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管理,切實提高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水平,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印發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和遴選規范兩個文件的通知》(國食藥監許〔2011〕174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決定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現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函〔2014〕63號)轉發給你們。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參加遴選的檢驗機構,應當自愿承擔保健食品注冊檢驗工作,具備相應能力,符合《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在申報資料中明確申請承擔的檢驗項目。
二、申請參加遴選的檢驗機構,請按照《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和《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規范》要求,填寫注冊檢驗機構遴選自薦報告。自薦報告一式兩份,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并附電子版。自薦報告所附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一致。所有資料應當逐頁加蓋單位公章。自薦報告及相關申報資料于2014年5月1日前報送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原衛生部認定的保健食品功能學檢驗機構和省(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保健食品毒理學和衛生學檢驗機構應盡快提出申請,未提出參加本次遴選申請的,自2014年6月1日起取消原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資格。此前向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但未通過專家資料審查的檢驗機構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聯系人:徐小會
電話(傳真):68810579
郵箱:78407073@qq.com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大坪長江支路2號,郵編400042
附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函〔2014〕63號)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8日
附件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
食藥監辦食監三函〔2014〕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管理,切實提高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水平,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印發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和遴選規范兩個文件的通知》(國食藥監許〔2011〕174號),經研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決定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參加遴選的檢驗機構,應當自愿承擔保健食品注冊檢驗工作,具備相應能力,符合《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在申報資料中明確申請承擔的檢驗項目,將自薦報告及相關申報資料于2014年5月1日前報送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原衛生部認定的保健食品功能學檢驗機構和省(區、市)
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保健食品毒理學和衛生學檢驗機構應盡快提
出申請,未提出參加本次遴選申請的,自2014年6月1日起取消原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資格。此前向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但未通過專家資料審查的檢驗機構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三、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收到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薦意見,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食品化妝品檢定所。
四、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行政區域實際,按照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的要求,積極做好行政區域內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推薦工作。
聯系人:食品化妝品檢定所高家敏、宋鈺
聯系電話:(010)67095899、67095923
傳 真:(010)67095898
電子郵件:gaojiamin@nicpbp.org.cn、sy906003@sina.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天壇西里2號,郵編100050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14年1月24日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管理,切實提高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水平,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印發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和遴選規范兩個文件的通知》(國食藥監許〔2011〕174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決定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現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函〔2014〕63號)轉發給你們。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參加遴選的檢驗機構,應當自愿承擔保健食品注冊檢驗工作,具備相應能力,符合《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在申報資料中明確申請承擔的檢驗項目。
二、申請參加遴選的檢驗機構,請按照《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和《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規范》要求,填寫注冊檢驗機構遴選自薦報告。自薦報告一式兩份,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中文使用宋體小4號字,英文使用12號字),并附電子版。自薦報告所附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與原件一致。所有資料應當逐頁加蓋單位公章。自薦報告及相關申報資料于2014年5月1日前報送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原衛生部認定的保健食品功能學檢驗機構和省(區、市)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保健食品毒理學和衛生學檢驗機構應盡快提出申請,未提出參加本次遴選申請的,自2014年6月1日起取消原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資格。此前向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但未通過專家資料審查的檢驗機構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聯系人:徐小會
電話(傳真):68810579
郵箱:78407073@qq.com
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大坪長江支路2號,郵編400042
附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函〔2014〕63號)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8日
附件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
食藥監辦食監三函〔2014〕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管理,切實提高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水平,根據《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和《關于印發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和遴選規范兩個文件的通知》(國食藥監許〔2011〕174號),經研究,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決定組織開展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參加遴選的檢驗機構,應當自愿承擔保健食品注冊檢驗工作,具備相應能力,符合《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在申報資料中明確申請承擔的檢驗項目,將自薦報告及相關申報資料于2014年5月1日前報送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原衛生部認定的保健食品功能學檢驗機構和省(區、市)
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保健食品毒理學和衛生學檢驗機構應盡快提
出申請,未提出參加本次遴選申請的,自2014年6月1日起取消原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資格。此前向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但未通過專家資料審查的檢驗機構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三、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收到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薦意見,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食品化妝品檢定所。
四、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行政區域實際,按照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遴選工作的要求,積極做好行政區域內保健食品注冊檢驗機構推薦工作。
聯系人:食品化妝品檢定所高家敏、宋鈺
聯系電話:(010)67095899、67095923
傳 真:(010)67095898
電子郵件:gaojiamin@nicpbp.org.cn、sy90600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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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