣、專家技術評價等工作;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抽查結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企業產品標準和團體標準問題整改工作。
二、時間安排
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監督抽查評價,形成抽查報告,公開抽查結論;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存在問題的監督整改。
三、抽查依據
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按照《河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豫市監﹝2019﹞293號)的要求,依據《市場類標準監督檢查工作指引》開展。
四、抽查范圍
(一)全省范圍內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qybz.org.cn)上自我聲明公開的現行有效的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二)全省范圍內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http://www.ttbz.org.cn)上自我聲明公開的現行有效的團體標準。
五、抽查內容
團體標準重點抽查標準技術要求是否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內容是否與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相抵觸,標準編號是否符合規定;企業標準重點抽查標準技術要求是否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內容是否與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相抵觸,標準編號和名稱是否符合規定,標準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是否公開。
六、抽查方法
(一)標準抽樣。
企業產品標準抽樣方法為:先抽取抽查范圍內全部標準列表中尾數為1的標準,抽取數量不低于全部標準的10%;然后在已抽取的10%的標準中抽取尾數為奇數的標準,抽取數量不低于全部標準的5%。
團體標準抽樣方法為:在規定范圍內隨機抽取,因團體標準數量較少,最低抽樣團體標準比例不少于自我聲明公開標準數量的10%。
2020年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抽取標準名單(見附件)按要求在省局門戶網站(http://www.haaic.gov.cn)公示。
(二)檢查評價。
標準檢查評價工作委托河南省標準化研究院、鄭州市標準化協會具體組織實施,按照團體標準和企業產品標準行業分布,分領域從省標準化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對抽樣標準進行評價和檢查,提出評價檢查結論。
(三)結果公示。
省局根據檢查評價結論,編制評價檢查報告,形成監督抽查結論。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檢查結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和省局門戶網站公開。
七、監督整改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監督抽查中存在問題,需要整改的標準,監督、指導企業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及時將整改情況報告省局。企業逾期未整改的,由省局按規定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強制廢止,并將企業相關信息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
聯系人:省局標準化處 張英鋒 0371-65569071
李 真 0371-65569068
河南省標準化研究院 邵 杰 0371-65325995
鄭州市標準化協會 崔 帥 18236799010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