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衛生健康委員會,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教育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45號,以下簡稱《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
學校食品安全是學生對于校園美好生活的基本要求,是維護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基礎保證。食品營養對于增強學生體質,促進健康成長至關重要。各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從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出發,從講政治的高度,樹牢“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切實增強做好學校食品安全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增強學習貫徹《規定》的自覺性,把學校食品安全作為基礎性工作,把確保師生吃得安全放心,吃得營養健康,吃得熱乎可口作為頭等大事,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強化擔當作為,增添辦法措施,完善制度規定,健全體制機制,守住源頭、管好過程、控住風險,全力保障學校食品安全和切實做好營養健康工作。
二、明確部門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地各校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機制。教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
教育部門承擔學校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的行政主管責任,加強宣傳教育,開展安全風險防控評議,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實施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日常監管、監督檢查和事故調查處理,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培訓學校營養健康專業人員,指導學校做好食源性疾病預防及營養健康知識教育工作,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和醫療救治工作。
三、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嚴控原材料采購關口
學校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行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校長(園長)是第一責任人。民辦學校必須落實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董事會必須支持和保障校長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學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機構和人員。嚴格落實原材料采購、加工制作、食品留樣、清洗消毒等環節管理,建立大宗物資和主食入庫登記查驗制度。學校應建立食堂從業人員衛生健康檢查登記制度,嚴禁非食堂從業人員未經允許進入食品處理區。
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食堂經營管理要嚴格執行《四川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其他引入社會經營的學校食堂,應當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有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單位,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不能“以包代管”,嚴禁層層轉包,嚴禁貼牌代包。
學校食堂應當遵循安全、健康、符合營養需要的原則采購食品及原料。有條件的地方或學校對于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應通過公開招標、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供貨商。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縣,要在政府統籌下,加強相關部門的協作,對糧油等大宗原材料實行“四統一”政府采購。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有條件的學校應當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經營信息并向師生、家長公開。
四、建立陪餐制度,加強學校食堂民主管理
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有學校行政管理負責人陪餐。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可根據家長自愿申請,有計劃安排家長陪餐并做好記錄,及時了解并研究落實家長反饋意見。大力實施“明廚亮灶”建設,進行可視化監管。學校應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原料來源渠道、從業人員健康證等信息。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堂開放日”等時機,邀請師生和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要讓家長、學生、教職工等各方面人員參與到食堂對外承包決策和招投標等過程中。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等參與學校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巡查評議學校食品安全。
五、強化監督指導,確保食品安全營養
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學校明確責任人,明確時限限期整改到位,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依法嚴肅查處,并及時通報教育部門。屬地監管部門要與轄區內學校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督促學校食堂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自查,公示食品安全相關信息。要引導學校加大投入,重點改造升級食堂軟硬件,提升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暢通公開投訴舉報渠道,在學校內加大投訴舉報獎勵制度宣傳,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在食堂、教學樓過道等醒目位置設置舉報箱,定期開箱,對舉報事件逐一登記,調查核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網絡訂餐和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及經營不合格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持智慧引領,借助信息化手段,推動學校食堂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
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加強學校食源性疾病監測,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預防和健康飲食,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和醫療救治工作。充分利用專家講座、發放宣傳資料、網絡新媒體等多種方式,宣貫《學生餐營養指南》等標準,向學生和教職工普及健康飲食知識,倡導健康飲食理念和良好飲食習慣,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
六、積極應急處置,強化責任追究
各地、各校要按照相關規定,結合實際修訂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事發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衛生健康、教育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建立工作專班,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處置。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后果及其調查處理情況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依法發布和解釋,回應社會關切。
各地要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未履行或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不力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3月22日
為深入貫徹《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教育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45號,以下簡稱《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使命感、責任感、緊迫感
學校食品安全是學生對于校園美好生活的基本要求,是維護學校健康持續發展的基礎保證。食品營養對于增強學生體質,促進健康成長至關重要。各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從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出發,從講政治的高度,樹牢“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切實增強做好學校食品安全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增強學習貫徹《規定》的自覺性,把學校食品安全作為基礎性工作,把確保師生吃得安全放心,吃得營養健康,吃得熱乎可口作為頭等大事,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強化擔當作為,增添辦法措施,完善制度規定,健全體制機制,守住源頭、管好過程、控住風險,全力保障學校食品安全和切實做好營養健康工作。
二、明確部門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地各校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進一步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機制。教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齊抓共管。
教育部門承擔學校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的行政主管責任,加強宣傳教育,開展安全風險防控評議,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實施食品經營許可,開展日常監管、監督檢查和事故調查處理,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培訓學校營養健康專業人員,指導學校做好食源性疾病預防及營養健康知識教育工作,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和醫療救治工作。
三、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嚴控原材料采購關口
學校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實行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校長(園長)是第一責任人。民辦學校必須落實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董事會必須支持和保障校長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學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管理機構和人員。嚴格落實原材料采購、加工制作、食品留樣、清洗消毒等環節管理,建立大宗物資和主食入庫登記查驗制度。學校應建立食堂從業人員衛生健康檢查登記制度,嚴禁非食堂從業人員未經允許進入食品處理區。
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食堂經營管理要嚴格執行《四川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其他引入社會經營的學校食堂,應當以招投標等方式公開選擇有資質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單位,并建立準入和退出機制,不能“以包代管”,嚴禁層層轉包,嚴禁貼牌代包。
學校食堂應當遵循安全、健康、符合營養需要的原則采購食品及原料。有條件的地方或學校對于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應通過公開招標、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供貨商。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縣,要在政府統籌下,加強相關部門的協作,對糧油等大宗原材料實行“四統一”政府采購。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有條件的學校應當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經營信息并向師生、家長公開。
四、建立陪餐制度,加強學校食堂民主管理
中小學、幼兒園應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有學校行政管理負責人陪餐。有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可根據家長自愿申請,有計劃安排家長陪餐并做好記錄,及時了解并研究落實家長反饋意見。大力實施“明廚亮灶”建設,進行可視化監管。學校應當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原料來源渠道、從業人員健康證等信息。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堂開放日”等時機,邀請師生和家長代表參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管理和監督。引入社會經營的食堂,要讓家長、學生、教職工等各方面人員參與到食堂對外承包決策和招投標等過程中。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等參與學校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巡查評議學校食品安全。
五、強化監督指導,確保食品安全營養
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責令學校明確責任人,明確時限限期整改到位,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依法嚴肅查處,并及時通報教育部門。屬地監管部門要與轄區內學校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督促學校食堂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自查,公示食品安全相關信息。要引導學校加大投入,重點改造升級食堂軟硬件,提升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暢通公開投訴舉報渠道,在學校內加大投訴舉報獎勵制度宣傳,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在食堂、教學樓過道等醒目位置設置舉報箱,定期開箱,對舉報事件逐一登記,調查核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網絡訂餐和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及經營不合格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持智慧引領,借助信息化手段,推動學校食堂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
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加強學校食源性疾病監測,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預防和健康飲食,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和醫療救治工作。充分利用專家講座、發放宣傳資料、網絡新媒體等多種方式,宣貫《學生餐營養指南》等標準,向學生和教職工普及健康飲食知識,倡導健康飲食理念和良好飲食習慣,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
六、積極應急處置,強化責任追究
各地、各校要按照相關規定,結合實際修訂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事發地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衛生健康、教育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建立工作專班,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處置。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后果及其調查處理情況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依法發布和解釋,回應社會關切。
各地要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導致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未履行或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職責不力的單位及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