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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貴陽市市場監管局統籌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27號)

   2020-02-22 546
核心提示: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執法支隊:現將《貴陽市市場監管局統籌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社
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執法支隊:
 
    現將《貴陽市市場監管局統籌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貴陽市市場監管系統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20日
 
    貴陽市市場監管局統籌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會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扎實推進“兩線作戰”、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穩增長促發展攻堅戰的工作部署,結合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出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措施安排和我市實際,為把統籌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進一步抓實抓細抓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強化事中事后,優化服務促發展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講話精神,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是有效應對重大疫情的重要保障。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要全力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要優化服務、先行先試,助推復工復產。
 
    (一)以方便企業為核心,高效辦理申報審批
 
    1.網上辦理。市場主體設立、變更(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營業期限)、藥品經營(連鎖企業零售門店)、醫療器械經營、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備案、食品生產、食品經營、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特設類、工業類、計量類、認證認可類等事項網上申請、網上審批。(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 貴州省政務服務網(https://zwfw.guizhou.gov.cn):可辦理市場主體注冊登記類、藥品經營類、食品生產類、食品經營類、特設類、工業類、計量類、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2)醫療器械注冊管理信息系統(http://125.35.24.156): 可辦理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
 
    (3)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備案)信息系統(http://ylqxxkba.nmpa.gov.cn):可辦理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第三、二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備案;
 
    (4)貴州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管理(http://www.gztsks.com):可辦理權限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核發復審。
 
    2.預約辦理。在貴陽市政務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實體大廳和市級相關媒體公布窗口預約服務咨詢電話確保群眾熟知流程、辦事便捷。(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3.對疫情期間出現的新產業、新業態,及時調整經營范圍標準,強化包容審慎監管。(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二)以提速度為核心,壓縮辦理時限
 
    4.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申請,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當場備案。(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5.市場主體設立、變更申請提交資料符合法定形式的,1個工作日內辦結。(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6.藥品經營(連鎖企業零售門店)、醫療器械經營、食品生產、經營、加工小作坊、小餐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特設類、工業類、計量類1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核審,資料符合法定形式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勘查(不包括:國家規定范圍內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資格許可、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資格許可現場評審)。(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7.對申請辦理國家規定范圍內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資格許可換證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采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責任單位: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8.督促指導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用特種設備用戶平臺網上申報檢驗工作。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能及時完成檢驗的設備,由使用單位提出延期檢驗申請和防控措施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報當地監管部門備案。(責任單位:特設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三)以利實體為核心,延長許可期限
 
    9.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延期自疫情解除之后30日內辦理。(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0.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未能按時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換證導致證書過期的生產企業,待疫情解除后再提交延期申請。(責任單位: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1.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時完成換證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可辦理許可證延期。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單位,可以申請網上辦理許可證延期,延長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責任單位: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2.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無法按期申請辦理檢驗檢測機構復查換證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證書有效期延長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對于經現場評審尚在整改期的機構,整改可順延至疫情解除后辦理。(責任單位: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3.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無法按期申請辦理計量標準考核、機構授權復查換證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證書有效期延長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責任單位: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4.按照各類工業產品標準要求,需進行產品型式檢驗因疫情影響無法開展相關工作的,企業可延期開展;工業產品抽查不合格后處理工作因疫情影響無法在時限內完成整改的,生產企業可延長10日,銷售企業可延長30日。對市級抽查申請復檢的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在時限內提供復檢申請的,根據企業情況順延申請時限。(責任單位:產品質量監督處,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5.對我市獲得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的企業進行核查,對到期的有關計量標準器具,經所在單位自行核查滿足相關技術要求,可適當延長有效期。明確專人負責計量器具型式評價工作,與承擔型式評價試驗的機構協調,縮短試驗時間。(責任單位:計量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6.對年內在疫情防控期間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企業申報知識產權一般性資助和優勢試點示范企業的優先給予補助,延長政策兌現受理時間。(責任單位:知識產權保護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7.企業辦理商標業務,因受疫情影響超出相關期限、需要順延的,指導其依法獲得權利救濟。(責任單位:知識產權保護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18.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記證、小餐飲登記證到期的,有效期可順延至疫情解除之后30日內辦理。(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食品生產處、食品流通處、餐飲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四)以事中事后為核心,開展告知承諾、“容缺后補”、先證后查
 
