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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2019-07-31 482
核心提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區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區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和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滬府辦規〔2018〕8號),經市領導同意,為進一步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實效,特制定《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8年4月19日
 
    附件
 
    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18-2020年)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和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滬府辦規〔2018〕8號),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重要指示,對標國際國內最高標準、最好水平,圍繞上海城市精細化管理,堅持以強化全程管控為核心,增強處置能力為關鍵,落實源頭分類為基礎,全市發動、全力以赴、全面提效,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保障上海生態安全。
 
    (二)工作目標
 
    按照“建體系、整區域、提能力、重實效”的路徑,基本建成全市推進、標準完善、能力充分、運行精細、實效彰顯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管理體系;全面形成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明顯提升。具體目標如下。
 
    1、提升源頭分類實效
 
    2018年,單位全面實行四分類投放,靜安區、長寧區、楊浦區、松江區、奉賢區、崇明區6個區和其余各區2個街道(鎮)率先實現居民家庭“一嚴禁、兩分類、一鼓勵”(嚴禁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日常干、濕兩分類,鼓勵資源回收)的垃圾分類全覆蓋。整區域推進的區和街道(鎮),40%以上居住區實現分類實效達標(即實現“有分類設備、有宣傳告知、有物流去向、有統計臺帳、有分類實效”),其余范圍實現30%以上居住區垃圾分類實效達標。全市干垃圾末端處理量控制在2.14萬噸/日以下,濕垃圾分類處理量達到3480噸/日以上,兩網融合可回收物資源化回收利用量達到660噸/日以上。
 
    2019年,已經全覆蓋的靜安等6個區繼續提升分類實效,70%以上居住區實現分類實效達標。黃浦區、徐匯區、普陀區、閔行區、嘉定區、金山區6個區以及浦東新區、虹口區、寶山區、青浦區50%以上的街道(鎮)實現垃圾分類全覆蓋,并實現70%以上居住區垃圾分類實效達標。浦東新區、虹口區、寶山區、青浦區余下的街道(鎮)實現60%以上居住區垃圾分類實效達標。全市干垃圾末端處理量控制在1.97萬噸/日以下,濕垃圾分類處理量達到4880噸/日以上,兩網融合可回收物資源化回收利用量達到900噸/日以上。
 
    2020年,全市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90%以上居住區實現垃圾分類實效達標。全市干垃圾末端處理量控制在1.81萬噸/日以下,濕垃圾分類處理量達到6300噸/日以上,兩網融合可回收物資源化回收利用量達到1100噸/日以上。
 
    (以上指標將根據各區人口增長、經濟發展變化按年度調整)
 
    2、實現全程分類運輸
 
    配置分類運輸裝備。2018年,全面落實已有的400余輛濕垃圾專用收運車輛的色彩噴涂和3000余輛干垃圾車輛的識別性標志張貼到位,全市新增16輛有害垃圾專用運輸機動車,全市濕垃圾專用收運車輛達640輛;2019年全市濕垃圾專用車輛達780輛;至2020年底,全市濕垃圾專用收運車輛達到920輛,分別與當年濕垃圾分出量相匹配。
 
    改造分類收運中轉設施。2018年底前,全市41座大型中轉站全面實現“干、濕”垃圾分類轉運。市屬中轉碼頭2018年設置45只濕垃圾專用集裝箱,2019年、2020年分別達到90只和180只,以滿足中心城區逐年增長的濕垃圾中轉需求。
 
    重構可回收物專項收運系統,落實再生資源回收“點、站、場”布局。2018年,全市建成2000個回收網點、109座中轉站和10個集散場;2019年,全市建成5000個回收網點、170座中轉站;到2020年全市建成8000個回收網點和210個中轉站。
 
    3、增強分類處理能力
 
    大力推進生活垃圾末端分類處理能力建設。2019年全市干垃圾焚燒處置能力達到1.93萬噸/日,濕垃圾處理能力達到4300噸/日;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綜合處理能力達到3.28萬噸/日以上,其中濕垃圾處理能力達到7000噸/日。
 
