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省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中央駐豫和省屬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深化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行動方案》(豫政辦〔2018〕68號),確保全省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順利進行,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編制了《河南省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導則》,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學習并宣貫執行。
附件:《河南省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導則》
2018年11月13日
河南省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導則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目 錄
一、 適用范圍
二、 編制依據
三、 總體目標
四、 規范性引用文件
五、 術語定義
六、 體系架構
七、 構建原則
八、 可視資料
九、 構建流程
十、 風險管控
十一、隱患治理
十二、過程管控
十三、信息平臺建設
十四、文檔管理
十五、運行效果
十六、持續改進
附件1:雙重預防機制工作程序
附件2:常用風險評估方法及其適用性
附件3:安全風險清單示例
附件:4:車間隱患排查清單記錄表
附件5:一般隱患登記及整改審批表
附件6:重大隱患登記及整改銷號審批表
附件7:企業事故隱患匯總表
附件8:風險評估的技術、工具、和方法比較
附件9:設施設備清單樣式
附件10:作業活動清單樣式
附件11:風險點登記臺賬樣式
附件12:作業活動工作危害分析表樣式
附件13:設施設備安全檢查表樣式
附件14:風險矩陣法(LS)評價準則
附件15: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LEC)評價準則
附件16:設施設備風險評價表樣式
附件17:作業活動風險評價表樣式
附件18:風險分級管控清單樣式
附件19:企業重大風險公告欄樣式
附件20:企業風險空間分布圖樣式
附件21:企業作業活動風險示意圖樣式
附件22:車間較大風險公告欄樣式
附件23:崗位風險明白卡
附件24:常用的風險辨識方法
附件25: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
一、適用范圍
本導則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充分借鑒吸收國內外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先進適用經驗方法,結合河南省實際編制。
本導則適用于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各行業(領域)企業開展安全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制定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細則、工作指導手冊時應遵循本導則規定。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二、編制依據
本《導則》主要依據《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3號)、《國務院安委辦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河南省深化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行動方案》等相關要求編制。
三、總體目標
在全省建立先進適用的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確保風險有效控制、隱患及時消除,最大限度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實現企業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的法治化、常態化、標準化、清單化和信息化;實現企業本質安全提升、政府安全監管水平提高,生產安全環境普遍改善,安全事故總量持續下降,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從根本上取得事故防范工作的主動權。
四、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引用文件必不可少。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明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導則。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導則。
主要的引用文件如下:
GB/T 23694-2013風險管理 術語
GB/T 27921-2011風險管理 風險評估技術
GB 18218-2018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T 33000-201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GB 6441企業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T 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http://www.baidu.com/link?url=4q03iKXNgUowosYJgEuqwR5hVPvgn3Kf6jccmrDT1MFBg19yVskjkYmrISdlE86PNodUA66Inxcmz06McFCXCPICMWt1csFPGYHqRSvmRf3>
AQ 8001-2007安全評價通則
ISO 45001-2018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五、術語和定義
(一)風險
發生危險事件和危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或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嚴重性的組合。
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發生的概率。嚴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發生后,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嚴重程度。
風險=可能性×嚴重性。
(二)風險點
伴隨風險的設施、部位、場所和區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設施、設備和場所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活動(過程),或以上兩者的組合。
(三)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
可單獨或共同引發事故(事件)的內在要素、根源、狀態、行為,或其組合。包括第一類危險源和第二類危險隱患。
第一類危險源: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是事故發生的前提。如人員高危作業、吊裝物、可燃或有毒氣體、壓力容器等;
第二類危險源:導致約束、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措施失控的各種(人、機、物、環、管)不安全因素,是第一類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前提。如人的失誤、物的故障、環境不良、管理缺陷等。
(四)可接受風險
根據法律義務已被企業降至可容許可接受程度的風險。
(五)重大風險
風險值超過準則規定標準的風險類型。
(六)類別風險
同一行業(區域)共性風險的集合。通常表現為行業(區域或場所或部位)與事故類型的組合。
(七)點位風險
在某以地理坐標上類別風險的具體表現形式。
(八)風險準則
風險評價(評估)的依據或原則
(九)風險辨識(危險源辨識)
發現、確認和描述風險的存在、空間分布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
(十)風險分析
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計算,理解風險性質,確定風險等級的過程。
(十一)風險評價
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預判,以確定風險等級大小,分析論證現有管控措施的充分性,以及是否可接受或可容許的過程。風險評價的過程也是風險分級的過程。
(十二)風險分級
企業根據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并結合自身實際,在風險評價的基礎上,通過采用科學、合理方法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風險可接受程度,根據評價結果劃分風險等級。風險等級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
(十三)風險評估
對風險的總體認識,包括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分級、風險評價和管控措施有效性判定的全過程。
(十四)剩余風險
原有風險應對之后任然存在的風險。包括尚未識別的風險。
(十五)風險集成
將多個風險綜合為一個風險,以便更全面的把握總體風險。
(十六)風險管控
處理風險的措施和過程。是風險控制和隱患治理的總稱。
(十七)風險分級管控
按照風險的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從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和管控責任。
(十八)風險管控措施
企業為將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針對該風險采取的管控方法和措施。通常包括:工程技術措施、行政管理措施、教育培訓措施、個體防護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等。
(十九)風險信息
包括風險點名稱、危險源名稱、類型、所在位置、當前狀態以及伴隨風險大小、等級、所需管控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綜合。
(二十)風險清單
企業各類風險信息的匯總集合。主要包括:作業場所清單、設施設備清單、作業活動清單、安全責任清單等。
(二十一)風險矩陣
通過確定后果與可能性的范圍來排列顯示風險的工具。
(二十二)風險描述
對風險所做的結構化的表述。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危險源、事件、原因和后果
(二十三)隱患
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十四)隱患排查
企業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崗位員工以及其他相關人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對照風險分級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實情況,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的工作過程。
(二十五)隱患清單
企業將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要求,以條理化的形式對相關管理活動的內容進行細化、量化,一條條清晰明細的羅列出管理內容或控制要點的所有不符合項,簡單、方便、快捷地反映出動態化的管理痕跡,并能追溯整個管理過程的來龍去脈,更能體現安全生產管理的透明度、開放度和清晰度。
(二十六)隱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隱患的活動或過程。
(二十七)隱患信息
包括隱患名稱、位置、狀態描述、可能導致后果及其嚴重程度、隱患信息公告、隱患信息報送、治理目標、治理措施、職責劃分、治理期限、驗收復核、摘牌銷案、建立臺賬、閉環管理等全過程記錄信息的總稱。
(二十八)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
雙重預防體系是構筑防范安全事故的前后兩道防火墻。通過這一系統性的風險管理工程,把每一類風險都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把每一個隱患都治理在形成之初,把每一起事故都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一道防火墻是管風險。以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為基礎,從源頭上系統辨識風險、分級管控風險,努力把各類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杜絕和減少事故隱患;第二道防火墻是治隱患。以隱患排查和治理為手段,認真排查風險管控過程中出現的缺失、漏洞和風險控制失效環節,堅決把隱患消滅在事故發生之前。
