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四川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的決定

   2016-06-02 312
核心提示:為維護國家法制統(tǒng)一,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現(xiàn)決定廢止《四川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151號)。  本決定自公布
為維護國家法制統(tǒng)一,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現(xiàn)決定廢止《四川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15—1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區(qū):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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