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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吉林省公安廳、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關于 聯合開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瘦肉精”等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

   2021-03-29 489
核心提示:各市(州)、縣(市、區)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公安局、市場監督
各市(州)、縣(市、區)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豐縣梅花鹿產業發展服務中心:
 
    為嚴厲打擊活畜養殖、販運、屠宰以及畜產品生產、加工、經營等環節非法添加“瘦肉精”等禁用物質、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藥物、違法屠宰、生產經營不合格畜產品等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畜產品消費安全,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農辦牧〔2021〕18號)要求,省畜牧業管理局、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省范圍內聯合組織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非法添加“瘦肉精”等違法犯罪行為專項打擊行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打擊重點
 
    (一)全面打擊非法添加“瘦肉精”違法犯罪行為。
 
    各地要組成由畜牧(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參加的聯合執法檢查組,針對“3.15”曝光的“瘦肉精”問題,舉一反三,對轄區所有豬牛羊養殖(場、戶)、運輸車輛、活畜交易市場、畜類屠宰企業全面開展“拉網式”執法檢查和監督抽檢,緊盯“瘦肉精”等非法添加行為,強化活畜交易市場和收貯運環節監管,嚴查“瘦肉精”生產源頭和違法交易行為,依法落實屬地“瘦肉精”抽檢責任和企業“瘦肉精”自檢責任,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養殖環節,重點檢查養殖安全承諾制度、出欄保證制度及出欄檢測等措施落實情況,嚴格核查養殖檔案記錄,嚴防虛假承諾和記錄。收貯運環節,重點檢查活畜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落實收購販運記錄信息制度情況、交易市場活畜檢疫證明開具情況、收購販運記錄登記情況等。屠宰環節,重點檢查活畜入場“瘦肉精”抽檢和屠宰企業“瘦肉精”自檢制度落實情況,嚴格核查相關檔案記錄,嚴防虛假記錄。
 
    各地在養殖和屠宰環節排查過程中,要按比例抽取一定數量的樣品進行“瘦肉精”快速篩查,嚴格落實隨機抽樣要求,避免出現“綠色活畜”應付檢測問題。畜牧(農業農村)部門在養殖、收購販運和屠宰環節發現“瘦肉精”違法問題的,要按照“瘦肉精”涉案線索移送與案件督辦工作機制,一律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調查,依法從重追究法律責任。要緊盯專項打擊行動中發現的“瘦肉精”問題線索,相關部門要積極協調配合公安機關追查“瘦肉精”制售源頭和問題產品銷售鏈條,堅決打掉生產黑窩點和地下銷售網絡。
 
    (二)全面打擊畜禽私屠亂宰違法犯罪行為。
 
    各地畜牧(農業農村)牽頭,認真開展畜禽屠宰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徹底搗毀私屠濫宰窩點,嚴懲注水、注入其他物質違法犯罪行為。各地畜牧(農業農村)部門要督促屠宰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屠宰企業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和“瘦肉精”自檢制度落實情況,加大對停產整改企業巡查檢查力度,及時收回已經取締畜禽屠宰企業的資質證書。對從事私屠濫宰活動或者為私屠濫宰活動提供場所、儲存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一律依法頂格處罰,沒收畜禽、畜禽產品、屠宰工具及違法所得。各地要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建立執法聯動機制,形成合力,及時做好相關問題線索的倒查溯源,對涉嫌非法收購、販賣、屠宰病死畜禽,私設屠宰場(點)、加工制售病死畜禽產品等犯罪案件,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交案件線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全面打擊違法違規調運動物違法行為。
 
    重點嚴查養殖環節是否存在不申報產地檢疫、違法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違法違規調運銷售的問題;運輸環節是否存在不憑檢疫合格證明運輸、不使用備案車輛運輸活畜的問題;生豬、肉牛、肉羊出欄時是否存在不按規定檢測“瘦肉精”的問題;活畜出欄或運輸過程中不按規定佩戴動物耳標的問題。
 
    (四)全面打擊畜產品生產經營環節違法犯罪行為。
 
    各地要成立由市場監管部門牽頭,公安、畜牧(農業農村)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組織對豬牛羊肉流通、加工、餐飲等環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重點檢查農貿市場、超市、肉制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單位、食堂等場所采購、加工、經營的豬牛羊肉是否來自正規渠道,是否具備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是否存在未經正規渠道采購肉品、采購未經檢驗檢疫和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行為。結合實際,重點對牛、羊肉及其制品加工小作坊、生產企業、集貿市場、商場、超市、肉食店、餐飲服務單位等場所進行全面執法檢查,要把“瘦肉精”列為監督抽檢的重點品種和重點項目,加大抽檢力度,增加抽檢頻次,提高查處違法經營含“瘦肉精”牛、羊肉的針對性。各部門要加強檢打聯動力度,對于抽驗中發現問題的產品,市場監管部門要盡快查清問題源頭,及時通報畜牧(農業農村)部門,形成執法合力,從快、從嚴查處購進、銷售、使用含“瘦肉精”豬、牛、羊肉違法犯罪行為,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五)全面打擊獸藥飼料生產銷售使用環節違法犯罪行為。
 
    各地要集中組織對獸藥飼料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執法檢查,強化畜禽生產源頭獸藥飼料隱患排查和專項打擊,嚴查違法使用禁用藥物、非法添加“瘦肉精”等違法犯罪行為。以獸用抗菌藥生產經營企業、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畜禽養殖大縣和禽蛋中違規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獸藥中非法添加、獸藥標簽說明書夸大適應癥或用法用量增加、不按規定標注獸用處方標識、將原料藥銷售給養殖者、超劑量超范圍使用獸藥、產蛋期不按規定用藥、不執行休藥期規定、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劣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檢查獸藥飼料生產企業有關生產批次、生產數量和具體銷售去向等情況,是否存在無獸藥批準文號、獸藥批準文號過期仍非法生產等違法行為。
 
