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園林綠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農業農村局: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啟動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一級響應措施的工作部署,有效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就本市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暫停行政許可審批。一是自通知之日起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國內徹底解除之前,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業農村局暫停權限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核發,以及人工繁育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審批;暫停權限內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以及出售、購買、利用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批準(以開展科學研究、疫病防控工作、中藥生產為目的的除外)。二是要加強對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生產經營活動項目的監督檢查,全面清理不規范、不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加強人工繁育場所監管。一是各區園林綠化局、農業農村局要建立人工繁育野生動物單位臺賬,按照各自職責強化對區域內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單位落實隔離封閉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二是野生動物養殖場要實施封閉管理,落實管理責任和消毒防疫措施,嚴禁外部人員進場參觀。三是對人工繁育單位工作人員嚴格人員登記,按屬地管理原則,納入屬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機制,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落實防控措施。
三、強化市場檢查執法。一是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園林綠化局、農業農村局要依法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對所轄區內海鮮市場、集貿市場、農貿市場、花鳥魚蟲市場、超市、餐飲、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為的監督檢查,逐一排查,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特別是加大對現場宰殺、違法銷售畜禽、野生動物等行為的執法力度,確保杜絕發生獵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現象。要加大對終端消費場所的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餐館、酒樓、農家樂等餐飲場所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行為。二是各區園林綠化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四、強化應急防控機制,做好野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防控機制,做好應對突發疫情的各項準備。有關單位和個人發現野生動物或與野生動物有關的人員異常情況要及時分別向各區園林綠化部門和衛生健康等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漏報、遲報。二是各區要根據《北京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動物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做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工作,加強值班值守,健全信息通報和聯防聯控機制,確保野生動物異常情況發生時早診斷、早控制。
五、切實暢通舉報渠道。一是發現違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的,可以撥打12345、12315熱線投訴舉報。各區也要在當地媒體、網站上公布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快速處置投訴舉報信息。二是對舉報涉及野生動物保護的違法行為,園林綠化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嚴肅依法處理,對經營者、經營場所分別予以停業整頓、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六、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力度。一是各區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科學防控理念,加強宣傳引導,把非法食用野生動物上升為公共安全事件來看待和管理,永久性關閉涉及野生動物非法販賣的各類攤位,并建立長效監督機制,確保其不死灰復燃。二是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法》宣傳普及,深入淺出地講明野生動物保護與公共安全以及個人之間的關系,提高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意識和保護自身安全的健康意識,倡導健康飲食,自覺拒食野生動物,增強提倡保護野生動物的文明新風尚,切實提高公眾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月27日
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啟動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一級響應措施的工作部署,有效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就本市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暫停行政許可審批。一是自通知之日起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國內徹底解除之前,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業農村局暫停權限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核發,以及人工繁育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審批;暫停權限內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審批,以及出售、購買、利用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批準(以開展科學研究、疫病防控工作、中藥生產為目的的除外)。二是要加強對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及生產經營活動項目的監督檢查,全面清理不規范、不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加強人工繁育場所監管。一是各區園林綠化局、農業農村局要建立人工繁育野生動物單位臺賬,按照各自職責強化對區域內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單位落實隔離封閉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二是野生動物養殖場要實施封閉管理,落實管理責任和消毒防疫措施,嚴禁外部人員進場參觀。三是對人工繁育單位工作人員嚴格人員登記,按屬地管理原則,納入屬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機制,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落實防控措施。
三、強化市場檢查執法。一是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園林綠化局、農業農村局要依法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對所轄區內海鮮市場、集貿市場、農貿市場、花鳥魚蟲市場、超市、餐飲、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為的監督檢查,逐一排查,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特別是加大對現場宰殺、違法銷售畜禽、野生動物等行為的執法力度,確保杜絕發生獵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現象。要加大對終端消費場所的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餐館、酒樓、農家樂等餐飲場所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行為。二是各區園林綠化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四、強化應急防控機制,做好野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防控機制,做好應對突發疫情的各項準備。有關單位和個人發現野生動物或與野生動物有關的人員異常情況要及時分別向各區園林綠化部門和衛生健康等部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漏報、遲報。二是各區要根據《北京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動物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做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工作,加強值班值守,健全信息通報和聯防聯控機制,確保野生動物異常情況發生時早診斷、早控制。
五、切實暢通舉報渠道。一是發現違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的,可以撥打12345、12315熱線投訴舉報。各區也要在當地媒體、網站上公布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快速處置投訴舉報信息。二是對舉報涉及野生動物保護的違法行為,園林綠化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嚴肅依法處理,對經營者、經營場所分別予以停業整頓、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六、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力度。一是各區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科學防控理念,加強宣傳引導,把非法食用野生動物上升為公共安全事件來看待和管理,永久性關閉涉及野生動物非法販賣的各類攤位,并建立長效監督機制,確保其不死灰復燃。二是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法》宣傳普及,深入淺出地講明野生動物保護與公共安全以及個人之間的關系,提高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意識和保護自身安全的健康意識,倡導健康飲食,自覺拒食野生動物,增強提倡保護野生動物的文明新風尚,切實提高公眾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