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全面打擊經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公告

   2020-07-24 360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長江流域禁捕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制定的《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長江流域禁捕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制定的《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方案》的精神要求,天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發(fā)布《關于全面打擊經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公告》,公告如下:


    一、嚴禁采購、銷售和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


    二、嚴禁采購、銷售和加工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


    三、嚴禁對水產制品標注“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


    四、嚴禁餐飲單位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五、嚴禁出售、購買、食用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六、嚴禁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為噱頭進行宣傳。


    七、嚴禁為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發(fā)布廣告。


    八、嚴禁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務。


    九、全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嚴厲打擊涉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各類違法行為,切實加強“全鏈條”監(jiān)管,確保有禁必止、有案必查,并向社會進行公示;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如發(fā)現(xiàn)上述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或88908890舉報。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2020年7月23日


 
地區(qū):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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