(二十九)雙重預防體系評審
通過獲取客觀證據,確定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而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分析研究的全過程。
六、體系架構
雙重預防體系工作文件包括導則、細則和工作指導手冊三個層級。
(一)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導則
規定企業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用標準要求、總體目標和工作程序等。
(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細則
規定本行業(領域)企業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的具體任務,具體目標,對風險辨識、風險評價、風險分級、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分類分級、隱患治理、信息報告、復核驗收、閉環管理、持續改進等工作程序提出具體要求,明確本行業(領域)常用的風險辨識及風險評價方法,以及風險控制措施和隱患治理措施的選擇與實施。
(三)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手冊
學習借鑒本行業(領域)、本區域同類型試點單位的經驗做法,制定本單位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工作方法、實施步驟,明確風險點劃分、隱患點排查、風險隱患的辨識排查、分級分類準則、確定風險管控措施和隱患治理措施等具體規定,以及相關配套制度、記錄文件等。
七、構建原則
(一)組織有力,制度保障
企業是雙重預防體系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成立負責雙重預防體系工作的領導小組,設置專職或兼職管理部門,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并明確:
1、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雙重預防體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各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雙重預防工作;
3、分管安全負責人組織日常監督檢查,負責雙重預防工作的跟蹤考核;
4、各分廠、各科室(部門)、區隊(車間)、班組、崗位人員的雙重預防工作職責。
雙重預防機制工作至少應包括以下制度:
1、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制度;
3、雙重預防體系運行管理制度包括獎懲制度。
(二)全員參與,分級負責
企業從基層作業人員到最高管理者,都應參與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管控及隱患治理;根據風險及隱患等級,確定落實管控措施責任單位的層級。
(三)注重實際,自主建設
企業是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實施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企業應依據本導則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配套制度,強化過程管理,建設雙重預防體系,確保實效性和實用性。原則上應自主完成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小微企業開展雙重預防體系創建工作,應抓住關鍵環節,突出重大風險隱患的管控治理,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適當減少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層級,增強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體系融合,協調統一
企業應將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緊密結合,在標準化建設和運行過程中重點開展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工作。通過全面辨識風險,夯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基礎;通過標準化體系規范運行,促進雙重預防體系有效實施;通過風險管控消除隱患;通過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改進風險管控內容和方法,降低或消除事故發生風險。
(五)誠信管理,差異執法
地方政府應把建立雙重預防體系工作情況納入生產經營單位社會誠信管理和政府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內容,根據誠信級別實施差異執法,對拒不落實而造成嚴重后果的生產經營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降低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安全生產誠信等級或者列入失信者名單,通報有關部門并定期向社會公告,實施聯合懲戒。各地應建立雙重預防體系跟蹤督辦制度,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加強檢查指導、開展專項督查,嚴格執法監督,對消極應付、工作落后的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確保雙重預防工作取得成效。
八、可視資料
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應形成以下可視資料:
(一)建立各類風險清單、管控責任清單和風險數據庫;
(二)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三)制定重大風險管控措施;
(四)設置重大風險公告欄和警示標志;
(五)制作崗位風險管控清單和崗位風險明白卡;
(六)繪制企業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
(七)繪制企業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
(八)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和管理制度;
(九)建立隱患排查清單、崗位責任清單和隱患數據庫;
(十)制定重大隱患治理實施方案。
(十一)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統并實現與監管部門信息系統對接。
九、構建流程
雙重預防體系構建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人員培訓,劃分并確認風險點、風險辨識、風險評價、風險分級、編制風險隱患清單、制定風險分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隱患、閉環管理、持續改進等(工作流程詳見附錄A)。
(一)機構職責
1、機構設置
(1)企業應在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專門或合署成立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領導與工作機構,并以企業正式文件形式明確規定機構和相關成員工作職責。
(2)雙重預防體系工作機構應牽頭組織各部門分崗位、分工種全面開展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在企業內部逐步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3)原則上企業應自主完成本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但在自身技術力量或人員能力不足的情況下,可聘請專家協助開展。
2、制度建設
(1)企業應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明確開展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的工作內容、程序、方法及工具等,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明確管控層級、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等。
(2)企業應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工具,明確排查范圍、排查內容、排查頻次及治理驗收要求等。
(3)企業應建立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責任制,明確各級部門和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責,納入安全績效考核指標,并定期對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考核。
3、明確責任
(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全面負責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并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各分管負責人負責各自工作職責范圍內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
(3)各級管理人員負責負責工作職責范圍內的雙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
4、全員參與
企業應為全員參與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創造條件,通過激勵約束機制,組織員工參與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工作。
5、經費保障
企業應保障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運行和持續改進的經費投入,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建立使用臺賬。
(二)教育培訓
1、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知識與能力。
(2)每年對安全管理技術人員至少組織一次風險管理、辨識評估、隱患排查治理知識培訓,使其具備正確履行崗位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的知識與能力。
2、從業人員
(1)開展職工全員安全培訓,內容至少應包括:雙重預防的基本知識、年度和專項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風險管控措施。通過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有關法規、標準和制度的要求,掌握本崗位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的知識和技能。
(2)企業應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投入生產使用前,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針對性教育培訓,確保其具備相應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常識,提高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能力。
3、外來人員
企業應對進入企業從事服務和作業活動的相關方以及檢查、參觀、學習等外來人員進行風險宣講告知,并保存記錄。宣講告知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安全規定、作業安全要求、作業活動可能接觸到的風險、應急知識等。
十、風險管控
(一)風險判定準則
企業應結合可接受風險實際,制定事故(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嚴重性和風險度取值標準,明確風險判定準則,以便準確判定風險等級。風險等級判定應按從嚴從高原則。
(二)風險點確定
1、風險點劃分原則
風險點主要分為靜態風險點和動態風險點。
企業可按照點、線、面相結合的原則,根據生產經營場所(單位),生產系統、重點崗位(作業地點)、關鍵設備、操作規程等劃分風險點,應涵蓋臨時性特殊的作業活動。
一般應遵循大小適中、便于分類、功能獨立、易于管理、范圍清晰的原則。
(1)靜態風險點主要包括:設施、設備、部位、場所、區域。如儲存罐區、裝卸站臺、生產裝置、作業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
(2)動態風險點主要包括:操作及作業活動
應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狀態的作業活動。如: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活動。
