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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2020-11-09 807
核心提示:《青島市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青發改環資[2020]28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
    《青島市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青發改環資[2020]28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塑料制品替代產品和模式,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保護人民健康,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長效管理機制,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
 
    一、《實施方案》的主要背景
 
    塑料是重要的基礎材料,在社會生產和居民生活中應用廣泛。不規范生產、使用、處置塑料會造成資源能源浪費,帶來生態環境污染,甚至會影響群眾健康安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塑料污染問題,將塑料污染治理作為生態文明建設和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加以推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將制定“白色污染”綜合治理方案列為重點改革任務。為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有必要通過加強統籌謀劃,系統性開展塑料污染治理。今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發改環資〔2020〕8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發了《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20〕1146號),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印發了《山東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魯發改環資〔2020〕697號),旨在積極推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實施方案》的治理目標
 
    《實施方案》堅持“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創新引領、科技支撐,多元參與、社會共治”的基本原則,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區(市)、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市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實施方案》明確了治理的重點任務
 
    《實施方案》按照多元參與的原則,結合國家、省上工作部署,把嚴把塑料制品生產、銷售關口,加強塑料制品使用、流通監管,推廣塑料制品替代產品和模式,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作為治理的重點任務。對各重點任務提出按照不同時間段、不同區域逐步推進,詳細制定禁限措施的實施步驟。
 
    四、《實施方案》明確了保障措施
 
    開展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項全面系統性的工作,為此《實施方案》明確了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制度標準、嚴格執法監督、完善相關支持政策、強化科技支撐和加強宣傳引導六項措施以保障該項工作的順利實施。各區(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組織安排,切實抓好落實。各有關部門需開展聯合行動,加強對塑料污染治理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強化考核問責。


 
地區: 山東 青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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