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衛生健康委,省衛健委綜合監督局,省疾控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6號,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做好我省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辦職健函〔2021〕 173 號),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開展《辦法》的宣傳培訓
《辦法》堅持問題導向、回應社會關切,進一步明確了用人單位責任,優化了診斷與鑒定流程,縮短了辦理時限,對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促進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規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具有重要意義。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把宣傳貫徹《辦法》作為當前職業健康重點工作之一,認真研究制定宣傳貫徹措施,切實做好職業健康監管執法人員、職業病診斷與鑒定辦事機構人員的培訓,確保《辦法》各項規定和要求落實到位。要面向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采取聽得到、聽得懂、聽得進的方式方法,組織開展《辦法》解讀宣傳,普及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相關知識,提高廣大勞動者依法依規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和維權的意識。要利用各類媒體和載體,宣傳《辦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為貫徹《辦法》營造良好的氛圍。省疾控中心要將《辦法》作為必學、考核內容,結合《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規范》《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大綱(2021年版)》(詳見附件1、2)的要求,高質量做好職業病診斷醫師和診斷機構質量、技術負責人的業務培訓工作。
二、做好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和鑒定辦事機構公告
各市州衛生健康委要加強本地職業病診斷機構能力建設,督促并指導其按《辦法》要求,及時做好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工作(備案表及備案變更表見附件3、4)。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受理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及時向社會公布備案機構相關信息;對市州沒有醫療衛生機構備案開展職業病診斷的,要指定符合《辦法》規定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當地職業病診斷工作。
各市州衛健委要在5月10日前,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本級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的名稱、工作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和鑒定工作程序。省級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設在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見附件6)。
三、加強診斷質量控制管理和診斷與鑒定信息化建設
省衛生健康委指定省疾控中心為全省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管理機構,承擔全省職業病診斷機構質量控制管理的具體工作。省疾控中心要按照《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規范》,制定全省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管理工作方案、評估標準,以省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專家庫職業病診療專業組專家為基礎,組建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管理專家庫,開展質量控制評估工作;對評估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衛生監督機構進行查處。
省疾控中心要依托“甘肅省職業病防治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勞動者接觸職業病危害、開展職業健康檢查、進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不斷提高全省職業病診斷與鑒定信息報告的準確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強化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的監督、管理與服務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辦法》要求,加強對行政區域內職業病診斷機構的定期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法違規問題、向社會公布相關執法信息。要強化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法定義務的監督檢查,督促其依法落實主體責任。將貫徹落實《辦法》與職業病監測工作相結合,通過質量控制評估檢查、監督執法檢查,推動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個案信息化報告水平。各地要做好同級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的事中、事后監督,加強對鑒定工作程序、制度落實情況及鑒定后職業病報告等相關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省衛生健康委將進一步制定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考核辦法,健全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再教育和考核、退出機制,完善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管理工作。
職業病診斷及鑒定工作專業性、公益性、政策性強,責任大,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激勵機制,關心關愛職業病診斷醫師與鑒定專家,進一步加大對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確保廣大勞動者享受優質高效的職業病診斷、鑒定等各項服務。
附件:
1.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規范.doc
2.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大綱(2021年版).doc
3.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表.doc
4.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變更表.doc
5.職業病診斷鑒定書格式.doc
6.省級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及工作流程.doc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4月19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6號,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做好我省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辦職健函〔2021〕 173 號),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開展《辦法》的宣傳培訓
《辦法》堅持問題導向、回應社會關切,進一步明確了用人單位責任,優化了診斷與鑒定流程,縮短了辦理時限,對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促進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規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具有重要意義。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把宣傳貫徹《辦法》作為當前職業健康重點工作之一,認真研究制定宣傳貫徹措施,切實做好職業健康監管執法人員、職業病診斷與鑒定辦事機構人員的培訓,確保《辦法》各項規定和要求落實到位。要面向用人單位和廣大勞動者,采取聽得到、聽得懂、聽得進的方式方法,組織開展《辦法》解讀宣傳,普及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相關知識,提高廣大勞動者依法依規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和維權的意識。要利用各類媒體和載體,宣傳《辦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為貫徹《辦法》營造良好的氛圍。省疾控中心要將《辦法》作為必學、考核內容,結合《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規范》《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大綱(2021年版)》(詳見附件1、2)的要求,高質量做好職業病診斷醫師和診斷機構質量、技術負責人的業務培訓工作。
二、做好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和鑒定辦事機構公告
各市州衛生健康委要加強本地職業病診斷機構能力建設,督促并指導其按《辦法》要求,及時做好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工作(備案表及備案變更表見附件3、4)。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受理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及時向社會公布備案機構相關信息;對市州沒有醫療衛生機構備案開展職業病診斷的,要指定符合《辦法》規定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當地職業病診斷工作。
各市州衛健委要在5月10日前,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本級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的名稱、工作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和鑒定工作程序。省級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設在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見附件6)。
三、加強診斷質量控制管理和診斷與鑒定信息化建設
省衛生健康委指定省疾控中心為全省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管理機構,承擔全省職業病診斷機構質量控制管理的具體工作。省疾控中心要按照《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規范》,制定全省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管理工作方案、評估標準,以省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專家庫職業病診療專業組專家為基礎,組建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管理專家庫,開展質量控制評估工作;對評估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衛生監督機構進行查處。
省疾控中心要依托“甘肅省職業病防治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勞動者接觸職業病危害、開展職業健康檢查、進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不斷提高全省職業病診斷與鑒定信息報告的準確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四、強化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的監督、管理與服務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辦法》要求,加強對行政區域內職業病診斷機構的定期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法違規問題、向社會公布相關執法信息。要強化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法定義務的監督檢查,督促其依法落實主體責任。將貫徹落實《辦法》與職業病監測工作相結合,通過質量控制評估檢查、監督執法檢查,推動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個案信息化報告水平。各地要做好同級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的事中、事后監督,加強對鑒定工作程序、制度落實情況及鑒定后職業病報告等相關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省衛生健康委將進一步制定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考核辦法,健全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再教育和考核、退出機制,完善職業病診斷醫師資格管理工作。
職業病診斷及鑒定工作專業性、公益性、政策性強,責任大,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激勵機制,關心關愛職業病診斷醫師與鑒定專家,進一步加大對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確保廣大勞動者享受優質高效的職業病診斷、鑒定等各項服務。
附件: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4月19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