2、風險點排查
(1)排查內容
企業應組織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點辨識,形成風險點名稱、所在位置、可能導致事故類型、風險等級等內容的基本信息。
(2)排查方法
應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場所、裝置、設施、作業活動或上述幾種方式的結合進行風險點排查。
3、風險(危險源)辨識
企業應組織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辨識,按生產(作業)流程的階段、場所、設備、裝置、作業活動或上述幾種方式的結合進行,形成包括風險名稱、所在位置、所屬部門、可能導致后果等內容的風險登記臺賬。
(1)收集基礎資料
在開展風險辨識與風險評價前,需要收集以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標準和規范;
2)相關設備、設施的法定檢測報告;
3)詳細的工藝、裝置、設備說明書和工藝流程圖;
4)設備試運行方案、操作運行規程、維修措施、應急處置措施;
5)工藝物料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6)本企業及相關行業事故資料。
(2)風險(危險源)辨識的內容
企業應組織全員從地理區域、自然條件、作業環境、工藝流程、設備設施、原輔材料、作業活動等各個方面存在的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并充分考慮過去、現在、將來三種時態和正常、異常、緊急三種狀態下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危害出現的條件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或事件模型。
(3)常用的風險(危險源)辨識方法主要有
1)設備設施風險辨識可采用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
2)作業活動風險辨識應采用作業危害分析法(JHA);
3)對于復雜的工藝可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進行辨識。
(4)重大危險源辨識
1)涉及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按照GB18218-2018 的要求進行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2)企業應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設置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系統,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地的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4、風險分析
1)風險分析應包括可能性分析和后果分析。
2)可依據 GB 6441 對危險因素進行分類,劃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火災、高處墜落、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也可依據GB/T 13861 分析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包括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5、風險評價
(1)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
企業應經過研究論證,確定適用的風險評價方法。必要時,宜根據評價方法的特點,選用幾種評價方法對同一評價對象進行評價,互相補充、分析綜合、相互驗證,以提高評估結果的準確性。
常用的評價方法有:
1)設備設施風險評價宜選擇風險矩陣評價法(LS);
2)作業活動宜選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
3)危險工藝宜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評價法(HAZOP);
4)風險程度分析法(MES);
各評價方法及其適用范圍見附錄2、8。
行業有規定的,選擇評估方法時從其規定。
(2)風險分級
企業應制定統一標準對本企業的安全風險進行科學分級,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4個等級,并分別采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風險點的級別確定一般是按照風險點各危險源評價出的最高風險級別作為該風險點的級別。
A級:重大風險/紅色風險,評估屬不可容許的危險;必須建立管控檔案,明確不可容許的危險內容及可能觸發事故的因素,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應急措施;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作業時,應暫停作業。
B級:較大風險/橙色風險,評估屬高度危險;必須建立管控檔案,明確高度危險內容及可能觸發事故的因素,采取安全措施;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作業時,應采取應急措施。
C級:一般風險/黃色風險,評估屬中度危險;必須明確中度危險內容及可能觸發事故的因素,綜合考慮傷害的可能性并采取安全措施,完成控制管理。
D級:低風險/藍色風險,評估屬輕度危險和可容許的危險;需要跟蹤監控,綜合考慮傷害的可能性并采取安全措施,完成控制管理。
(3)重大風險確定原則
以下情形可直接確定為重大風險:
1)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
2)發生過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
3)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場所和設施;
4)具有中毒、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人員在10人以上的;
(三)風險控制措施
1、常用的風險控制措施
企業對各種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應制定針對性的管控措施。以下管控措施既可單獨使用也可聯合使用:
(1)工程技術措施;
(2)制度管理措施;
(3)培訓教育措施;
(4)個體防護措施;
(5)應急處置措施。
2、如何確定風險控制措施
(1)基本原則
針對不可容許的重大危險、高度危險、中度危險和輕度危險,分別制定控制措施,并評審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充分性、適宜性,確認是否足以把風險控制在可容許的范圍,確認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產生新的風險。
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充分考慮:
1)可行性;
2)安全性;
3)可靠性;
4)重點突出人的因素。
(2)有效性評審
風險控制措施應在實施前針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能使風險等級降低至可接受風險;
3)是否產生新的較大以上風險;
4)是否已選定最佳的解決方案。
3、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需通過同時實施多種控制措施才能控制的重大風險,應制定相應的控制目標,并為實現該目標制定方案。
屬于經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風險,要制定新的管理文件(程序或作業文件)或修訂原來的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規定對該種風險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實踐中落實這些措施。
對于某些重大風險,可同時采取多種管控措施。
4、風險分級分層管控
1)企業應根據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管理,對其進行分級管控,遵循風險等級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
2)企業應根據本單位組織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
3)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風險應進行重點管控。
4)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并。企業應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四)編制風險清單
1、企業應在每一輪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后及時更新風險清單和數據庫。風險清單應至少包括風險位置、風險描述、可能導致后果、風險等級及其標示顏色、風險管控措施、風險管控層級、風險管控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等內容,并按規定及時更新。風險清單示例參見附錄3。
2、企業應將重大風險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重點監控,并對重大風險存在的作業場所或作業活動、工藝技術條件、采取的管控措施、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等進行詳細說明。
(五)風險公告
1、區域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
企業應將作業場所、生產設施等區域存在的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在總平面布置圖或地理坐標圖中,并設置在企業醒目位置,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和外來人員公示企業安全風險分布情況。
全省采用如下統一色譜標準。
安全風險等級四色標識RGB色譜標準
2、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
企業應利用統計分析的方法,采取柱狀圖、餅狀圖或曲線圖等將難以在平面布置圖、地理坐標圖中標示風險等級的作業活動、生產工序、關鍵任務按照風險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標示出來, 如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危險物品運輸等。企業應在醒目位置或作業車間等將作業風險比較圖對員工進行公告。
3、崗位安全風險明白卡
企業應在有安全風險的工作崗位設置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告知從業人員本崗位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后果、風險管控措施、應急措施、應急電話等信息。
4、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
企業應在有重大安全風險的場所和設備設施的醒目位置設置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標明危險源名稱、風險等級、危險有害因素、后果、風險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應急電話等信息。
5、重大風險警示標識及定置管理
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和作業場所的安全風險特點,在有重大危險源和較大安全風險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
企業應持續開展作業場所整理、整頓、清掃工作,實施設備、設施和器具科學布局、分類擺放、劃線定置管理,保持作業場所清潔,規范員工作業行為,營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6、風險公告、標識的保持
企業應定期對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崗位安全風險明白卡、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和安全風險警示標識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十一、 隱患治理
(一)編制隱患排查專用清單
企業應按照各類重大風險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礎管理要求,編制包含全部重大風險在內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清單內容主要包括:風險點、隱患類型、隱患描述、隱患等級、治理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治理期限、排查日期、銷號日期、信息來源等
(二)組織排查
1.確定排查方案
實施隱患排查前,應根據排查類型、人員數量、時間安排和季節特點,制定排查方案,確定排查的組織級別。
(1)排查類型