    二、主要任務
 
    (一)切實提升源頭分類質量,實現生活垃圾準確投放
 
    1、強化垃圾分類源頭產品生產流通環節指導與管理。逐步規范家庭用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指導垃圾收集容器生產企業生產適應本市分類要求且標識清晰的干、濕垃圾收集桶、袋,引導居民家庭從源頭開展干、濕垃圾分類。推動本市大型商場、超市、連鎖便利店、集貿市場、標準化菜場和相關零售行業等售賣符合本市標準的垃圾容器和垃圾袋。
 
    2、推進居民家庭按照“一嚴禁、兩分類、一鼓勵”實行垃圾分類。嚴禁將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類生活垃圾。居民家庭產生的油漆罐、廢舊熒光燈管等含揮發性物質的有害垃圾應及時投放至小區內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居民家庭產生的廢充電電池等不含揮發性的有害垃圾集中可保留到一定量后投放至小區內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推進居民家庭做好日常干、濕垃圾兩分類工作。鼓勵居民將舊報紙、易拉罐、舊衣服等殘值較高的可回收物通過售賣方式納入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引導居民將啤酒瓶、醬油瓶等低價值可回收物交投至兩網融合服務點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3、落實公共場所和居住區分類容器和垃圾箱房改造。規范本市公共場所廢物箱分類的容器標識,按照道路廢物箱設置規范標準,更新全市40600余個道路廢物箱標識。按照整區域推進進度,逐步更新改造全市垃圾分類居住區的分類投放點的垃圾箱房、垃圾容器、宣傳欄、公示牌等,至2020年實現所有分類投放點容器、標識、宣傳、公示、配置“五規范”。
 
    4、推行“定時定點”投放和綠色賬戶規范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分類和綠色賬戶模式服務同步推進要求,全面落實垃圾分類居住區的“定時、定點、定類、定員”制度(非定時定點服務期間,開放誤時分類投放點),通過定時定點投放,規范居民垃圾分類行為,提升源頭分類實效。嚴格綠色賬戶積分管理,緊密結合分類積分與居民分類投放行為,禁止“人情分”、“亂積分”的行為。按照居住區開展達標驗收進程,逐步關閉誤時分類投放點,全面落實“定時定點”分類投放。以定時定點和分類實效為重要指標,對居住區垃圾分類進行達標驗收。
 
    5、建立各方責任明確的居民區垃圾分類綜合治理機制。將垃圾分類納入美麗家園行動計劃,落實街道(鎮)屬地主體責任,落實街道(鎮)對轄區內居民區、單位的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職責。發揮居民區黨組織的核心作用,充分調動基層黨組織、居委、業委、物業等積極性,形成“四位一體”聯動機制,做好居民區垃圾分類的宣傳引導、協調推進和指導監督。發揮居(村)民自治組織作用,通過制定并落實居民守則、鄉規民約等措施,引導居(村)民做好生活垃圾分類。落實住宅小區業主的垃圾分類投放主體責任,按照居民家庭“一二一”的分類要求,實行分類投放。通過格式合同引導,促進業主委員會將設置垃圾分類容器、配置分類駁運機具、實行分類投放管理等服務內容納入合同文本,并對物業企業履行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義務提供應有的便利及相應的收益保障。落實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責任(有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是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所在的居(村)委應承擔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義務),對照分類小區達標評價“五有”標準,做好基礎工作,保障居住區垃圾分類工作顯現實效。發揮網格化管理平臺作用,將垃圾分類容器規范化、道路廢物箱規范化、分類投放實效管理等分別納入網格化部件和事件內容。
 
    6、全面落實以黨政機關為示范引領的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建立黨政機關和國有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責任制,強化行業監督指導,落實教育、醫療衛生等行業垃圾分類推進工作。持續強化對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容器配置、分類投放實效等執法檢查工作,嚴格執行“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加快研究制定與分類實效相掛鉤的單位生活垃圾差別化收費機制,形成“有效分類少付費、不分類或分類不到位多付費”的收費標準。將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執行情況納入文明單位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制度體系,逐步將垃圾分類行為規范教育納入各類單位職工文明教育的重要內容。
 
