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農牧局,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
按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2年第3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每年將上一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報所在地省級飼料監管部門備案。為做好我區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2017年度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的依據
根據《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并建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督管理檔案,記錄日常監督檢查、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第十七條規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企業應當在每年2月底前填寫備案表,將上一年度的生產經營情況報企業所在地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備案。省級飼料管理部門應當在每年4月底前將企業備案情況匯總上報農業部。第十八條規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有停產一年以上或依法終止情形的,由發證機關注銷生產許可證。
二、備案的程序
請各生產企業于2017年2月28日前填好年度備案表(見附件,一式三份),到所在縣﹙市、區﹚農牧局飼料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各縣(市、區農牧局)飼料管理部門于3月1日-10日對轄區內獲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企業年度備案工作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對符合條件的簽注意見、加蓋公章;各企業于3月10-20日將審核后的備案表連同生產許可證原件與復印件一并送自治區飼料工業辦公室進行備案;備案通過后,各生產企業請將一份備案表送至縣(市、區)農牧局飼料管理部門歸檔查驗。
三、工作要求
請各縣(市、區)農牧局認真組織做好轄區內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備案工作;對停產一年以上或因環保安全生產檢查不達標的企業,不予通過備案,并收回生產許可證原件,報自治區飼料工業辦公室注銷生產許可證。
2017年4月20日前,自治區飼料工業辦公室對各縣(市、區)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備案工作進行抽查,并將備案情況匯總上報農業部。
聯系人: 王建林 楊 楠
聯系電話:0951-5169887 18295178519
電子郵箱:nxslb0951@163.com
附件: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年度備案表
自治區農牧廳辦公室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