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天津食品集團,市農業發展服務中心: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落實‘米袋子’省長責任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保障主副食品供應”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復生豬生產,提升水產品生產能力,保障“菜籃子”產品供應,力爭我市在“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中取得好成績,經研究,2020年擬實施能繁母豬購置補助和“菜籃子”水產品生產扶持等項目。為規范項目執行,我委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實施方案》和《2020年天津市“菜籃子”水產品生產扶持項目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具體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項目管理,規范資金使用
天津市能繁母豬購置補助和“菜籃子”水產品生產扶持等項目為我市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各項考核指標的具體舉措,項目市級補助資金納入我市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指導性任務統籌管理。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和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嚴格執行項目程序規定,按時撥付補助資金,杜絕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強化區級責任,探索多種扶持模式
各涉農區要切實提高認識,充分發揮主體責任,積極爭取區級財政資金在“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方面投入;要探索多種扶持模式,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采取“以獎代補”“金貸財補”等措施,強化銀企對接、銀社對接、銀戶對接,加大吸引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投入力度。
附件:1.2020年天津市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實施方案
2.2020年天津市“菜籃子”水產品生產扶持項目實施方案
2020年9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2020年天津市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
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恢復我市生豬生產,有效增加下半年生豬存出欄數量,為恢復生豬生產積蓄產能,按時完成農業農村部和市委市政府下達的生豬生產任務指標,確保“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豬肉產量指標順利完成,增加市場供應,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助對象
對依法備案的本市規模生豬養殖場,自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之間,從外埠購進能繁母豬予以補助。每場購置數量應不少于50頭。
本方案所稱能繁母豬是指8月齡以上或體重120千克以上,專門用于繁殖的母豬。
二、補助數量及標準
全市計劃補助3萬頭,市財政每頭補助標準為500元,資金總額控制在1500萬元之內。申報補助總量超過3萬頭,則按比例調減補助標準;申報補助總量少于3萬頭,則按每頭500元標準予以補助。鼓勵各區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出臺疊加補貼措施,進一步降低企業調入能繁母豬成本,提升補欄增養積極性。
同時,鼓勵各區出臺仔豬調入扶持措施,支持企業從外埠調入仔豬,促進我市盡快恢復生豬生產。
三、補助程序
本項目采取“先引后補”的方式,具體程序如下:
(一)項目申報
生豬養殖場向所在區農業農村委提出購置申請,提交《能繁母豬購置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1)。同時提交畜禽養殖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二)審核查驗
各區農業農村委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能繁母豬購置后,區農業農村委需組織現場核實購入數量,同時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原件、該批次豬的非洲豬瘟檢測合格證明、采購合同、發票等材料。
(三)文件上報
對通過審核查驗的,由區農業農村委會同區財政局共同上報資金申請文件。申請文件包括:
1.資金撥付申請;
2.該批次能繁母豬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復印件;
3.該批次豬的非洲豬瘟檢測合格證明;
4.購買能繁母豬的采購合同和發票;
5.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資金匯總表(附件1-2)。
申請文件一式三份,主送市農業農村委,抄送市財政局。
(三)資金撥付
收到申請后,由市農業農村委統一組織第三方審核,根據第三方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市農業農村委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函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核通過后,下達補助資金。各區財政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委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各場。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落實好能繁母豬購置補助政策,是穩定生豬生產,保護生豬產能,促進生產恢復的關鍵舉措。區財政局和農業農村委要提高認識,明確分工,相互配合。項目區農業農村委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組織生豬養殖場,按照時間節點做好項目申報、審核查驗、上報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落實和監管等工作。
(二)嚴密過程監管
嚴格規范工作流程,對企業申報的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把關,保證公平、公正。按照規定及時為企業撥付補助資金,嚴禁滯留挪用。對弄虛作假、暗箱操作、騙取補助等行為,一經發現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做好總結上報
補助資金兌付后,要及時進行總結,區農業農村委會同區財政局聯合上報項目總結,主送市農業農村委,抄送市財政局,寫明組織實施情況、能繁母豬購置情況、資金補助情況等。
附件:1-1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資金申報表
1-2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資金匯總表
(聯系人:張立建;聯系電話:88270381)