    (二)堅決杜絕“混裝混運”,暢通垃圾全程分類渠道
 
    7、落實分類駁運責任。切實落實居住區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職責,實現駁運模式和駁運工具的規范化。按照定點以桶換桶、駁運后定點收運、箱房分類直運等模式,街道(鎮)等屬地政府負責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收運作業單位與區域內居住區物業或業主自治組織分類收集后的對接方式。物業或業主自治組織配置與對接模式相適應的分類駁運設備,并按照收集需求配套足量的人員和駁運機具:定點以桶換桶模式應配置規范、標準的分類收集容器;駁運后定點收運模式應配置標識清晰的干、濕分類駁運機具;箱房分類直運模式應規范管理居民分類投放和垃圾箱房分類收集。
 
    8、配置分類收運裝備。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視覺識別系統》要求,2018年全面完成現有干、濕垃圾專用收運車輛的標識、涂裝更新。各區根據分類推進進程和濕垃圾分類實效進展,按計劃逐步增加濕垃圾專用收運車輛配置。2018年,各街道(鎮)配置一輛色彩標識規范的有害垃圾專用運輸工具,各區配置一輛色彩標識規范的有害垃圾專用運輸機動車。
 
    9、改造分類收運中轉設施。按生活垃圾分類推進進程和分類中轉運輸的需求,對全市市屬和各區運營的41座大型中轉站進行升級改造。2018年底完成徐浦、虎林和長寧3座大型中轉站的硬件改造,其余38座中轉站,按照全程分類體系要求,進行站內標識規范化更新,并對中轉站集裝箱進行標識性噴涂,實現干、濕垃圾分類轉運。根據進入市屬基地的濕垃圾分類轉運能力需求,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別設置約45只、90只和180只濕垃圾專用集裝箱,滿足分類中轉和市民監督的功能需求。
 
    10、重構可回收物專項收運系統。按照本計劃目標要求,各區嚴格對照時間節點,分步完成再生資源“點、站、場”建設任務。到2018年底,各區落實可回收物全程運營主體企業,并按照本市《兩網融合回收體系建設導則》,做到“點、站、場”標識、公示規范,收運車輛、計量信息管理規范。無法落實集散場建設的中心城區,與市城投(集團)公司做好對接,由市城投(集團)公司予以托底保障。
 
    11、建立全程分類運輸雙向監督機制。建立面向公眾的垃圾分類混裝混運監督舉報平臺,制定舉報規則、獎勵規則,鼓勵市民參與垃圾分類監督工作。建立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與收運作業單位的雙向監督機制,落實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對環衛收運單位的分類收運執行情況和環衛收運作業單位對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的分類駁運、存儲情況的雙向監督。落實專業監督考核工作,按照“誰招標、誰監管”原則,由區主管部門或街道落實對環衛收運作業企業的日常監管。建立分類收運檢查制度,組織力量對各區落實分類收運、居住區落實分類駁運的情況開展定期臺賬檢查和不定期現場抽查,檢查結果報送至各級垃圾分類聯席會議召集人。對拒不配合進行源頭分類駁運的物業企業依法予以處罰;對混裝混運嚴重的生活垃圾環衛收運作業企業,實行市場退出。
 
    12、規范單位有害垃圾收運。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第39號令),對單位有害垃圾管理進行細化,細化單位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類別,確定環衛作業企業收運單位有害垃圾的責任內容、需要條件、權限和應遵循的管理規范,并明確單位有害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環節的市區分工、管理部門和管理內容。
 
    (三)加快末端處理設施建設,提升垃圾分類處置能力
 
    13、提高濕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推廣閔行經驗,落實屬地責任,將區級濕垃圾設施建設成效列入屬地行政績效考核體系,落實項目建設領導負責制,加快推進設施建設。老港濕垃圾資源化利用工程(1000噸/日)、松江濕垃圾資源化利用工程(500噸/日)、金山濕垃圾資源化利用工程(250噸/日)、浦東濕垃圾資源化利用工程(700噸/日)力爭2018年上半年開工建設,嘉定濕垃圾資源化利用工程(400噸/日)、寶山濕垃圾資源化利用工程(500噸/日)今年下半年開工建設,實現年內全面開工。到2019年全市濕垃圾處理能力達到4300噸/日,其中集中處理設施900噸/日,技改設施1800噸/日,就地就近1500噸/日;到2020年,日處理能力達到《全程方案》提出的日處理7000噸/日目標。實現本市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后的濕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需求。
 