主要包括日常排查、綜合排查、專業排查、專項排查、季節排查、重大節日活動排查、專家診斷檢查和企業各級負責人履職檢查等。
(2)組織級別
企業根據自身組織架構確定不同的排查組織級別和頻次。排查組織級別一般包括公司級、部門級、車間級、班組級。
2.排查要求
隱患排查應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
3.治理建議
各層級組織的排查應填寫完整的排查記錄。根據排查出的隱患類別,提出治理建議,一般應包含:
(1)對排查出的每一項隱患,明確治理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2)經評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處置建議;
(3)依據隱患治理難易程度確定治理期限。
(三)隱患治理
1.基本要求
實行分級治理、分類實施的原則。主要包括崗位糾正、班組治理、車間治理、部門治理、公司治理。
隱患治理應做到方法科學、資金保證、措施有效、責任到人、按時完成。本部門能夠治理的不能推給上級部門;能當場糾正的必須當場糾正,無法立即治理的,治理前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管控責任,防止隱患發展成事故。
2.治理流程
隱患治理流程包括:通報隱患信息、下發隱患整改指令、實施隱患治理、治理情況反饋、驗收等環節。如下圖所示:

隱患排查結束后,將隱患名稱、存在位置、不符合狀況、隱患等級、治理期限、治理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等信息向從業人員進行通報。隱患排查組織部門應制發隱患整改指令書,對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措施建議、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隱患存在單位在實施隱患治理前應當對隱患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并制定科學的治理方案和有效的治理措施。隱患整改指令書的制發部門應當對隱患治理效果組織驗收。
3.一般隱患治理
對一般隱患,根據隱患治理的分級,由企業各級(公司、車間、部門、班組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負責組織整改,整改情況要有專人進行確認。
4.重大隱患治理
對重大隱患,企業應及時組織評估并編寫重大隱患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書主要內容應包括隱患的類別、影響范圍、風險程度和對隱患的監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等內容。
企業應根據評估報告書制定重大隱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時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復核確認
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對治理情況進行復查驗收。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隱患排查周期
企業應根據法律、法規要求,結合生產工藝特點,確定綜合、專業、專項、季節、日常排查等周期。
(五)建立隱患臺賬
企業應如實記錄隱患排査、治理和驗收情況,形成隱患治理臺賬,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治理、驗收、核銷的閉環管理。
十二、雙重預防體系過程管控
(一)管控要求
企業應以風險點為基本單元,對照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開展安全風險管控效果檢查分析和隱患排查
(二)綜合管控
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半年組織一次綜合安全檢查活動:
1、檢查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隱患排查;
2、分析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效果和重大隱患產生原因,調整完善風險管控措施;
3、補充新增風險及其管控措施;
4、通報重大隱患治理情況,補充完善隱患清單,明確隱患分級治理責任。
(三)專業管控
企業各專業分管負責人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活動:
1、檢查分析各專業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隱患排查;
2、補充完善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和隱患清單。
(四)動態管控
1、分廠(科室、車間、區隊)
分廠(科室、車間、區隊)每月開展安全檢查:
(1)檢查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排查治理隱患;
(2)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及時上報,危及人身安全時停止作業,按程序處置;
(3)對新增風險采取臨時風險管控措施,并及時上報。
2、班組
班組長每班組織對作業環境和重點工序進行安全檢查:
(1)檢查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排查治理隱患;
(2)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及時上報,危及人身安全時停止作業,按程序處置;
(3)對新增風險采取臨時風險管控措施,并及時上報。
3、崗位
作業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崗位作業條件進行安全檢查:
(1)依照崗位風險落實風險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隱患;
(2)檢查結果及時匯報,危及人身安全時停止作業;
(3)發現新增風險及時匯報。
(五)風險隱患公示
重大安全風險、重大事故隱患應公示告知:
1、在廠(場)區醒目位置公示重大風險和重大隱患;
2、在存在重大風險的區域公示告知重大風險;
3、重大風險公示風險點、風險描述、主要管控措施、管控責任人等;
4、重大隱患公示風險點、隱患描述、主要治理措施、責任人、治理時限等。
(六)信息上報
1、企業每月度應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風險和重大隱患。
2、重大風險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風險點的基本情況,風險類型、風險描述、風險管控措施、風險分級管控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3、重大隱患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隱患的現狀、產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難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治理責任和治理期限等。
十三、信息平臺建設
(一)基本要求
企業應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安全生產雙重預防信息平臺,具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及風險預警等主要功能,實現風險與隱患數據應用的無縫鏈接;保障數據安全, 具有權限分級功能。宜使用移動終端提高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功能模塊
1、風險分級管控模塊
風險分級管控模塊應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計、分析和上報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應具備以下功能:
(1)風險點的管理(增加、刪除、編輯、查詢等功能);
(2)年度、專項、崗位、臨時風險辨識評估的管理(辨識數據的錄入、輔助辨識評估、輔助生成文件、審核、結果上傳等)。
2、隱患排查治理模塊
隱患排查治理模塊實現對隱患的記錄統計、過程跟蹤、逾期報警、信息上報的信息化管理。應具備以下功能:
(1)隱患信息錄入及與風險的關聯;
(2)隱患整改、復查、銷號等過程跟蹤,實現閉環管理,對于整改超期、或整改未達要求的,進行預警;
(3)實現重大隱患上報、跟蹤督辦。
3、統計分析及預警模塊
該模塊應具備以下功能:
(1)實現安全風險和隱患的多維度統計分析,自動生成報表;
(2)實現安全風險等級變化和隱患數據變化的預警功能;
(3)與風險點關聯,實現安全風險動態管理的直觀展現。宜與安全生產相關系統集成。
4、系統接口
系統接口應具備以下功能:
(1)應具備短信或微信提醒接口,實現預警信息的及時推送;
(2)應具備對外提供數據接口,實現風險、隱患等數據與其他系統的對接;
5、系統管理
企業的“雙重預防體系”系統管理員應定期對信息系統中涉及本單位相關內容進行定期更新和維護,更新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管理機構、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安全風險評價清單、風險點源庫數據、風險點隱患排查清單、隱患排查治理信息數據庫等內容。
十四、文檔管理
企業應完整保存體現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過程的記錄資料,并分類建檔管理。至少應包括風險管控制度、風險點臺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以及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和隱患排查治理清單等內容的文件資料,并建立和保存有關記錄的電子文檔;涉及重大風險、重大風險和重大隱患時,其辨識、評價、控制措施和隱患治理全程記錄等,應單獨建檔管理。
文檔記錄包括但不限于:
(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二)危險源登記臺賬;
(三)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評價記錄;
(四)風險分級管控清單;
(五)重大風險管控記錄;
(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隱患排查清單;
(八)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九)重大隱患治理方案等。
十五、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效果
通過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至少在以下方面實現提升:
(一)安全管理責任更加明確;
(二)風險管控措施持續有效;
(三)風險管控能力明顯提升;
(四)隱患治理機制更加完善;
(五)生產安全事故明顯減少;
(六)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高。
十六、持續改進
企業應根據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自評結果所反映的問題和趨勢,客觀分析企業雙重預防體系的運行質量,及時修正發現的問題和偏差,完善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和隱患治理措施,強化“兩道防線”,持續改進提升,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一)評估
1、企業應定期對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系統性評估或更新;評估或更新應包括體系改進的可能性和對體系進行修改的必要性。應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等適時開展風險辨識和風險評價,以確保其持續可行性、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企業應組織開展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將自評結果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通報,作為年度安全績效考評的依據。
3、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通過自評全面查找雙重預防體系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4、對較大、重大風險的評估每年進行一次,對一般和低風險每三年評估一次。評估記錄至少保存5年。
(二)更新
企業應根據以下情況變化,及時更新風險與隱患信息:
1.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程變化或更新;
2.政府規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3.企業組織機構和安全管理機制發生變化;
4.企業生產工藝技術發生變化;
5.設施設備增減、使用的原輔材料變化;
6.企業自身提出更高的安全管理要求;
7.事故(事件)或應急預案演練結果反饋的需求;
8.其他情形出現應當進行更新的。
(三)溝通
