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黑龍江省“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1年6月17日
黑龍江省“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瘦肉精”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1〕14號)要求,切實加強全省“瘦肉精”監督管理,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瘦肉精”專項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生豬、肉牛、肉羊為重點,深入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違法犯罪行為,完善法規制度,健全協調機制,強化全程監管,促進我省畜牧業健康發展,努力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深入開展“瘦肉精”源頭整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等可作為“瘦肉精”的人用藥品監管納入藥品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使用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等原料藥及生產單方制劑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生產前必須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深入開展專項檢查,規范藥品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嚴格按照《反興奮劑條例》的規定生產、供應、銷售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嚴查銷售流向,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等藥品的行為。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對生產萊克多巴胺的企業進行逐一清查,全面掌握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名稱、生產規模、從業人數、生產經營情況以及2009年、2010年、2011年1月至3月產量、銷售量、庫存及銷售流向(包括銷售日期、購買單位名稱、數量)等情況,努力使萊克多巴胺在源頭得到有效控制。對含有“瘦肉精”的新產品生產項目進行嚴格審查,要求企業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生產經營情況。食品藥品監管、工業和信息化、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普通化工企業、獸藥和飼料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定期對企業外租廠房、車間開展全面排查,力爭做到不留死角,徹底鏟除非法生產“瘦肉精”的企業和黑窩點。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瘦肉精”銷售活動的監管,嚴肅查處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違法銷售“瘦肉精”的行為,切斷地下銷售鏈條。公安部門要根據相關部門提供和掌握的線索,對非法生產經營“瘦肉精”的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
(二)深入開展養殖環節整治。畜牧獸醫部門要強化對養殖場(戶)的監督檢查,督促養殖場(小區)完善養殖檔案,如實記錄商品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并保留相關憑證,建立活畜出欄無“瘦肉精”承諾制度。加強對養殖場(戶)技術指導與服務,提高其科學飼養水平,組織開展“瘦肉精”清繳行動,對規定期限內主動上繳的養殖場(戶)免予處罰,同時,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在養殖環節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為。
(三)深入開展收購販運環節整治。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工商等部門加強對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建立證明材料查驗制度和收購販運信息記錄制度,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活畜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含“瘦肉精”的,要監督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實施無害化處理。各級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動物各檢疫環節的監督管理,強化對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的管理,堅決打擊倒賣、偽造、變造檢疫證明和檢疫標志的違法行為。同時,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活畜收購販運經紀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購販運“瘦肉精”檢測不合格活畜的行為。
(四)深入開展屠宰環節整治。商務部門要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行業和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督促屠宰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生豬進場查驗、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產品召回、無害化處理等肉品質量安全制度。畜牧獸醫部門要嚴格檢查屠宰企業有關“瘦肉精”檢測合格記錄憑證,對“瘦肉精”抽檢不合格的生豬,會同商務部門監督企業實施無害化處理。同時,商務、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屠宰企業收購宰殺含“瘦肉精”生豬等違法犯罪行為。
(五)深入開展加工環節整治。質監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使用含“瘦肉精”豬肉等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一經查實,即責令企業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生產許可證。質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巡查,深入開展專項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采購查驗制度和檢驗記錄制度,嚴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場。
(六)深入開展銷售、餐飲環節整治。工商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強化經營主體規范治理,切實加強市場準入登記管理,認真審查企業經營資質,不符合條件的不予以注冊登記,嚴格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加大市場巡查、檢查和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肉制品的違法行為,集中開展肉類市場執法專項檢查,突出重點,對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場、超市、肉食店等進行拉網式排查,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發現出售含有“瘦肉精”肉制品違法行為的,要立即查封、扣押其商品,依法從重查處并及時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市場監管制度建設,規范經營者經營行為,完善肉類市場長效監管機制,按照市場管理規范要求,嚴格執行肉類制品的索證驗票、進銷貨臺賬和信譽卡等監管制度,無檢驗檢疫證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不得進入市場銷售。積極引導市場開辦者、肉類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監督經營者全面落實自律制度,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檢查驗收、檢驗檢疫、購銷臺賬、質量把關、質量承諾、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切實規范市場交易行為,強化對肉類市場準入、交易、退出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開展餐飲服務環節肉品索證索票專項檢查,以豬肉、牛肉、羊肉為重點,嚴查各餐飲單位肉品原料索證索票情況,對未建立和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票證與所購肉品不符的餐飲服務單位,要依法查處,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肉品的行為,確保采購的肉品來源合法。
