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已經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審查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通知
《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已經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審查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