企業應建立有效的內外溝通機制,通過雙重預防體系信息管理平臺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風險(隱患)信息,實現數據交換、信息共享,提高管控效果和效率。
(四)考核
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和績效考核制度,調動和提高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主動性。對個人應獎懲并重,以獎為主;對部門或單位,應建立一套績效考核辦法,定期考核。
附件1: 雙重預防機制工作程序 (規范性附錄)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深化安全生產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行動方案》(豫政辦〔2018〕68號),確保全省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順利進行,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編制了《河南省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導則》,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學習并宣貫執行。
附件:《河南省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導則》
2018年11月13日
河南省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導則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目 錄
一、 適用范圍
二、 編制依據
三、 總體目標
四、 規范性引用文件
五、 術語定義
六、 體系架構
七、 構建原則
八、 可視資料
九、 構建流程
十、 風險管控
十一、隱患治理
十二、過程管控
十三、信息平臺建設
十四、文檔管理
十五、運行效果
十六、持續改進
附件1:雙重預防機制工作程序
附件2:常用風險評估方法及其適用性
附件3:安全風險清單示例
附件:4:車間隱患排查清單記錄表
附件5:一般隱患登記及整改審批表
附件6:重大隱患登記及整改銷號審批表
附件7:企業事故隱患匯總表
附件8:風險評估的技術、工具、和方法比較
附件9:設施設備清單樣式
附件10:作業活動清單樣式
附件11:風險點登記臺賬樣式
附件12:作業活動工作危害分析表樣式
附件13:設施設備安全檢查表樣式
附件14:風險矩陣法(LS)評價準則
附件15: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LEC)評價準則
附件16:設施設備風險評價表樣式
附件17:作業活動風險評價表樣式
附件18:風險分級管控清單樣式
附件19:企業重大風險公告欄樣式
附件20:企業風險空間分布圖樣式
附件21:企業作業活動風險示意圖樣式
附件22:車間較大風險公告欄樣式
附件23:崗位風險明白卡
附件24:常用的風險辨識方法
附件25: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
一、適用范圍
本導則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充分借鑒吸收國內外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先進適用經驗方法,結合河南省實際編制。
本導則適用于河南省行政區域內各行業(領域)企業開展安全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制定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細則、工作指導手冊時應遵循本導則規定。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二、編制依據
本《導則》主要依據《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73號)、《國務院安委辦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河南省深化安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行動方案》等相關要求編制。
三、總體目標
在全省建立先進適用的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確保風險有效控制、隱患及時消除,最大限度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實現企業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的法治化、常態化、標準化、清單化和信息化;實現企業本質安全提升、政府安全監管水平提高,生產安全環境普遍改善,安全事故總量持續下降,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從根本上取得事故防范工作的主動權。
四、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引用文件必不可少。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明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導則。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導則。
主要的引用文件如下:
GB/T 23694-2013風險管理 術語
GB/T 27921-2011風險管理 風險評估技術
GB 18218-2018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GB/T 33000-2016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GB 6441企業傷亡事故分類標準
GB/T 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http://www.baidu.com/link?url=4q03iKXNgUowosYJgEuqwR5hVPvgn3Kf6jccmrDT1MFBg19yVskjkYmrISdlE86PNodUA66Inxcmz06McFCXCPICMWt1csFPGYHqRSvmRf3>
AQ 8001-2007安全評價通則
ISO 45001-2018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五、術語和定義
(一)風險
發生危險事件和危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或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嚴重性的組合。
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發生的概率。嚴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發生后,將造成的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嚴重程度。
風險=可能性×嚴重性。
(二)風險點
伴隨風險的設施、部位、場所和區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設施、設備和場所區域實施的伴隨風險的作業活動(過程),或以上兩者的組合。
(三)危險源(危險有害因素)
可單獨或共同引發事故(事件)的內在要素、根源、狀態、行為,或其組合。包括第一類危險源和第二類危險隱患。
第一類危險源: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量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是事故發生的前提。如人員高危作業、吊裝物、可燃或有毒氣體、壓力容器等;
第二類危險源:導致約束、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措施失控的各種(人、機、物、環、管)不安全因素,是第一類危險源發生事故的前提。如人的失誤、物的故障、環境不良、管理缺陷等。
(四)可接受風險
根據法律義務已被企業降至可容許可接受程度的風險。
(五)重大風險
風險值超過準則規定標準的風險類型。
(六)類別風險
同一行業(區域)共性風險的集合。通常表現為行業(區域或場所或部位)與事故類型的組合。
(七)點位風險
在某以地理坐標上類別風險的具體表現形式。
(八)風險準則
風險評價(評估)的依據或原則
(九)風險辨識(危險源辨識)
發現、確認和描述風險的存在、空間分布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
(十)風險分析
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計算,理解風險性質,確定風險等級的過程。
(十一)風險評價
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預判,以確定風險等級大小,分析論證現有管控措施的充分性,以及是否可接受或可容許的過程。風險評價的過程也是風險分級的過程。
(十二)風險分級
企業根據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并結合自身實際,在風險評價的基礎上,通過采用科學、合理方法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風險可接受程度,根據評價結果劃分風險等級。風險等級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
(十三)風險評估
對風險的總體認識,包括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分級、風險評價和管控措施有效性判定的全過程。
(十四)剩余風險
原有風險應對之后任然存在的風險。包括尚未識別的風險。
(十五)風險集成
將多個風險綜合為一個風險,以便更全面的把握總體風險。
(十六)風險管控
處理風險的措施和過程。是風險控制和隱患治理的總稱。
(十七)風險分級管控
按照風險的不同級別、所需管控資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復雜及難易程度等因素,從而確定不同管控層級的風險管控方式和管控責任。
(十八)風險管控措施
企業為將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針對該風險采取的管控方法和措施。通常包括:工程技術措施、行政管理措施、教育培訓措施、個體防護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等。
(十九)風險信息
包括風險點名稱、危險源名稱、類型、所在位置、當前狀態以及伴隨風險大小、等級、所需管控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綜合。
(二十)風險清單
企業各類風險信息的匯總集合。主要包括:作業場所清單、設施設備清單、作業活動清單、安全責任清單等。
(二十一)風險矩陣
通過確定后果與可能性的范圍來排列顯示風險的工具。
(二十二)風險描述
對風險所做的結構化的表述。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危險源、事件、原因和后果
(二十三)隱患
企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十四)隱患排查
企業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崗位員工以及其他相關人員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對照風險分級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實情況,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的工作過程。
(二十五)隱患清單
企業將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要求,以條理化的形式對相關管理活動的內容進行細化、量化,一條條清晰明細的羅列出管理內容或控制要點的所有不符合項,簡單、方便、快捷地反映出動態化的管理痕跡,并能追溯整個管理過程的來龍去脈,更能體現安全生產管理的透明度、開放度和清晰度。
(二十六)隱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隱患的活動或過程。
(二十七)隱患信息
包括隱患名稱、位置、狀態描述、可能導致后果及其嚴重程度、隱患信息公告、隱患信息報送、治理目標、治理措施、職責劃分、治理期限、驗收復核、摘牌銷案、建立臺賬、閉環管理等全過程記錄信息的總稱。
(二十八)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
雙重預防體系是構筑防范安全事故的前后兩道防火墻。通過這一系統性的風險管理工程,把每一類風險都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把每一個隱患都治理在形成之初,把每一起事故都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一道防火墻是管風險。以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為基礎,從源頭上系統辨識風險、分級管控風險,努力把各類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杜絕和減少事故隱患;第二道防火墻是治隱患。以隱患排查和治理為手段,認真排查風險管控過程中出現的缺失、漏洞和風險控制失效環節,堅決把隱患消滅在事故發生之前。
