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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0〕12號)

   2020-02-28 318
核心提示: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山西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山西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17年12月28日印發的《山西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晉政辦發〔2017〕172號)同時廢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編制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屬地管理、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評估、依法處置。


    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外省但涉及我省的各類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防范應對和應急處置工作。


    2 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由省、市、縣各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辦公室組成。


    2.1 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為省重大市場監管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省長。


    副指揮長:省政府協管副秘書長,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廳、省衛健委、省藥監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省委臺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信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退役軍人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林草局、省通信管理局、太原海關、山西銀保監局、太原鐵路局、新華社山西分社等相關單位。


    省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省市場監管局局長兼任。


    省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辦公室職責見附表1。


    2.2 現場指揮部


    省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下設事件調查組、危害控制組、醫學救援組、應急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和專家組6個工作組,工作組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可吸收市、縣級指揮部相關人員參加。各工作組職責見附表2。


    3 預防與監測預警


    3.1 預防


    衛生健康部門應會同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糧食、海關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制定、調整我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海關等有關部門加強對食品安全重點品種、重點區域和熱點問題的監管,做好節假日、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減少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省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綜合利用和資源共享,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


    3.2 監測


    市場監管、衛生健康、農業農村、海關、糧食和儲備、教育、公安、新聞宣傳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抽樣檢驗、風險監測、輿情監測等工作,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信息,必要時向相關部門和地區通報。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防控措施,定期開展自查,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當出現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市場監管部門。


    3.3 預警


    3.3.1 預警支持系統


    市場監管、衛生健康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信息數據庫。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分別在各自監管領域內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各部門間和部門上下的信息溝通和協調聯動。衛生健康部門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


    3.3.2 預警信息發布


    市場監管部門會同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糧食和儲備等有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及風險監測信息,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經綜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較高風險隱患的食品,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警示,并向社會公布。


    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根據監測信息和風險評估結果,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食品安全風險,及時報指揮部并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波及地區做好預警預防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研判發現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可能發生時,要及時報指揮部,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當研判引發食品安全事件的因素已經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應解除預警,終止有關措施。


    3.3.3 預警行動


    研判可能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加強對苗頭性、傾向性食品安全信息和熱點敏感食品安全輿情的收集、核查、匯總和分析研判,及時組織開展跟蹤監測工作,預估事件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經分析評估與調查核實,達到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評估指標的,按本預案處置。


    (2)防范措施。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件進一步蔓延擴大。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加強對食品安全應急科普知識的宣傳,告知公眾停止食用或使用不安全食品。


    (3)應急準備。應急專業隊伍和負有相關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調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組織專家解讀,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加強相關輿情跟蹤監測,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


    4 信息報告與評估


    4.1 報告主體、時限和內容


    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并實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制度,明確報告的主體、程序及內容,強化首報、續報、終報責任意識。加強信息直報系統建設,提升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的時效性、準確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隱瞞、謊報、緩報,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報告主體、時限和內容見附表3。


    4.2 事件評估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評估是為確定應急響應級別而進行的。評估工作由市場監管部門及時統一組織開展。評估內容應當包括:


    (1)涉事產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


    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件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件發展蔓延趨勢等。


    有關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經初步評估構成或為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5 應急處置


    5.1 現場應急處置原則


    (1)按照“先控制、后處理”的原則,立即對事故患者進行救治,同時控制受污染或可疑食品,防止危害進一步擴大。


    (2)盡可能控制、追回已流出的污染食品,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危害減低到最小程度。


    (3)采取科學有效的救治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5.2 先期處置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和責任單位要按照各自預案進行先期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市、縣人民政府要指揮和派遣有關部門應急隊伍趕赴


    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封存被污染食品的相關產品,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防止事件擴大和蔓延。


    5.3 應急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應對工作需要,省級層面應急響應分為栺級、栻級、栿級,響應條件、啟動程序、響應措施、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見附表4。各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本級的應急響應級別和響應措施。


    5.4 應急行動


    應急響應啟動后,應急行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收集事件現場的第一手資料,進行現場調查、咨詢,對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作出恰當的研判。


    (2)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性質、涉及范圍、受影響人員分布、應急人力與物力等情況,組織專家制定科學的應急處置方案。


    (3)緊急調用、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人員、藥品、醫療器械、物資、設施、資金等,確保應急所需及時到位、救治及時有效。


    (4)對被污染的食品,盡快采取控制措施,消除或減少對身體健康的影響。


    (5)核實現場情況,收集、整理現場信息,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與暢通,及時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向社會通報應急處置情況。


    5.5 信息發布


    省級響應相關信息由省指揮部統一組織發布,各市、各有關單位按照統一發布的權威信息,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省指揮部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善后處理意見,并報省人民政府。事發地人民政府依法做好恢復生產經營秩序、妥善安置受影響人員等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2 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各級指揮部要在一周內做出客觀、全面的調查評估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基本情況;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應急預案實施效果評估情況;


    (5)經驗、教訓和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


    (6)必要的附件。


    7 附則


    7.1 名詞術語


    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是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


    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發事件,以及食品安全輿情事件。


    食品安全輿情事件:指有關食品安全信息引起社會持續廣泛關注,已經或可能造成不良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應對處置的突發事件。


    7.2 附圖和附表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附件.pdf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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