    二、工作方法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關于建立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打聯動”機制的通知》(吉牧聯發〔2018〕9號)要求,及時啟動檢打聯動機制,制定行動方案,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監督抽檢、追溯打擊,出重拳、用重典,切實打一場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嚴厲打擊非法添加“瘦肉精”等違法行為的大仗、硬仗。
 
    (一)部門之間分工協作。
 
    畜牧獸醫(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聯合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執法檢查養殖場、屠宰廠(場)、活畜運輸車輛、獸藥飼料生產企業和經營門店,檢查生產經營記錄臺賬,核查進銷臺賬,開展養殖、屠宰等環節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
 
    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聯合公安、畜牧獸醫(農業農村)等部門對市場銷售和肉制品生產加工經營環節開展執法檢查,加強市場環節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和執法檢查。
 
    公安部門要積極配合畜牧獸醫(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的聯合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辦工作,對移交的案件線索要及時偵辦,對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要堅決打擊。
 
    (二)資源、信息共享。
 
    各部門之間要協調共享實驗室檢測資源和數據信息,保障聯合執法檢查和部門監督抽檢的檢測能力和結果應用,對發現的疑似陽性樣品或者涉案產品要及時采樣,及時送檢,及時確證。
 
    各地畜牧獸醫(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公開許可備案的屠宰場(點)、養殖場(戶)名單和經營狀況,便于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部門追溯檢查、依法偵查,甄別肉品合法來源,聯合打擊犯罪。畜牧獸醫(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部門要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會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強化證據采集。
 
    執法檢查人員應當采取攝像、攝錄或者調取監控錄像、佩戴執法記錄儀等方式,提高證據采集和自我監督保護能力。聯合查辦涉刑案件,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抽樣取證、證據固定、檢測確證、涉案產品無害化處理、追繳下架等相關工作,必要時對大案要案進行聯合掛牌督辦。
 
    (四)追溯執法。
 
    要完善案件協查機制,在屠宰檢測中發現含“瘦肉精”的活畜來自轄區外的,要在取得確證結果后的1個工作日內通報產地畜牧(農業農村)部門,產地畜牧(農業農村)部門要在接到通報后1個工作日內,對涉嫌使用“瘦肉精”的養殖場(戶)進行監督檢查和取樣檢測,并及時反饋調查處理情況。進入市場銷售的肉品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必須齊備,納入“拱e拱”“鼎e鼎”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監管系統的肉品,應在銷售攤床懸掛追溯宣傳展板,將追溯二維碼標簽嵌入展板醒目位置,便于執法檢查人員掃碼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信息,確保問題產品全程可追溯,確保違法問題全程可執法。要根據群眾舉報和日常工作發現的案件線索,嚴密排查牛羊養殖、販運、屠宰、銷售等各領域違法犯罪線索,特別是對“瘦肉精”案件線索,要采取“零容忍”態度,堅決打擊,依法嚴懲,迅速查辦,絕不姑息。要加強部門間協作,排除監管壁壘,形成“檢打”合力,嚴厲打擊非法添加等違法犯罪活動,殺一儆百,以儆效尤。
 
    三、工作要求
 
    對違法犯罪分子必須嚴懲重處,對違法事實沒有查清的不放過,不合格產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明的不放過,相關責任人沒有得到依法懲處的不放過。
 
    一是嚴厲打擊非法設立屠宰經營場所、違法違規派駐檢疫人員、未經檢疫開具檢疫合格證明、違法生產(屠宰)經營病死、死因不明或檢疫不合格的肉品(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是嚴厲打擊向動物及動物產品(食品)中注水、注射藥物以及其他物質或者違法飼喂添加“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嚴厲打擊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管制藥等違法犯罪行為。
 
    四是對執法檢查和專項打擊中發現的國家公職人員涉嫌失職、瀆職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要堅決提請紀檢監察機關介入調查,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其它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涉嫌職務犯罪的,要及時移送檢察機關調查處理。
 
    四、宣傳引導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省食安委獎勵舉報機制,獎勵舉報人,表彰查辦案件有功人員。各部門也要建立相應的獎勵舉報制度,形成全民監督、政企聯合打擊犯罪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加大與媒體的溝通協調力度,加強輿情監測引導工作,對公眾的關切和疑慮,要及時組織專家釋疑解惑,對誤導群眾甚至傳播謠言的,要及時制止、依法嚴懲。各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禁止發布案件信息,對需要發布的重要情況和信息,發布前需與相關部門通報會商后予以發布。
 
    省級設立監督舉報電話:省畜牧局:0431-88906783;省公安廳:0431-82097833;省市場監管廳:0431-81766201。市、縣兩級也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收集問題線索,逐一進行核查,確保件件有反饋。
 
    各地各部門請于2021年6月30日前將本部門執法檢查和專項打擊階段性工作開展情況報省直對應各部門。省畜牧業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廳、省公安廳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聯合督導和明查暗訪。
 
    市、縣兩級畜牧(農業農村)部門按要求于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向省畜牧局報送專項打擊行動工作進展情況(見附件)。
 
    聯系人:吉林省畜牧局: 楊國鋒  電話:0431-88906783
 
    吉林省公安廳: 付凱生  電話:0431-82097833
 
    吉林省市場監管廳:頓細平  電話:0431-81766201
 
    附件:“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進展調度表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吉林省公安廳  吉林省市場監管廳
 
    2021年3月26日


 
地區: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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