(二十九)雙重預防體系評審
通過獲取客觀證據,確定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而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分析研究的全過程。
六、體系架構
雙重預防體系工作文件包括導則、細則和工作指導手冊三個層級。
(一)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導則
規定企業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用標準要求、總體目標和工作程序等。
(二)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細則
規定本行業(領域)企業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的具體任務,具體目標,對風險辨識、風險評價、風險分級、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分類分級、隱患治理、信息報告、復核驗收、閉環管理、持續改進等工作程序提出具體要求,明確本行業(領域)常用的風險辨識及風險評價方法,以及風險控制措施和隱患治理措施的選擇與實施。
(三)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手冊
學習借鑒本行業(領域)、本區域同類型試點單位的經驗做法,制定本單位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實施方案、工作方法、實施步驟,明確風險點劃分、隱患點排查、風險隱患的辨識排查、分級分類準則、確定風險管控措施和隱患治理措施等具體規定,以及相關配套制度、記錄文件等。
七、構建原則
(一)組織有力,制度保障
企業是雙重預防體系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成立負責雙重預防體系工作的領導小組,設置專職或兼職管理部門,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并明確:
1、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雙重預防體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各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雙重預防工作;
3、分管安全負責人組織日常監督檢查,負責雙重預防工作的跟蹤考核;
4、各分廠、各科室(部門)、區隊(車間)、班組、崗位人員的雙重預防工作職責。
雙重預防機制工作至少應包括以下制度:
1、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雙重預防體系教育培訓制度;
3、雙重預防體系運行管理制度包括獎懲制度。
(二)全員參與,分級負責
企業從基層作業人員到最高管理者,都應參與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管控及隱患治理;根據風險及隱患等級,確定落實管控措施責任單位的層級。
(三)注重實際,自主建設
企業是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實施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企業應依據本導則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制定配套制度,強化過程管理,建設雙重預防體系,確保實效性和實用性。原則上應自主完成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小微企業開展雙重預防體系創建工作,應抓住關鍵環節,突出重大風險隱患的管控治理,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適當減少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層級,增強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體系融合,協調統一
企業應將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緊密結合,在標準化建設和運行過程中重點開展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工作。通過全面辨識風險,夯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基礎;通過標準化體系規范運行,促進雙重預防體系有效實施;通過風險管控消除隱患;通過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改進風險管控內容和方法,降低或消除事故發生風險。
(五)誠信管理,差異執法
地方政府應把建立雙重預防體系工作情況納入生產經營單位社會誠信管理和政府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內容,根據誠信級別實施差異執法,對拒不落實而造成嚴重后果的生產經營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降低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安全生產誠信等級或者列入失信者名單,通報有關部門并定期向社會公告,實施聯合懲戒。各地應建立雙重預防體系跟蹤督辦制度,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加強檢查指導、開展專項督查,嚴格執法監督,對消極應付、工作落后的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確保雙重預防工作取得成效。
八、可視資料
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應形成以下可視資料:
(一)建立各類風險清單、管控責任清單和風險數據庫;
(二)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三)制定重大風險管控措施;
(四)設置重大風險公告欄和警示標志;
(五)制作崗位風險管控清單和崗位風險明白卡;
(六)繪制企業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
(七)繪制企業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
(八)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和管理制度;
(九)建立隱患排查清單、崗位責任清單和隱患數據庫;
(十)制定重大隱患治理實施方案。
(十一)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統并實現與監管部門信息系統對接。
九、構建流程
雙重預防體系構建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人員培訓,劃分并確認風險點、風險辨識、風險評價、風險分級、編制風險隱患清單、制定風險分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隱患、閉環管理、持續改進等(工作流程詳見附錄A)。
(一)機構職責
1、機構設置
(1)企業應在安全生產組織架構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專門或合署成立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的領導與工作機構,并以企業正式文件形式明確規定機構和相關成員工作職責。
(2)雙重預防體系工作機構應牽頭組織各部門分崗位、分工種全面開展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在企業內部逐步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3)原則上企業應自主完成本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但在自身技術力量或人員能力不足的情況下,可聘請專家協助開展。
2、制度建設
(1)企業應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明確開展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的工作內容、程序、方法及工具等,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明確管控層級、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等。
(2)企業應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工具,明確排查范圍、排查內容、排查頻次及治理驗收要求等。
(3)企業應建立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責任制,明確各級部門和崗位人員的工作職責,納入安全績效考核指標,并定期對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考核。
3、明確責任
(1)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全面負責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并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各分管負責人負責各自工作職責范圍內的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
(3)各級管理人員負責負責工作職責范圍內的雙預防體系建設和運行。
4、全員參與
企業應為全員參與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創造條件,通過激勵約束機制,組織員工參與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工作。
5、經費保障
企業應保障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運行和持續改進的經費投入,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建立使用臺賬。
(二)教育培訓
1、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企業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知識與能力。
(2)每年對安全管理技術人員至少組織一次風險管理、辨識評估、隱患排查治理知識培訓,使其具備正確履行崗位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的知識與能力。
2、從業人員
(1)開展職工全員安全培訓,內容至少應包括:雙重預防的基本知識、年度和專項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風險管控措施。通過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有關法規、標準和制度的要求,掌握本崗位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的知識和技能。
(2)企業應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投入生產使用前,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針對性教育培訓,確保其具備相應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常識,提高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能力。
3、外來人員
企業應對進入企業從事服務和作業活動的相關方以及檢查、參觀、學習等外來人員進行風險宣講告知,并保存記錄。宣講告知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安全規定、作業安全要求、作業活動可能接觸到的風險、應急知識等。
十、風險管控
(一)風險判定準則
企業應結合可接受風險實際,制定事故(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嚴重性和風險度取值標準,明確風險判定準則,以便準確判定風險等級。風險等級判定應按從嚴從高原則。
(二)風險點確定
1、風險點劃分原則
風險點主要分為靜態風險點和動態風險點。
企業可按照點、線、面相結合的原則,根據生產經營場所(單位),生產系統、重點崗位(作業地點)、關鍵設備、操作規程等劃分風險點,應涵蓋臨時性特殊的作業活動。
一般應遵循大小適中、便于分類、功能獨立、易于管理、范圍清晰的原則。
(1)靜態風險點主要包括:設施、設備、部位、場所、區域。如儲存罐區、裝卸站臺、生產裝置、作業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
(2)動態風險點主要包括:操作及作業活動
應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所有常規和非常規狀態的作業活動。如: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活動。
