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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下達《2021年上海市地產生豬出欄前“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監測計劃》的通知 (滬農委〔2021〕41號)

   2021-03-04 702
核心提示:各區農業農村委、市獸藥飼料檢測所、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  為提高飼料和養殖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努力確保我市不發生重大地產
各區農業農村委、市獸藥飼料檢測所、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
 
  為提高飼料和養殖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努力確保我市不發生重大地產生豬產品的質量安全事件,2021年市農業農村委將繼續組織開展地產生豬“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的專項整治監測工作,現將《2021年上海市地產生豬出欄前“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監測計劃》(以下稱《監測計劃》)印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數量
 
  《監測計劃》總數為7650批次,其中生豬出欄前監測5850批次,飛行監督抽檢1800批次。
 
  二、工作內容
 
  (一)出欄前監測
 
  全年共5850批次,由市獸藥飼料檢測所負責組織實施。
 
  各區按照《監測計劃》開展轄區內生豬出欄前監測,并將監測情況作為產地檢疫的重要條件。各承擔出欄前監測任務的檢測單位應于每月20日前將市級和本轄區任務的監測結果以電子文檔形式上報市獸藥飼料檢測所,由市獸藥飼料檢測所負責匯總后按季度報市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報表具體格式見附件1及附件2)。
 
  (二)飛行監督抽檢
 
  全年共1800批次,由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負責組織實施。各區監督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抽檢。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應于每月25日以前將各區的抽檢情況和督查情況匯總后報市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
 
  三、相關要求
 
  (一)各區農業農村委要高度重視“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的專項監測工作,認真組織落實《監測計劃》。在完成本計劃的同時,各區農業農村委應根據本地生豬的養殖規模,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區轄區內生豬出欄前“瘦肉精”的監測計劃。
 
  (二)各區對轄區內豬場監測應做到100%的覆蓋率,不留死角。對規模豬場要進行重點監測,每年至少抽樣3次;對其他生豬養殖場監測工作必需覆蓋到位,每年至少采樣2次。
 
  (三)為保證豬尿樣品的代表性和可追溯性,各區農業農村委應加強對采樣人員的培訓,認真組織安排好豬尿的采樣工作,并做好尿樣管理工作,保證樣品標識的唯一性。具體操作按《技術操作要點》(附件3)進行。
 
  (四)檢測工作按照《技術操作要點》(附件3)中的檢測方法和限量標準要求進行。由市獸藥飼料檢測所具體負責檢測技術工作,并按季度向各區承擔任務單位統一發放所需的采樣管及檢測試劑盒。
 
  (五)當各區檢測單位篩選出疑似陽性樣品時,應于第一時間送樣至市獸藥飼料檢測所,市獸藥飼料檢測所應及時安排檢測結果確證工作,并正式出具檢測報告向各區反饋結果。
 
  (六)市獸藥飼料檢測所應加強對各區檢測單位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并組織安排檢測能力比對考核工作。各區承擔任務的檢測單位必須設置固定的殘留檢測崗位,殘留檢測人員需持證上崗,人員變動應及時上報市獸藥飼料檢測所。
 
  (七)監測經費納入各單位財政預算,科學、合理地用于檢測和采樣工作。各區制定的轄區任務也應積極爭取財政的支持,以便更好地完成監測任務。
 
     附件
 
  1. “瘦肉精”及其替代品月度抽樣檢測信息表
 
  2. “瘦肉精”及其替代品月度監測匯總表
 
  3. “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監測技術操作要點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1年2月9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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