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省、市、縣關于加強豬肉市場整治,確保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鄉鎮定點屠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啟動生豬定點屠宰工作的鄉鎮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要求,組織相關部門認真加強對本轄區豬肉市場和定點屠宰場的監管工作,對私屠濫宰、壟斷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堅決打擊。
二、目前尚未實施和規范生豬定點屠宰工作的鄉鎮,領導要高度重視,要拿出切實的工作措施,務必在5月底前按政策要求實施和規范好此項工作。
三、各鄉鎮要對肉品市場加強執法力度,對所屬定點屠宰場要實行規范管理,嚴禁壟斷經營,要按商務部的要求,督促所屬屠宰場加強各項制度建設,建立好豬肉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搞好生豬無害化處理,嚴格按照《華容縣“病害豬”處理操作管理規定》進行運作,確保本轄區的食品安全。
四、為迎接中央、省、市對這項工作的檢查,4月上旬縣政府將組織對此項工作進行督查,對行動不力、管理不規范、工作未收到實效的鄉鎮將予以通報批評。
二O一O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