(七)深入開展進出口環節整治。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對出口肉類備案養殖場進行全面清查,重點清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來源及使用情況、獸藥存放及使用情況、動物入出欄情況等,對未按規定使用飼料、藥物或以非備案養殖場動物冒充本養殖場動物提供給出口肉類備案企業的,堅決取消備案資格。對出口肉類備案企業進行清查,重點清查原料來源情況、原料及產品檢測情況,存在安全隱患企業,依法暫停其肉類出口,并責令整改,跟蹤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其肉類出口。加大對出口豬肉、牛肉“瘦肉精”抽樣檢驗力度,出口肉類產品加工用動物備案養殖場或者屠宰場應當為生產的出口肉類產品原料出具供貨證明。認真落實“瘦肉精”補充監控計劃,采集備案養殖場飼料樣品及原料來源,對備案養殖場的肉類樣品開展“瘦肉精”殘留監測,違規用藥信息應按規定通報畜牧獸醫和公安部門。充分利用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加強出口肉類備案企業誠信等級評定工作,及時記錄不良行為,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出口肉類備案養殖示范區建設活動,2011年年底前完成在賓縣、青岡縣的試點活動。
三、進度安排
(一)部署階段(2011年6月)。在全省范圍內部署“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各地要依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要求,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整治階段(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各地要按照整治任務和措施要求,全面開展“瘦肉精”排查、清繳和檢驗工作,強化源頭治理,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集中力量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違法犯罪案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各地“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5月)。省畜牧獸醫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地“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地政府要統一負責、領導本地“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具體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加大人力、物力和經費投入,保障監管工作需要。按照中央編辦《關于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0〕105號)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省畜牧獸醫局牽頭,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強化對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屠宰、集貿市場銷售及餐飲消費等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共同做好“瘦肉精”監管工作。各地要進一步明確細化“瘦肉精”各環節的監管職責,落實具體措施。強化行政監察和問責,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省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加強投入保障,強化監督抽查。各地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做好人員、經費、設施設備的保障工作。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制定“瘦肉精”監督抽檢計劃,按照風險可控、監管有力的原則,科學確定抽檢比例;對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加工和進出口等重點環節,要加大抽檢力度,提高抽查頻次,擴大檢測范圍。要強化“檢打聯動”,發現飼料、畜尿、肉品等樣品抽檢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嚴厲查處。
(三)加強監督執法,嚴厲打擊懲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配合,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實現“瘦肉精”各監管環節的緊密銜接。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及時通報案件線索,嚴肅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以及偽造檢驗檢疫合格證書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從嚴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四)加強調查研究,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強化“瘦肉精”監管長效機制建設。結合本地和本系統實際,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推行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牲畜養殖、收購販運、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管辦法;針對活畜養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研究制定生產經營主體“瘦肉精”檢驗制度;研究制定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生豬主產區與主銷區的監管銜接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規范行業管理,健全誠信和自律機制,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五)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政府加強監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費信心。大力普及肉品消費常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編印普法宣傳小冊子向養殖戶、生豬收購販運人、屠宰企業、加工企業、肉品經營戶等發放,宣傳“瘦肉精”的危害以及嚴厲打擊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規,提高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及時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說法,形成高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實行“黑名單”制度,及時曝光非法生產經營者和問題肉品。建立健全投訴舉報獎勵機制,鼓勵輿論監督,形成“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參與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各市(地)政府(行署)和省直各有關單位要于2012年3月1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畜牧獸醫局(聯系人:馬海濤,聯系電話:0451-82622140,電子郵箱:xmjaqjg@163.com)。
附件:“瘦肉精”品種目錄
附件 “瘦肉精”品種目錄
鹽酸克倫特羅(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
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
沙丁胺醇(Salbutamol)
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 Sulfate)
鹽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ride)
西馬特羅(Cimaterol)
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
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A)
班布特羅(Bambuterol)
鹽酸齊帕特羅(Zilpaterol Hydrochloride)
鹽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
馬布特羅(Mabuterol)
西布特羅(Cimbuterol)
溴布特羅(Brombuterol)
酒石酸阿福特羅(Arformoterol Tartrate)
富馬酸福莫特羅(Formoterol Fumatrate)
《黑龍江省“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1年6月17日