標簽:農業 副食品 水產品 生豬 菜籃子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落實‘米袋子’省長責任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保障主副食品供應”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復生豬生產,提升水產品生產能力,保障“菜籃子”產品供應,力爭我市在“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中取得好成績,經研究,2020年擬實施能繁母豬購置補助和“菜籃子”水產品生產扶持等項目。為規范項目執行,我委制定了《2020年天津市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實施方案》和《2020年天津市“菜籃子”水產品生產扶持項目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具體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項目管理,規范資金使用
天津市能繁母豬購置補助和“菜籃子”水產品生產扶持等項目為我市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各項考核指標的具體舉措,項目市級補助資金納入我市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指導性任務統籌管理。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和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嚴格執行項目程序規定,按時撥付補助資金,杜絕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擠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強化區級責任,探索多種扶持模式
各涉農區要切實提高認識,充分發揮主體責任,積極爭取區級財政資金在“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方面投入;要探索多種扶持模式,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采取“以獎代補”“金貸財補”等措施,強化銀企對接、銀社對接、銀戶對接,加大吸引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投入力度。
附件:1.2020年天津市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實施方案
2.2020年天津市“菜籃子”水產品生產扶持項目實施方案
2020年9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2020年天津市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
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恢復我市生豬生產,有效增加下半年生豬存出欄數量,為恢復生豬生產積蓄產能,按時完成農業農村部和市委市政府下達的生豬生產任務指標,確保“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豬肉產量指標順利完成,增加市場供應,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助對象
對依法備案的本市規模生豬養殖場,自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之間,從外埠購進能繁母豬予以補助。每場購置數量應不少于50頭。
本方案所稱能繁母豬是指8月齡以上或體重120千克以上,專門用于繁殖的母豬。
二、補助數量及標準
全市計劃補助3萬頭,市財政每頭補助標準為500元,資金總額控制在1500萬元之內。申報補助總量超過3萬頭,則按比例調減補助標準;申報補助總量少于3萬頭,則按每頭500元標準予以補助。鼓勵各區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出臺疊加補貼措施,進一步降低企業調入能繁母豬成本,提升補欄增養積極性。
同時,鼓勵各區出臺仔豬調入扶持措施,支持企業從外埠調入仔豬,促進我市盡快恢復生豬生產。
三、補助程序
本項目采取“先引后補”的方式,具體程序如下:
(一)項目申報
生豬養殖場向所在區農業農村委提出購置申請,提交《能繁母豬購置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1)。同時提交畜禽養殖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二)審核查驗
各區農業農村委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能繁母豬購置后,區農業農村委需組織現場核實購入數量,同時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原件、該批次豬的非洲豬瘟檢測合格證明、采購合同、發票等材料。
(三)文件上報
對通過審核查驗的,由區農業農村委會同區財政局共同上報資金申請文件。申請文件包括:
1.資金撥付申請;
2.該批次能繁母豬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復印件;
3.該批次豬的非洲豬瘟檢測合格證明;
4.購買能繁母豬的采購合同和發票;
5.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資金匯總表(附件1-2)。
申請文件一式三份,主送市農業農村委,抄送市財政局。
(三)資金撥付
收到申請后,由市農業農村委統一組織第三方審核,根據第三方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市農業農村委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函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核通過后,下達補助資金。各區財政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委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各場。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落實好能繁母豬購置補助政策,是穩定生豬生產,保護生豬產能,促進生產恢復的關鍵舉措。區財政局和農業農村委要提高認識,明確分工,相互配合。項目區農業農村委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組織生豬養殖場,按照時間節點做好項目申報、審核查驗、上報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落實和監管等工作。
(二)嚴密過程監管
嚴格規范工作流程,對企業申報的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把關,保證公平、公正。按照規定及時為企業撥付補助資金,嚴禁滯留挪用。對弄虛作假、暗箱操作、騙取補助等行為,一經發現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做好總結上報
補助資金兌付后,要及時進行總結,區農業農村委會同區財政局聯合上報項目總結,主送市農業農村委,抄送市財政局,寫明組織實施情況、能繁母豬購置情況、資金補助情況等。
附件:1-1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資金申報表
1-2能繁母豬購置補助項目資金匯總表
(聯系人:張立建;聯系電話:88270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