    19.按照省局編制明確的低風險食品類別(糧食加工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對申請以上類別食品生產許可的新辦企業、申請許可變更的企業,需現場核查的,試點實行告知承諾,試生產食品型式檢驗合格報告可待疫情解除后另行提交,對符合條件的實施“先證后查”,在疫情解除后完成現場核查。申請銷售類經營項目(不含散裝熟食、不含特殊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制售類食品)的新辦許可、變更許可或延續許可(限經營條件、經營項目未發生變化)、食品安全水平較高的連鎖企業,其直營連鎖門店的食品經營許可試點實行告知承諾,疫情解除后30個工作日完成現場核查。(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食品生產處、食品流通處,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20.食品生產企業申請變更或者延續市縣兩級發證的非低風險食品類別的,申請人聲明承諾生產條件未發生變化的,可以免于現場核查,快速審批。(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食品生產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21.食品生產小作坊、食品經營許可有關事項發生變更且不影響食品安全、不影響疫情防控的,可先行向轄區市場監管部門書面報備,承諾符合登記條件,待貴陽市疫情解除后依法辦理變更手續。(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食品生產處、食品流通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22.餐飲企業達到集體配餐條件的,向當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承諾并備案后,可開展集體配送服務,在貴陽市市疫情解除后完成現場核查,增加經營范圍;鼓勵支持餐飲企業線上訂購線下配送服務活動。(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餐飲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23.對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變更(經營場所、庫房地址、經營范圍)、延續,藥品連鎖企業零售門店新開辦、地址變更、經營范圍變更(增加中藥材、中藥飲片、血液制品)的,以及對工業類需要進行證后例行檢查或者后置現場的,實施“先證后查”,待疫情結束后1個月內組織現場勘驗,不符合相關規定或經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撤銷許可證。(責任單位: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24.凡涉及生產許可證的復產轉產企業產品,對具備生產條件但因辦理耗時長、暫不能提交相應材料的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制,由企業承諾在相應時限內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后當場辦結。(責任單位: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25.除醫院、超市、車站、機場等重點區域的電梯外,其他場所在用電梯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實行承諾制維保,電梯經維保單位進行安全確認并書面承諾,再征得使用單位同意后報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可不受15天維保一次的工作規定限制。(責任單位:特設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26.檢驗檢測機構首次申請和擴項,采取告知承諾和專家文審,給予辦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行政審批,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進行現場技術評審。(責任單位:審核中心,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27.生產企業轉產口罩、防護服等應急物資的,指導按照《省藥品監管局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實施應急審批的公告》要求申報產品注冊和生產許可,協調省藥品監管局同步開展產品檢驗、技術審評、注冊質量體系核查、生產許可現場檢查并聯審查,同步進行生產許可現場檢查與注冊質量體系現場核查,在2日內完成現場核查工作,對符合許可條件的企業立即予以辦理產品注冊和生產許可證。(責任單位:醫療器械監管處、注冊指導處、注冊許可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28.在各類質量發展項目的材料申請報送中,減少審核推薦環節,以報送電子材料為主,先行推薦報送。對于疫情防控期間不便收集的印證資料,先報后補。(責任單位:質量發展處,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五)以促發展為核心,實施審慎監管
 
    29.對醫療器械產品生產企業使用筒易包裝的,在確保符合相關要求前提下,允許企業向所在市級藥監部門備案后使用簡易包裝,在貴陽市內銷售和使用,并標明“疫情應急用”、是否“無菌”。(責任單位:醫療器械監管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30.對疫情防控急需醫療器械產品生產企業更換主要原材料供應商的,加強原材料供應商的資質審査和評價,在原材料供應商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允許企業在充分對比評價等效的基礎上,自行投入生產,并做好相應記錄。(責任單位:醫療器械監管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31.低風險預包裝食品門店展示點采取備案制,電子商務企業線下連鎖門店、合作門店等可作為預包裝食品展示點、配送(或提貨)點,展示點、配送(或提貨)點不發生線下交易行為的不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直接到轄區市場監管分局書面報備即可。(責任單位:食品流通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32.全市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從境外采購的無中文標識、合格證、資質證明或其他手續不齊全的口罩、防護服等產品,可經貴州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驗達到標準要求后,由貴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物資保障組統一安排,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在進銷差價率35%內定向銷售。定向銷售范圍為機關事業單位、復工復產企業、統籌指定的其他主體或統籌收儲。定向銷售產品不得用于隔離留觀病區(房)、隔離病區(房)、隔離重癥監護病區(房)等高風險暴露人員和較高風險暴露人員使用。(責任單位:醫療器械監管處、藥品監管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六)以戰疫情為核心,強化技術幫扶
 