黑龍江省“瘦肉精”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瘦肉精”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1〕14號)要求,切實加強全省“瘦肉精”監督管理,省政府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瘦肉精”專項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生豬、肉牛、肉羊為重點,深入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違法犯罪行為,完善法規制度,健全協調機制,強化全程監管,促進我省畜牧業健康發展,努力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深入開展“瘦肉精”源頭整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等可作為“瘦肉精”的人用藥品監管納入藥品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使用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等原料藥及生產單方制劑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生產前必須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深入開展專項檢查,規范藥品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嚴格按照《反興奮劑條例》的規定生產、供應、銷售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嚴查銷售流向,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等藥品的行為。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對生產萊克多巴胺的企業進行逐一清查,全面掌握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名稱、生產規模、從業人數、生產經營情況以及2009年、2010年、2011年1月至3月產量、銷售量、庫存及銷售流向(包括銷售日期、購買單位名稱、數量)等情況,努力使萊克多巴胺在源頭得到有效控制。對含有“瘦肉精”的新產品生產項目進行嚴格審查,要求企業定期向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生產經營情況。食品藥品監管、工業和信息化、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普通化工企業、獸藥和飼料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定期對企業外租廠房、車間開展全面排查,力爭做到不留死角,徹底鏟除非法生產“瘦肉精”的企業和黑窩點。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瘦肉精”銷售活動的監管,嚴肅查處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違法銷售“瘦肉精”的行為,切斷地下銷售鏈條。公安部門要根據相關部門提供和掌握的線索,對非法生產經營“瘦肉精”的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
(二)深入開展養殖環節整治。畜牧獸醫部門要強化對養殖場(戶)的監督檢查,督促養殖場(小區)完善養殖檔案,如實記錄商品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并保留相關憑證,建立活畜出欄無“瘦肉精”承諾制度。加強對養殖場(戶)技術指導與服務,提高其科學飼養水平,組織開展“瘦肉精”清繳行動,對規定期限內主動上繳的養殖場(戶)免予處罰,同時,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在養殖環節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為。
(三)深入開展收購販運環節整治。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工商等部門加強對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建立證明材料查驗制度和收購販運信息記錄制度,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活畜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含“瘦肉精”的,要監督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實施無害化處理。各級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動物各檢疫環節的監督管理,強化對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的管理,堅決打擊倒賣、偽造、變造檢疫證明和檢疫標志的違法行為。同時,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活畜收購販運經紀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購販運“瘦肉精”檢測不合格活畜的行為。
(四)深入開展屠宰環節整治。商務部門要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行業和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督促屠宰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生豬進場查驗、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產品召回、無害化處理等肉品質量安全制度。畜牧獸醫部門要嚴格檢查屠宰企業有關“瘦肉精”檢測合格記錄憑證,對“瘦肉精”抽檢不合格的生豬,會同商務部門監督企業實施無害化處理。同時,商務、畜牧獸醫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屠宰企業收購宰殺含“瘦肉精”生豬等違法犯罪行為。
(五)深入開展加工環節整治。質監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使用含“瘦肉精”豬肉等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一經查實,即責令企業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生產許可證。質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巡查,深入開展專項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采購查驗制度和檢驗記錄制度,嚴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場。
(六)深入開展銷售、餐飲環節整治。工商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強化經營主體規范治理,切實加強市場準入登記管理,認真審查企業經營資質,不符合條件的不予以注冊登記,嚴格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加大市場巡查、檢查和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肉制品的違法行為,集中開展肉類市場執法專項檢查,突出重點,對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場、超市、肉食店等進行拉網式排查,嚴格落實監管責任。發現出售含有“瘦肉精”肉制品違法行為的,要立即查封、扣押其商品,依法從重查處并及時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市場監管制度建設,規范經營者經營行為,完善肉類市場長效監管機制,按照市場管理規范要求,嚴格執行肉類制品的索證驗票、進銷貨臺賬和信譽卡等監管制度,無檢驗檢疫證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不得進入市場銷售。積極引導市場開辦者、肉類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監督經營者全面落實自律制度,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檢查驗收、檢驗檢疫、購銷臺賬、質量把關、質量承諾、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切實規范市場交易行為,強化對肉類市場準入、交易、退出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開展餐飲服務環節肉品索證索票專項檢查,以豬肉、牛肉、羊肉為重點,嚴查各餐飲單位肉品原料索證索票情況,對未建立和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制度、票證與所購肉品不符的餐飲服務單位,要依法查處,嚴厲打擊餐飲服務單位采購和使用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肉品的行為,確保采購的肉品來源合法。
