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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四部門關于做好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保供穩價工作的通知 (閩發改商價〔2020〕375號)

   2020-07-14 713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發改委、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針對近期長江沿岸地區出
各設區市發改委、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


    針對近期長江沿岸地區出現多輪強降雨天氣,部分地方發生嚴重洪澇災害,鮮菜等農產品因生產流通影響導致價格出現明顯上漲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價格監測調控的通知》(發改電〔2020〕946號)。7月9日,我省南平市多地遭受特大暴雨侵襲,省防指將我省防洪應急響應提升為Ⅲ級,防洪壓力進一步提升,防汛形勢嚴峻。面對當前及今后一段時間的防汛形勢和臺風等災害性天氣,各地要迅速行動起來,積極承擔起保供穩價安民的責任,抓好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產供銷各環節工作,切實保障蔬菜等重要商品供應充足、價格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監測預測預警。密切跟蹤糧油肉菜蛋果奶等農產品特別是基本蔬菜品種的生產、市場供應和價格變化,加強市場信息監測和數據共享,有效強化形勢分析和風險研判。一旦發現產能不足、市場斷供脫銷、價格異常波動等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要迅速發出預警信號和風險提示,并將情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二、著力穩定重要商品生產。加強汛期等特殊時期蔬菜、畜禽產品等重要商品生產保障,重點做好在田蔬菜管理、穩定生豬規模養殖場生產等工作。強化農業生產技術服務,指導做好高溫悶棚等綠色防控措施,減少蔬菜土傳病蟲害影響。強化產地倉儲保鮮設施應用,及時開展收儲工作,緩解汛期給農產品生產帶來的不利影響。


    三、切實保障重要商品市場供應。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做好汛期、臺風等極端天氣期間應急保供穩價工作預案準備,積極防范和處置市場突發事件;必要時,可按程序依法采取價格臨時干預措施。加快推進農產品眾籌、訂單農業等產銷對接新業態,組織農產品經營主體與大型商貿、電商企業建立直供直銷關系,避免在汛期等特殊時期出現農產品“賣難”問題。指導、督促商超、農貿市場、批發市場、配送物流和儲備倉庫等商貿流通企業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加強耐儲蔬菜和葉類菜等重要商品的調運和儲備,確保汛期供應充足。加強商品集散地和應急投放網點的管理,保證投放網絡暢通。


    四、有效強化市場監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壓緊壓實農產品批發市場及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把好“入市”關口。密切關注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質量安全,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將查驗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追溯憑證)作為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監督重點,嚴密防范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加強汛期12315市場監管熱線值班值守,切實保障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的暢通。


    五、妥善安排困難群眾生活。嚴格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和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工作要求,達到啟動條件的要及時啟動,及時足額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對因遭遇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但仍未達到啟動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向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穩定。各地要根據蔬菜等重要商品價格上漲情況,適時啟動平價商店銷售機制,切實減輕群眾“菜籃子”負擔。


    六、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各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及時發布蔬菜等重要商品生產、市場和價格信息,合理引導生產者、經營者合理安排生產經營、消費者理性合理消費。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多種渠道,加大政府部門在穩定蔬菜等重要商品生產供應和價格水平工作方面的宣傳力度。要密切跟蹤輿情變化,對虛假信息、不實報道,要第一時間回應,解疑釋惑,切實穩定市場和群眾心理預期。


    各地要堅持底線思維,強化憂患意識,進一步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把做好汛期等特殊時期重要商品保供穩價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強化“菜籃子”產品生產能力、市場流通能力、質量安全監管能力、調控保障能力,確保蔬菜等重要商品不斷檔不斷供,價格不出現大幅上漲。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福建省商務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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