    33.建立口罩、手套、防護服、消毒用品、體溫計等疫情防護用品(具)標準數據庫,收集整理67項國家和行業標準文本,向全市市場監管部門、相關檢驗檢測機構、疾控中心、醫院及防護用具生產經營企業等單位推送,并通過官網向社會各界免費提供標準文本下載。(責任單位:標準化處,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34.面向政府部門、生產企業及相關組織實時提供標準研制、標準查新、標準比對等服務保障,積極對接企業和社會團體,幫助起草和制定相關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增加企業復工復產所需標準的有效供給。(責任單位:標準化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35.鼓勵支持檢驗檢測機構,積極申請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防護用品、日常防護用品檢測項目提質擴項。(責任單位: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36.引導我市現有認證機構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的技術服務,開辟線上咨詢、受理、評價等綜合服務通道,采取線上認證申請受理、延期現場審核檢查等方式進行。(責任單位: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37.關口前移指導,對企業新建、轉產、改擴建口罩、護目鏡等防疫急需醫療器械產品的許可(備案)申報、生產經營、質量管理進行專業指導,對重點生產企業實施駐廠監督,使企業從一開始就接受專業的指導,一投產即接受嚴格的監管,確保防疫急需醫療器械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單位:醫療器械監管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七)以強經濟為核心,提升知識產權服務
 
    38.鼓勵專利、商標代理機構通過互聯網及專業軟件工具向參與疫情防控的企事業單位提供遠程、免費或低成本的專利商標代理、專利分析、知識產權托管及維權援助等服務。(責任單位:知識產權保護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39. 指導和支持企業運用知識產權進行質押融資,對涉及防治新冠肺炎藥品、防護用品等生產企業,符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格的,給予優先貼息補助。(責任單位: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40.開辟知識產權綠色服務通道,對涉及防治新冠肺炎藥品、防護用品等生產企業申請商標、專利注冊的,依申請優先審核并推薦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辦理。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為企業提出指導性意見,允許企業先使用后注冊。(責任單位:知識產權保護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八)以保安全為核心,優化特種設備監管
 
    41.電梯維保單位可以結合電梯使用情況和安全狀況,與電梯使用單位協商一致,適當調整或延長現場維保周期,暫時停止在電梯維保服務平臺上實行刷卡維保考核。(責任單位:特設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42.督促指導復工企業在復工前認真開展特種設備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對排查中發現有風險、問題和隱患的要及時整改,隱患清單及整改方案、整改結果等可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報當地監管部門備案。(責任單位:特設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九)以助生產為核心,便捷企業信用修復
 
    43.對疫情期間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公布咨詢電話,做好咨詢解答和業務指導,支持郵寄、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材料。(責任單位:信用監管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44.對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疫情防控期間有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情形的暫不列入,同時指導企業糾正相關錯誤信息,企業積極配合并履行相關公示義務的不再列入;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經企業申請,符合條件的受理后當日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相關申請材料待疫情解除后補報。(責任單位:信用監管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45.對疫情期間暫時失聯的企業,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責任單位:信用監管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46.對因受疫情影響尚未開展生產經營的企業超過六個月的,暫緩納入清理吊銷名單。(責任單位:信用監管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十)以減費增補為核心,加大企業扶持力度
 
    47.我市各區(縣、市)依法成立的法定計量技術機構,除依法完成強制檢定工作任務外,對檢定資質范圍內涉及到復工復產企業計量器具的檢定或校準免收費用。(責任單位:計量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48.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已獲“3個20萬”政策扶持資格的微型企業,可以“疫情補助”項目向當地微企辦申請后續深度扶持補助。(責任單位:微企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二、聚焦兩個嚴厲,打點帶面穩市場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講話指出,要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要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以“兩嚴厲、兩優先、四免罰”為措施,加強防控(防護)產品和涉及民生重要商品的監管。
 