(七)深入開展進出口環節整治。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對出口肉類備案養殖場進行全面清查,重點清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來源及使用情況、獸藥存放及使用情況、動物入出欄情況等,對未按規定使用飼料、藥物或以非備案養殖場動物冒充本養殖場動物提供給出口肉類備案企業的,堅決取消備案資格。對出口肉類備案企業進行清查,重點清查原料來源情況、原料及產品檢測情況,存在安全隱患企業,依法暫停其肉類出口,并責令整改,跟蹤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其肉類出口。加大對出口豬肉、牛肉“瘦肉精”抽樣檢驗力度,出口肉類產品加工用動物備案養殖場或者屠宰場應當為生產的出口肉類產品原料出具供貨證明。認真落實“瘦肉精”補充監控計劃,采集備案養殖場飼料樣品及原料來源,對備案養殖場的肉類樣品開展“瘦肉精”殘留監測,違規用藥信息應按規定通報畜牧獸醫和公安部門。充分利用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加強出口肉類備案企業誠信等級評定工作,及時記錄不良行為,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出口肉類備案養殖示范區建設活動,2011年年底前完成在賓縣、青岡縣的試點活動。
三、進度安排
(一)部署階段(2011年6月)。在全省范圍內部署“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各地要依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要求,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二)整治階段(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各地要按照整治任務和措施要求,全面開展“瘦肉精”排查、清繳和檢驗工作,強化源頭治理,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集中力量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的違法犯罪案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各地“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5月)。省畜牧獸醫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地“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地政府要統一負責、領導本地“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具體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切實加大人力、物力和經費投入,保障監管工作需要。按照中央編辦《關于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0〕105號)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省畜牧獸醫局牽頭,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強化對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屠宰、集貿市場銷售及餐飲消費等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共同做好“瘦肉精”監管工作。各地要進一步明確細化“瘦肉精”各環節的監管職責,落實具體措施。強化行政監察和問責,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省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加強投入保障,強化監督抽查。各地要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做好人員、經費、設施設備的保障工作。各級監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制定“瘦肉精”監督抽檢計劃,按照風險可控、監管有力的原則,科學確定抽檢比例;對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加工和進出口等重點環節,要加大抽檢力度,提高抽查頻次,擴大檢測范圍。要強化“檢打聯動”,發現飼料、畜尿、肉品等樣品抽檢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嚴厲查處。
(三)加強監督執法,嚴厲打擊懲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配合,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實現“瘦肉精”各監管環節的緊密銜接。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及時通報案件線索,嚴肅查處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以及偽造檢驗檢疫合格證書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從嚴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四)加強調查研究,健全長效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在集中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強化“瘦肉精”監管長效機制建設。結合本地和本系統實際,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推行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牲畜養殖、收購販運、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管辦法;針對活畜養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研究制定生產經營主體“瘦肉精”檢驗制度;研究制定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生豬主產區與主銷區的監管銜接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規范行業管理,健全誠信和自律機制,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五)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政府加強監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消費信心。大力普及肉品消費常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編印普法宣傳小冊子向養殖戶、生豬收購販運人、屠宰企業、加工企業、肉品經營戶等發放,宣傳“瘦肉精”的危害以及嚴厲打擊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規,提高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及時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說法,形成高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實行“黑名單”制度,及時曝光非法生產經營者和問題肉品。建立健全投訴舉報獎勵機制,鼓勵輿論監督,形成“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參與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各市(地)政府(行署)和省直各有關單位要于2012年3月1日前將本地、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畜牧獸醫局(聯系人:馬海濤,聯系電話:0451-82622140,電子郵箱:xmjaqj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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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瘦肉精”品種目錄
鹽酸克倫特羅(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
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
沙丁胺醇(Salbutamol)
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 Sulfate)
鹽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ride)
西馬特羅(Cimaterol)
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
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A)
班布特羅(Bambuterol)
鹽酸齊帕特羅(Zilpaterol Hydrochloride)
鹽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
馬布特羅(Mabuterol)
西布特羅(Cimbuterol)
溴布特羅(Brombuterol)
酒石酸阿福特羅(Arformoterol Tartrate)
富馬酸福莫特羅(Formoterol Fumatr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