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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衛生局關于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的通知(京衛食安標字(2013)9號)

   2013-10-21 289
核心提示:  市疾控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參照國家衛生計生委《2013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計
   市疾控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參照國家衛生計生委《2013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計劃》(衛辦監督函〔2013〕362號)要求,結合本市情況,我局擬于10月份開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有關事宜規定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跟蹤評價工作,了解標準貫徹落實和執行情況,以及標準指標或技術要求的科學性和實用性,為推進標準實施和提出標準修訂建議提供科學依據。
 
  二、工作任務
 
  本市計劃開展《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速凍面米制品》(GB19295-2011)和《生乳》(GB19301-2010)四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跟蹤評價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的組織管理。由市疾控中心根據本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相關食品生產企業、監管機構、檢驗機構等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積極配合共同完成具體工作內容。
 
  三、工作內容
 
  采取問卷調查、現場調查、指標驗證、專家咨詢、企業代表座談會、監管部門座談會、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開展跟蹤評價工作,聽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生產經營企業、檢驗機構及食品從業人員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情況和意見、建議。
 
  市疾控中心根據跟蹤結果做出評價,形成跟蹤評價報告并于12月底前報我局。跟蹤評價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藴实母櫾u價情況;
 
 ?。ǘ祿治黾敖Y論;
 
  (三)意見及建議。
 
  跟蹤評價結果表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修訂的,由我局向國家衛生計生委提出適時修訂相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建議。
 
  北京市衛生局
 
  2013年9月30日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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