    14、提升干垃圾無害化處置水平。目前本市已規劃建設焚燒能力為1.93萬噸/日(含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6000噸/日在建),根據《全程方案》,擬增加9700噸/日焚燒能力。通過落實項目屬地政府和建設主體責任制,實現浦東黎明二期(3000噸/日)、寶山(3000噸/日)、松江天馬二期(1500噸/日)、奉賢二期(1000噸/日)、金山二期(700噸/日)、崇明二期(500噸/日)年內開工。
 
    嘉定(1500噸/日)、老港基地(3000噸/日)作為規劃預留項目,完成規劃預留項目研究工作。全力推進前述設施建設,到2020年達到3.28萬噸/日以上的生活垃圾總處理能力。
 
    (四)強化政策標準引導,建成全程分類信息系統
 
    15、建設垃圾分類全過程信息管理系統。充分利用物聯網、互聯網等技術,依據層級管理職責由管理主體建立市、區、街鎮三級生活垃圾全程分類監管系統,實現產生源頭與收運企業、收運企業與中轉企業、中轉企業與處置企業互相監督以及各級管理部門抽查監管行為的可追溯、可監督。充分整合社區現有的智能監控裝置、運輸車輛GPS設備、網格化監控資源等,結合垃圾箱房和定時定點分類投放點改建,探索智能監控裝置在垃圾分類投放環節的監督管理作用。各區全程分類監管系統的建設進度與整區域推進進度相一致。
 
    16、建立促進分類實效的政策制度。制定節能減排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專項支持政策,對率先實現整區域年度達標目標的區,給予扶持政策,對達到年度目標(2018年整區域范圍40%居住區達標、2019年70%居住區達標、2019年90%以上居住區達標)的給予持續性鼓勵。明確整區域達標標準,按照整區域推進、居住區分類達標比例、單位和公共場所垃圾分類推進實效、垃圾量控制(干垃圾、濕垃圾、可回收物分類質量實效)等進行全面考核,同步制定差別化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按照干垃圾量、符合質量要求的濕垃圾和可回收分類量分別核定。對進入市屬設施的區,實現濕垃圾和可回收物分類量達標,且干垃圾控制量超額完成控制量下限的,給予生活垃圾處置費10%減免收費;干垃圾控制量超出計劃任務量上限的,對生活垃圾處置費進行懲罰性加收10%費用;干垃圾處理量超量完成任務指標但可回收物或濕垃圾并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取消減免收費。
 
    17、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全程標準體系。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和垃圾箱房建設標準。根據《實施方案》要求,結合生活垃圾分類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住建部生活垃圾處理技術規范,綜合本市地方標準,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全程標準體系,用以指導各層級開展工作,并作為全市開展垃圾分類管理監督檢查的依據。
 
    三、保障措施
 
    1、加快推進立法,提升法治保障。配合市人大,開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立法工作。以法規為支撐,建立多部門協同執法機制,組織開展對全程分類的執法檢查,實現執法監管信息共享,保障法律制度執行。
 
    2、完善管理體制,強化監督機制。建立完善市、區、街鎮各級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聯席會議及村(居)委生活垃圾綜合管理協調機制并有效運行。各區聯席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統籌協調本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街(鎮)聯席會議每月召開會議,督促、指導各責任主體落實責任;村(居)委每周通過綜合管理協調機制,對居住區垃圾分類工作進行分析評價,加強薄弱環節督導。強化各區生活垃圾全過程分類監管,推行居住小區、街道(鎮)的垃圾分類達標驗收制度,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等多層次監管體系,將垃圾分類納入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指標和作業企業誠信管理的重要內容,完善單位和市民有獎舉報制度。
 
    3、加強社會互動,提升分類意識。推廣垃圾分類典型示范居住區做法,由居委或樓組干部“百分百入戶”宣傳、定時定點指導監督,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的知識查詢和信息獲取渠道,提高居民垃圾分類意識和參與率。加大全市性垃圾分類公益廣告投播力度,增加公共場所垃圾分類公益廣告位,聯合本市電視、報紙、新媒體等多種媒介,營造更濃厚的宣傳氛圍。廣泛推行垃圾分類知識“進機關、進校園、進課堂”,重點深入開展中小學垃圾分類教育,普及分類知識。


 
地區: 上海
標簽: 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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