    (一)“兩嚴厲”
 
    49.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貴陽市藥品零售企業穩價承諾書,經營者必須在顯著位置公示進貨價格和銷售價格,張貼穩價承諾書,若不執行一經查實,將從快、從重、從嚴頂格處理;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產品和水、電、氣等涉及復工復產要素行業,拒不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要求、亂漲價的,將從快、從重、從嚴頂格處理。(責任單位:綜合執法支隊,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50.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行為。對制售假冒偽劣、發布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聯合有關部門開展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執法行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加大查辦案件公開公示及媒體曝光力度,持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責任單位:綜合執法支隊,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二)“兩優先”
 
    51.疫情防控期間,開通綠色通道,對復工復產企業的投訴舉報優先辦;對涉及疫情防控物資、食品等民生商品的投訴舉報優先辦。(責任單位:消費者權益保護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三)“四免罰”
 
    疫情防控期間:
 
    52.市場主體資質、手續不齊全,屬于“告知承諾、容缺后補、先證后查”范圍的,責令改正,免于處罰;(責任單位:綜合執法支隊,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53.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變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特種設備及檢驗檢測機構許可證等行政許可證到期的,免于處罰;(責任單位:綜合執法支隊,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54.對計量器具到期,可要求相關單位整改,免于處罰;(責任單位:綜合執法支隊,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55.對積極參與保障疫情期間生產、生活必需品供應的企業,未能及時辦理本部門許可、變更等導致手續不全、產品標識不符合要求但產品質量合格的,可要求相關單位整改,免于處罰。(責任單位:綜合執法支隊,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三、加強組織保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穩增長促發展攻堅戰
 
    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要按照中央、省、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以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穩增長促發展攻堅戰的必勝信念和堅實有效的市場監管舉措,為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確保市場秩序穩定作出應有貢獻。
 
    56.組織領導再強化。成立由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局黨委委員及藥品總監任副組長、市局機關各相關處室、各區(市、縣)局、開發區分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貴陽市市場監管系統統籌疫情防控期間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要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堅決扛起責任、經受考驗,既有責任擔當之勇、又有科學防控之智,既有統籌兼顧之謀、又有組織實施之能,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形成凝心聚力、上下一心、眾志成城、共克時艱的工作局面,保持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和諧穩定。(責任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57.工作紀律再嚴肅。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守初心、擔使命體現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中,以擔當詮釋忠誠,以良好的精神狀態開展各項工作。全市系統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開發區分局一把手,要堅決擔負起“指揮員”、“戰斗員”職責,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及時發聲指導,及時掌握工作情況,及時采取行之有效、應對有方的果斷措施,以自身示范作用帶動廣大黨員干部積極投身疫情防控阻擊戰和穩增長促發展攻堅戰,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責任單位:人事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58.督導人員再充實。充實黨員突擊隊力量,人員擴展到黨支部所含處室的全體干部職工,切實發揮黨員突擊隊先鋒模范作用。(責任單位:人事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59.督導重點再明確。督導重點聚焦在以下4點:持續加大對防疫用品、民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價格監管力度,維護好市場價格秩序;突出落實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的工作要求,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突出抓好防護用品和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營造放心消費環境;督導貴陽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第4號通告中“自即日起,城市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百貨商場、生產資料批發市場等可恢復營業;文化娛樂場所繼續暫停營業;餐飲服務場所只能采取外賣配送方式經營,一律不得在場所內就餐。”的貫徹落實情況。黨員突擊隊檢查督導各工作小組嚴格按照“四不兩直”開展工作,檢查督導中發現的具體問題能當場處置的當場處置,把握不準的向市市場監管局指揮部匯報。(責任單位:人事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60.防護意識再增強。健康的身體是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穩增長促發展攻堅戰的前提和保障,全體干部職工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在工作期間必須正確佩戴口罩,并繼續堅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確保人身安全。(責任單位:人事處,各區、縣(市)市場監管局和開發區分局)


 
地區: 貴州 貴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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