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局(農委):
為確保全國兩會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經研究,定于2月20日前后對各市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一)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環節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重點是非法生產、銷售、貯存禁用農藥,以及在常規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等未登記成分行為的排查整治情況,農藥“兩項制度”落實情況。
(二)農產品生產環節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重點是蔬菜等農作物上非法使用劇毒、高毒限用農藥,不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規定,以及不按規定建立生產檔案行為的排查整治情況。
(三)農產品產地儲存保鮮環節隱患排查整治情況。主要對生姜、山藥、土豆等重點產品在儲存過程中違法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行為排查整治情況。
(四)產品抽檢、檢打聯動、長效機制建設等情況。
(五)貫徹落實中央和省一系列會議精神,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和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的意見》(農質發〔2014〕1號)情況等。
二、督查方式
(一)聽取工作匯報。
(二)查閱檔案資料。內容包括隱患排查工作安排部署和推進情況。
(三)實地檢查。每個市檢查1-3個縣(市、區),每個縣檢查2-3個生產基地、3-5個農藥店。被檢縣(市、區)、生產基地和農藥店,實行隨機抽取、實名封袋、查前啟封,不得隨意變更。
三、督查時間
2014年2月中旬開始,2月底結束。具體時間由各督導組組長確定。
四、督查分組
本次督查共分8個組,分別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帶隊,有關單位抽調人員參加(名單詳見附件)。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視本次督查工作,密切配合、精心安排、務求實效。
(二)各督查組要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協助當地研究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辦法,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市整改情況要于3月底前報廳質監處。
(三)督查工作結束后,各組要分市形成書面材料,于3月上旬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將督導結果通報各市。
(四)督導過程中,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廉政建設有關要求,杜絕各項違規違紀行為。
附件:
督查組人員名單
山東省農業廳
2014年2月17日
為確保全國兩會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經研究,定于2月20日前后對各市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一)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環節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重點是非法生產、銷售、貯存禁用農藥,以及在常規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等未登記成分行為的排查整治情況,農藥“兩項制度”落實情況。
(二)農產品生產環節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重點是蔬菜等農作物上非法使用劇毒、高毒限用農藥,不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規定,以及不按規定建立生產檔案行為的排查整治情況。
(三)農產品產地儲存保鮮環節隱患排查整治情況。主要對生姜、山藥、土豆等重點產品在儲存過程中違法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行為排查整治情況。
(四)產品抽檢、檢打聯動、長效機制建設等情況。
(五)貫徹落實中央和省一系列會議精神,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和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的意見》(農質發〔2014〕1號)情況等。
二、督查方式
(一)聽取工作匯報。
(二)查閱檔案資料。內容包括隱患排查工作安排部署和推進情況。
(三)實地檢查。每個市檢查1-3個縣(市、區),每個縣檢查2-3個生產基地、3-5個農藥店。被檢縣(市、區)、生產基地和農藥店,實行隨機抽取、實名封袋、查前啟封,不得隨意變更。
三、督查時間
2014年2月中旬開始,2月底結束。具體時間由各督導組組長確定。
四、督查分組
本次督查共分8個組,分別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帶隊,有關單位抽調人員參加(名單詳見附件)。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視本次督查工作,密切配合、精心安排、務求實效。
(二)各督查組要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協助當地研究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辦法,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各市整改情況要于3月底前報廳質監處。
(三)督查工作結束后,各組要分市形成書面材料,于3月上旬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將督導結果通報各市。
(四)督導過程中,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廉政建設有關要求,杜絕各項違規違紀行為。
附件:

山東省農業廳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