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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2019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吉安委〔2019〕6號)

   2019-06-14 276
核心提示: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現將《吉林省安委會2019年工作要點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現將《吉林省安委會2019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按照任務分工,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于2019年底前,將各項工作完成情況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
 
  吉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9年3月22日
 
  吉林省安委會2019年工作要點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以為新中國成立70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環境為重大政治任務,以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為重要目標,以責任落實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科技手段為支撐,夯實安全基礎,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全力控制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周年。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1.深入開展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專題宣傳活動,推動各地、各部門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和干部學習內容,闡釋加強新時代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真正做到入腦入心,見諸行動。(省委宣傳部、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持續推動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按照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要求,抓好今年全省24項改革工作任務落實,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加強對各地區、省直各相關部門改革任務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省應急管理廳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深入推動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吉林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全面落實各級安委會“黨政主官雙主任制”,組織市、縣兩級政府分管領導和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培訓,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增強風險意識,堅守安全底線,勇于擔當作為,提高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監管能力,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省應急管理廳會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防控
 
  4.全面開展全省8處高風險煤礦安全“體檢”,精準實施“一礦一策”,強化災害治理。嚴格煤礦項目準入審批,停止核準新建采深超千米、沖擊地壓礦井,嚴格限制現有煤礦的生產能力。全面推進高瓦斯礦井突出危險性鑒定工作,淘汰退出已納入2018年去產能計劃但尚未關閉到位的9萬噸/年煤礦、其他原因未關閉到位的15萬噸/年以上煤礦和未納入煤炭去產能計劃的9萬噸/年煤礦。(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煤監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能源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5.打好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攻堅戰,加快實施16戶危化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程。開展吉林市龍潭區等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區)專家指導服務。加強重點時節、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隱患排查治理和油氣管道途經人員密集場所高后果區安全風險管控。深化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根治“下店上宅”問題,嚴控批發企業數量、確保總量不增。(省應急管理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6.深化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關閉金屬非金屬礦山15座,開展17座“頭頂庫”安全風險評估,開展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汛期前完成尾礦庫治理任務,徹底消除尾礦庫“病庫”,完成尾礦庫治理任務。(省應急管理廳負責)
 
  7.持續推進冬春、夏季火災防控和電氣火災等消防綜合治理,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博物館與文物建筑、城中村、養老機構、“三合一”場所等火災高危單位排查整治。加強森林草原火災防控,深入開展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省應急管理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商務廳、省文物局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8.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的意見》《吉林省安委會關于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12項重點任務落地見效。加強“兩客一危”、橋梁隧道、急彎陡坡、連續長坡下坡、鐵路道口等安全隱患治理,推進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開展內河水路運輸船舶整治等專項行動。(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沈鐵駐長辦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9.以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為重點開展綜合性治理,加強建筑市場監管與施工現場隱患排查治理。(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沈鐵駐長辦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0.持續推進鋼鐵煤氣、特種設備、軌道交通、漁業船舶、農機、民航、電力、旅游、民爆物品、軍工、院校實驗室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強化城鎮燃氣使用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源頭性根本性治理。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印發的《關于加強農民工塵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見》要求,開展礦山、冶金、建材等重點行業領域粉塵職業危害專項治理行動。(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1.強化重要時間節點安全風險防控,全力做好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和澳門回歸20周年、第二屆“一帶一路”高峰論壇、第十二屆中國—東北亞博覽會、第四屆全球吉商大會等重大活動安全防范。(省公安廳牽頭負責)
 
  三、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12.優化整合安全生產、消防救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事項,迎接國務院安委會2018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組織開展2019年度市(州)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改進巡查方式方法,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吉林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吉林省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貫徹落實。按照“三個必須”的原則,針對機構改革,理順安全監管職能,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省安委會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負責)
 
  13.落實刑法新修定條款,加大事故前違法行為懲處力度。嚴格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強化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提高企業違法成本。(省應急管理廳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4.加強省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強化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企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機構,持續推進“五個一”工程建設,加強一線技術工人崗位安全培訓、考核、檢查,落實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省應急管理廳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5.完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機制,規范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程序,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評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嚴格落實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加大約談和“回頭看”工作力度,強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四、強化安全監管機制創新
 