2、風險點排查
(1)排查內容
企業應組織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點辨識,形成風險點名稱、所在位置、可能導致事故類型、風險等級等內容的基本信息。
(2)排查方法
應按生產(工作)流程的階段、場所、裝置、設施、作業活動或上述幾種方式的結合進行風險點排查。
3、風險(危險源)辨識
企業應組織對生產經營全過程進行風險辨識,按生產(作業)流程的階段、場所、設備、裝置、作業活動或上述幾種方式的結合進行,形成包括風險名稱、所在位置、所屬部門、可能導致后果等內容的風險登記臺賬。
(1)收集基礎資料
在開展風險辨識與風險評價前,需要收集以下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標準和規范;
2)相關設備、設施的法定檢測報告;
3)詳細的工藝、裝置、設備說明書和工藝流程圖;
4)設備試運行方案、操作運行規程、維修措施、應急處置措施;
5)工藝物料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6)本企業及相關行業事故資料。
(2)風險(危險源)辨識的內容
企業應組織全員從地理區域、自然條件、作業環境、工藝流程、設備設施、原輔材料、作業活動等各個方面存在的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并充分考慮過去、現在、將來三種時態和正常、異常、緊急三種狀態下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危害出現的條件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或事件模型。
(3)常用的風險(危險源)辨識方法主要有
1)設備設施風險辨識可采用安全檢查表分析法(SCL);
2)作業活動風險辨識應采用作業危害分析法(JHA);
3)對于復雜的工藝可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進行辨識。
(4)重大危險源辨識
1)涉及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按照GB18218-2018 的要求進行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2)企業應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設置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系統,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地的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4、風險分析
1)風險分析應包括可能性分析和后果分析。
2)可依據 GB 6441 對危險因素進行分類,劃分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火災、高處墜落、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也可依據GB/T 13861 分析生產過程的危險有害因素,包括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和管理因素。
5、風險評價
(1)常用的風險評價方法
企業應經過研究論證,確定適用的風險評價方法。必要時,宜根據評價方法的特點,選用幾種評價方法對同一評價對象進行評價,互相補充、分析綜合、相互驗證,以提高評估結果的準確性。
常用的評價方法有:
1)設備設施風險評價宜選擇風險矩陣評價法(LS);
2)作業活動宜選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
3)危險工藝宜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評價法(HAZOP);
4)風險程度分析法(MES);
各評價方法及其適用范圍見附錄2、8。
行業有規定的,選擇評估方法時從其規定。
(2)風險分級
企業應制定統一標準對本企業的安全風險進行科學分級,從高到低依次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4個等級,并分別采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風險點的級別確定一般是按照風險點各危險源評價出的最高風險級別作為該風險點的級別。
A級:重大風險/紅色風險,評估屬不可容許的危險;必須建立管控檔案,明確不可容許的危險內容及可能觸發事故的因素,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應急措施;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作業時,應暫停作業。
B級:較大風險/橙色風險,評估屬高度危險;必須建立管控檔案,明確高度危險內容及可能觸發事故的因素,采取安全措施;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作業時,應采取應急措施。
C級:一般風險/黃色風險,評估屬中度危險;必須明確中度危險內容及可能觸發事故的因素,綜合考慮傷害的可能性并采取安全措施,完成控制管理。
D級:低風險/藍色風險,評估屬輕度危險和可容許的危險;需要跟蹤監控,綜合考慮傷害的可能性并采取安全措施,完成控制管理。
(3)重大風險確定原則
以下情形可直接確定為重大風險:
1)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中強制性條款的;
2)發生過死亡、重傷、職業病、重大財產損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輕傷、一般財產損失事故,且現在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的;
3)構成危險化學品一級、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場所和設施;
4)具有中毒、爆炸、火災等危險的場所,作業人員在10人以上的;
(三)風險控制措施
1、常用的風險控制措施
企業對各種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應制定針對性的管控措施。以下管控措施既可單獨使用也可聯合使用:
(1)工程技術措施;
(2)制度管理措施;
(3)培訓教育措施;
(4)個體防護措施;
(5)應急處置措施。
2、如何確定風險控制措施
(1)基本原則
針對不可容許的重大危險、高度危險、中度危險和輕度危險,分別制定控制措施,并評審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充分性、適宜性,確認是否足以把風險控制在可容許的范圍,確認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產生新的風險。
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充分考慮:
1)可行性;
2)安全性;
3)可靠性;
4)重點突出人的因素。
(2)有效性評審
風險控制措施應在實施前針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能使風險等級降低至可接受風險;
3)是否產生新的較大以上風險;
4)是否已選定最佳的解決方案。
3、重大風險控制措施
需通過同時實施多種控制措施才能控制的重大風險,應制定相應的控制目標,并為實現該目標制定方案。
屬于經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風險,要制定新的管理文件(程序或作業文件)或修訂原來的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規定對該種風險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實踐中落實這些措施。
對于某些重大風險,可同時采取多種管控措施。
4、風險分級分層管控
1)企業應根據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管理,對其進行分級管控,遵循風險等級越高管控層級越高的原則。
2)企業應根據本單位組織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上一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一級必須同時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
3)操作難度大、技術含量高、風險等級高、可能導致嚴重后果的風險應進行重點管控。
4)風險管控層級可進行增加或合并。企業應根據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合理確定各級風險的管控層級。
(四)編制風險清單
1、企業應在每一輪危險源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后及時更新風險清單和數據庫。風險清單應至少包括風險位置、風險描述、可能導致后果、風險等級及其標示顏色、風險管控措施、風險管控層級、風險管控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等內容,并按規定及時更新。風險清單示例參見附錄3。
2、企業應將重大風險進行分類匯總,登記造冊,重點監控,并對重大風險存在的作業場所或作業活動、工藝技術條件、采取的管控措施、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等進行詳細說明。
(五)風險公告
1、區域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
企業應將作業場所、生產設施等區域存在的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在總平面布置圖或地理坐標圖中,并設置在企業醒目位置,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和外來人員公示企業安全風險分布情況。
全省采用如下統一色譜標準。
安全風險等級四色標識RGB色譜標準
序號 | 風險等級 | 顏色 | 色譜標準 |
1 | 重大風險 | 紅 | RGB:R255 G0 B0 |
2 | 較大風險 | 橙 | RGB:R255 G97 B0 |
3 | 一般風險 | 黃 | RGB:R255 G255 B0 |
4 | 低風險 | 藍 | RGB:R0 G0 B255 |
企業應利用統計分析的方法,采取柱狀圖、餅狀圖或曲線圖等將難以在平面布置圖、地理坐標圖中標示風險等級的作業活動、生產工序、關鍵任務按照風險等級從高到低的順序標示出來, 如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危險物品運輸等。企業應在醒目位置或作業車間等將作業風險比較圖對員工進行公告。
3、崗位安全風險明白卡
企業應在有安全風險的工作崗位設置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告知從業人員本崗位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后果、風險管控措施、應急措施、應急電話等信息。
4、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
企業應在有重大安全風險的場所和設備設施的醒目位置設置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標明危險源名稱、風險等級、危險有害因素、后果、風險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應急電話等信息。
5、重大風險警示標識及定置管理
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和作業場所的安全風險特點,在有重大危險源和較大安全風險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
企業應持續開展作業場所整理、整頓、清掃工作,實施設備、設施和器具科學布局、分類擺放、劃線定置管理,保持作業場所清潔,規范員工作業行為,營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6、風險公告、標識的保持
企業應定期對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作業安全風險比較圖、崗位安全風險明白卡、重大安全風險公告欄和安全風險警示標識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十一、 隱患治理
(一)編制隱患排查專用清單
企業應按照各類重大風險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礎管理要求,編制包含全部重大風險在內的隱患排查治理清單。清單內容主要包括:風險點、隱患類型、隱患描述、隱患等級、治理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治理期限、排查日期、銷號日期、信息來源等
(二)組織排查
1.確定排查方案
實施隱患排查前,應根據排查類型、人員數量、時間安排和季節特點,制定排查方案,確定排查的組織級別。
(1)排查類型
主要包括日常排查、綜合排查、專業排查、專項排查、季節排查、重大節日活動排查、專家診斷檢查和企業各級負責人履職檢查等。
(2)組織級別
企業根據自身組織架構確定不同的排查組織級別和頻次。排查組織級別一般包括公司級、部門級、車間級、班組級。
2.排查要求
隱患排查應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
3.治理建議
