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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轉發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關于印發《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等3項指南的通知 (粵衛食品函〔2020〕18號)

   2021-01-04 542
核心提示:省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局,省衛生健康委直屬各單位,各有關協會、學會:近日,國民營養健康
省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局,省衛生健康委直屬各單位,各有關協會、學會:
 
    近日,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印發了《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營養健康食堂建設指南》《營養健康餐廳建設指南》等3個指導性文件,現將有關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依職責抓好實施。
 
    一、各部門(單位)要按照《健康廣東行動(2019—2030)年》(粵健推委〔2019〕1號)合理膳食行動、《廣東省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實施方案》(粵府辦〔2017〕70號)、《廣東省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分工實施方案》(粵衛辦函〔2018〕629號)等的職責分工,落實責任,率先抓好本行業系統(本單位)營養健康食堂試點建設工作,加強宣傳使用推廣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帶頭創建營養健康食堂,發揮行業管理和引領作用。
 
    二、各地區要通過試點示范,以點帶面,逐步在轄區全面推廣餐飲食品營養標識使用;打造一批營養健康食堂、營養健康餐廳;推動餐飲業轉型升級,加強地方特色營養膳食研究和營養標準制定等。
 
    三、各協會(學)會、大專院校和企業等社會力量要積極參與,加強宣傳推廣營養均衡配餐和健康烹飪模式。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創建國家食物營養教育示范基地,設置營養課程,開展供餐食品的營養成分分析及食譜研究,實施營養配餐。
 
    附件:   關于印發《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等3項指南的通知.pdf
 
    廣東省國民營養健康指導委員會
 
    (代章)
 
    2020年12月30日
 
    (聯系人:高明明,聯系電話:83813416)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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