  16.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在國家修訂《安全生產法》基礎上,推進《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修訂工作。指導推動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建設。落實國家高危行業領域安全規程。(省應急管理廳、省司法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7.嚴格規范安全監管執法,依法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采取科學合理執法措施,嚴防執法過程中出現簡單化、“一刀切”。(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8.創新執法檢查方式方法,推行分類分級執法檢查,全面推行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先進企業安全承諾、高危企業重點監管模式。建立“互聯網+執法檢查”工作機制,提高執法信息化水平。加強與“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監管,開展專項“回頭看”檢查。(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9.完善安全生產社會化管理機制,大力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將保費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范圍,落實國家保險機構開展事故預防服務標準。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導建立第三方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大《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的宣傳和落實力度,暢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平臺,建立全流程案件查辦、群眾舉報獎勵機制,進一步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五、強化安全生產科技支撐
 
  20.推廣利用物聯網、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結合“數字吉林”,加強互聯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在安全生產領域的應用,深入推進高危行業企業、城市生命線工程和消防遠程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推進應急指揮信息網、全省應急管理大數據應用平臺、交通管理大數據平臺等信息化建設,推進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大數據中心。(省應急管理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1.提升礦用產品市場準入支撐能力,支持新材料、新裝備技術研發。全面推進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加快推進斜井人車淘汰升級,探索推進無人化采掘。(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煤監局、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2.推廣應用化工過程安全管理、自動化控制、安全儀表系統等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新型實用產品,推進糠醛生產企業提高自動化控制水平。在危險化學品領域推廣應用泄漏遙感探測、罐區緊急切斷和危險化學品運輸動態監控等先進技術裝備,推廣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定量風險評估等先進方法。(省應急管理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科技廳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3.推動“兩客一危”車輛安裝升級防碰撞設備、駕駛人智能監控報警裝置。開展客車運營安全監控及防護裝置整治專項行動,加快推進城市公交車智能視頻監控和公共汽電車駕駛員區域安全防護設施的配備應用,加快推進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用智能視頻監控報警、防碰撞等整車安全運行監管技術裝備。(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工負責)
 
  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24.強化安全生產經濟政策支撐,爭取中央預算內投向資金支持。根據國家政策規定,落實財政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相關政策措施,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推動2019年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實施,確保資金安全和項目有效實施。持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引導和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省應急管理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分工負責)
 
  25.貫徹落實國家出臺的《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深入推動《吉林省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落實,全面推進安全發展示范城市達標創建工作,帶動安全基礎工作向農村延伸。(省安委會辦公室、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分工負責)
 
  26.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推動企業人員按標準上崗、按標準工作,實現責任、管理、投入、培訓、應急救援“五到位”。加強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組織企業建立領導安全承諾、全員安全責任公示、安全教育培訓、安全考核管理、“一日一醒”等制度,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省應急管理廳會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7.持續開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堅行動,繼續加大公路、航道、站場等交通運輸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實施鄉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危橋改造和干線公路災害防治工程建設工作。加快推進車輛船舶標準化,加快老舊車船更新改造工作,健全完善營運車輛準入管理,繼續實施安全達標管理,持續推進貨運車輛標準化。深化農機、公路水運、電力、校園、漁業等行業領域平安創建。(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8.加強各級消防救援、森林消防兩支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等常備應急骨干力量建設。全面推動企業“自救隊”建設,提高企業處早、處小應急救援能力。研究推進社會救援力量建設。持續開展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建設。(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29.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宣貫,扎實推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進一步發揮廣播、電視、報刊、微信微博、公共平臺等主流媒體、行業媒體、新媒體和社會載體作用,強化安全生產科普和警示教育宣傳,做好全省“安全生產月”“白山松水”“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和“安全生產法宣傳周”等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省委宣傳部、省廣電局、省應急管理廳、團省委、省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七、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
 
  30.切實加強作風建設,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貫徹落實國家出臺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進一步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督促廣大干部履職盡責、動真碰硬、擔當作為。(省應急管理廳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31.加強對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機構改革指導,推動地方政府充實市、縣兩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加強專業能力建設。強化基層網格化監管,配強網格員等安全監管力量,做好資金、裝備保障。開展基層一線執法人員培訓。(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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