各層級組織的排查應填寫完整的排查記錄。根據排查出的隱患類別,提出治理建議,一般應包含:
(1)對排查出的每一項隱患,明確治理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2)經評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處置建議;
(3)依據隱患治理難易程度確定治理期限。
(三)隱患治理
1.基本要求
實行分級治理、分類實施的原則。主要包括崗位糾正、班組治理、車間治理、部門治理、公司治理。
隱患治理應做到方法科學、資金保證、措施有效、責任到人、按時完成。本部門能夠治理的不能推給上級部門;能當場糾正的必須當場糾正,無法立即治理的,治理前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管控責任,防止隱患發展成事故。
2.治理流程
隱患治理流程包括:通報隱患信息、下發隱患整改指令、實施隱患治理、治理情況反饋、驗收等環節。如下圖所示:

隱患排查結束后,將隱患名稱、存在位置、不符合狀況、隱患等級、治理期限、治理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等信息向從業人員進行通報。隱患排查組織部門應制發隱患整改指令書,對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措施建議、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隱患存在單位在實施隱患治理前應當對隱患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并制定科學的治理方案和有效的治理措施。隱患整改指令書的制發部門應當對隱患治理效果組織驗收。
3.一般隱患治理
對一般隱患,根據隱患治理的分級,由企業各級(公司、車間、部門、班組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負責組織整改,整改情況要有專人進行確認。
4.重大隱患治理
對重大隱患,企業應及時組織評估并編寫重大隱患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書主要內容應包括隱患的類別、影響范圍、風險程度和對隱患的監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等內容。
企業應根據評估報告書制定重大隱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時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復核確認
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對治理情況進行復查驗收。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隱患排查周期
企業應根據法律、法規要求,結合生產工藝特點,確定綜合、專業、專項、季節、日常排查等周期。
(五)建立隱患臺賬
企業應如實記錄隱患排査、治理和驗收情況,形成隱患治理臺賬,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治理、驗收、核銷的閉環管理。
十二、雙重預防體系過程管控
(一)管控要求
企業應以風險點為基本單元,對照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開展安全風險管控效果檢查分析和隱患排查
(二)綜合管控
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半年組織一次綜合安全檢查活動:
1、檢查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隱患排查;
2、分析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效果和重大隱患產生原因,調整完善風險管控措施;
3、補充新增風險及其管控措施;
4、通報重大隱患治理情況,補充完善隱患清單,明確隱患分級治理責任。
(三)專業管控
企業各專業分管負責人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活動:
1、檢查分析各專業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開展隱患排查;
2、補充完善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和隱患清單。
(四)動態管控
1、分廠(科室、車間、區隊)
分廠(科室、車間、區隊)每月開展安全檢查:
(1)檢查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排查治理隱患;
(2)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及時上報,危及人身安全時停止作業,按程序處置;
(3)對新增風險采取臨時風險管控措施,并及時上報。
2、班組
班組長每班組織對作業環境和重點工序進行安全檢查:
(1)檢查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排查治理隱患;
(2)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及時上報,危及人身安全時停止作業,按程序處置;
(3)對新增風險采取臨時風險管控措施,并及時上報。
3、崗位
作業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崗位作業條件進行安全檢查:
(1)依照崗位風險落實風險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隱患;
(2)檢查結果及時匯報,危及人身安全時停止作業;
(3)發現新增風險及時匯報。
(五)風險隱患公示
重大安全風險、重大事故隱患應公示告知:
1、在廠(場)區醒目位置公示重大風險和重大隱患;
2、在存在重大風險的區域公示告知重大風險;
3、重大風險公示風險點、風險描述、主要管控措施、管控責任人等;
4、重大隱患公示風險點、隱患描述、主要治理措施、責任人、治理時限等。
(六)信息上報
1、企業每月度應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風險和重大隱患。
2、重大風險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風險點的基本情況,風險類型、風險描述、風險管控措施、風險分級管控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3、重大隱患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隱患的現狀、產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難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治理責任和治理期限等。
十三、信息平臺建設
(一)基本要求
企業應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安全生產雙重預防信息平臺,具備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及風險預警等主要功能,實現風險與隱患數據應用的無縫鏈接;保障數據安全, 具有權限分級功能。宜使用移動終端提高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功能模塊
1、風險分級管控模塊
風險分級管控模塊應實現對安全風險的記錄、跟蹤、統計、分析和上報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應具備以下功能:
(1)風險點的管理(增加、刪除、編輯、查詢等功能);
(2)年度、專項、崗位、臨時風險辨識評估的管理(辨識數據的錄入、輔助辨識評估、輔助生成文件、審核、結果上傳等)。
2、隱患排查治理模塊
隱患排查治理模塊實現對隱患的記錄統計、過程跟蹤、逾期報警、信息上報的信息化管理。應具備以下功能:
(1)隱患信息錄入及與風險的關聯;
(2)隱患整改、復查、銷號等過程跟蹤,實現閉環管理,對于整改超期、或整改未達要求的,進行預警;
(3)實現重大隱患上報、跟蹤督辦。
3、統計分析及預警模塊
該模塊應具備以下功能:
(1)實現安全風險和隱患的多維度統計分析,自動生成報表;
(2)實現安全風險等級變化和隱患數據變化的預警功能;
(3)與風險點關聯,實現安全風險動態管理的直觀展現。宜與安全生產相關系統集成。
4、系統接口
系統接口應具備以下功能:
(1)應具備短信或微信提醒接口,實現預警信息的及時推送;
(2)應具備對外提供數據接口,實現風險、隱患等數據與其他系統的對接;
5、系統管理
企業的“雙重預防體系”系統管理員應定期對信息系統中涉及本單位相關內容進行定期更新和維護,更新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管理機構、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安全風險評價清單、風險點源庫數據、風險點隱患排查清單、隱患排查治理信息數據庫等內容。
十四、文檔管理
企業應完整保存體現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過程的記錄資料,并分類建檔管理。至少應包括風險管控制度、風險點臺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以及風險分級管控清單和隱患排查治理清單等內容的文件資料,并建立和保存有關記錄的電子文檔;涉及重大風險、重大風險和重大隱患時,其辨識、評價、控制措施和隱患治理全程記錄等,應單獨建檔管理。
文檔記錄包括但不限于:
(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二)危險源登記臺賬;
(三)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評價記錄;
(四)風險分級管控清單;
(五)重大風險管控記錄;
(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隱患排查清單;
(八)隱患排查治理臺賬;
(九)重大隱患治理方案等。
十五、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效果
通過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至少在以下方面實現提升:
(一)安全管理責任更加明確;
(二)風險管控措施持續有效;
(三)風險管控能力明顯提升;
(四)隱患治理機制更加完善;
(五)生產安全事故明顯減少;
(六)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高。
十六、持續改進
企業應根據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自評結果所反映的問題和趨勢,客觀分析企業雙重預防體系的運行質量,及時修正發現的問題和偏差,完善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和隱患治理措施,強化“兩道防線”,持續改進提升,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一)評估
1、企業應定期對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進行系統性評估或更新;評估或更新應包括體系改進的可能性和對體系進行修改的必要性。應根據非常規作業活動、新增功能性區域、裝置或設施等適時開展風險辨識和風險評價,以確保其持續可行性、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企業應組織開展雙重預防體系運行情況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將自評結果對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通報,作為年度安全績效考評的依據。
3、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通過自評全面查找雙重預防體系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4、對較大、重大風險的評估每年進行一次,對一般和低風險每三年評估一次。評估記錄至少保存5年。
(二)更新
企業應根據以下情況變化,及時更新風險與隱患信息:
1.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程變化或更新;
2.政府規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3.企業組織機構和安全管理機制發生變化;
4.企業生產工藝技術發生變化;
5.設施設備增減、使用的原輔材料變化;
6.企業自身提出更高的安全管理要求;
7.事故(事件)或應急預案演練結果反饋的需求;
8.其他情形出現應當進行更新的。
(三)溝通
企業應建立有效的內外溝通機制,通過雙重預防體系信息管理平臺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風險(隱患)信息,實現數據交換、信息共享,提高管控效果和效率。
(四)考核
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和績效考核制度,調動和提高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主動性。對個人應獎懲并重,以獎為主;對部門或單位,應建立一套績效考核辦法,定期考核。
附件1: 雙重預防機制工作程序 (規范性附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