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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工作的通知 (滬農委〔2018〕380號)

   2019-02-14 788
核心提示:各區農委、市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工作,規范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證章的使用,根據《生豬屠宰管
各區農委、市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工作,規范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證章的使用,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關于生豬定點屠宰證章標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農辦醫〔2015〕28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我委對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相關證章的樣式、制作、規范使用進行了統一規定,請各區認真做好證章換發、使用和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貫徹落實
 
  肉品品質檢驗相關證章包括《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和標志、“種豬和晚閹豬肉品標志”印章、“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印章四部分,是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的法定標志,是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履行肉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具體體現。但由于歷史等原因,本市生豬屠宰企業至今尚未啟用《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部分企業用加蓋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章”的《商品確認單》予以替代《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該操作不符合農業農村部相關要求。《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生豬定點屠宰證章標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農辦醫〔2015〕28號)、《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畜禽屠宰檢疫和畜產品進入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監管工作的意見》(農醫發〔2015〕18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0號)明確要求,生豬屠宰企業要落實肉品品質檢驗管理制度,對經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要出具《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加蓋“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或粘貼“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標志;經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要按照檢驗規程要求,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各區農業部門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和肉品品質檢驗證章的管理,督促屠宰企業嚴格落實肉品出廠“兩章兩證”制度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障本市生豬肉品質量安全。
 
  二、加強監督,規范使用
 
  各區農業部門要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規范肉品品質檢驗證章的使用與管理。
 
  1. 統一式樣,規范制作。《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標志印制式樣、電腦打印固定格式由市農業農村委委托設計企業,參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生豬定點屠宰證章標志印制和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農辦醫〔2015〕28號)文件要求和規定進行統一設計。各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可至定點設計企業采購,或在確保相同的“樣式”、“材質”前提下自定印刷企業印制,費用由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承擔。“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種豬和晚閹豬肉品標志”印章、“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印章由市農業農村委按規定統一定制,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可到轄區農委按規定申領。《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自2019年1月1日起啟用。
 
  2. 規范檢驗,嚴格出證。各區農業部門要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認真落實生豬肉品品質檢驗工作,各屠宰企業要自行配備打印設備,根據肉品品質檢驗的結果,認真核對相關內容,規范打印《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做到證物相符、隨貨同行;嚴禁出現《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打印內容缺失、錯誤、證貨不符以及不檢驗只出證等現象。
 
  3. 建立制度,專人管理。各區農業部門要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切實建立健全肉品品質檢驗相關工作制度,明確專人負責,由經培訓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等技術人員使用,保證規范管理,證章保管、使用情況清楚可查。《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存根至少保存2年。
 
  4. 防范風險,統一回收。新肉品品質檢驗相關印章啟用時,各區農業部門要及時收回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原肉品品質檢驗相關印章,作好記錄,以備查證;對于遺失《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相關印章的須立即上報,進行備案,防范“證、章”被不法分子違規使用的風險。
 
  三、嚴防違規,依法處理
 
  各區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肉品品質檢驗相關印章的監管工作,對違反有關肉品品質檢驗規定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對冒用、偽造、出借、轉讓《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的違規違法行為,要嚴厲打擊;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并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四、加強溝通,及時反饋
 
  各區農業部門要及時了解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證章使用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意見與建議,加強信息溝通,使用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建議及時反饋我委。
 
     附件:
 
  1.《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式樣
 
  2.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肉品品質檢驗合格標志式樣
 
  3.種豬、晚閹豬肉品標識印章式樣
 
  4.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印章式樣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18年12月7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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