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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的通知 (豫安監管〔2018〕35號)

   2019-06-11 844
核心提示: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河南能源化工集團、平煤神馬集團、中石油河南銷售分公司、中石化銷售公司河南石油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河南能源化工集團、平煤神馬集團、中石油河南銷售分公司、中石化銷售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
 
    為加快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提高監管針對性,提升監管效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參照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我局制定了《河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工作范圍。
 
    全省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帶有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含加油站等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企業)。處于試生產(使用)階段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一并納入評估診斷分級工作范圍。
 
    二、工作步驟
 
    評估診斷采用百分制,根據評估診斷結果按照風險從高到低依次將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分為紅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黃色(75至90分以下)、藍色(90分及以上)四個等級。
 
    有關企業要對照《指南》開展評估診斷,確定本企業整體安全風險等級。2018年8月31前,企業應將評估診斷分級情況報送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并將企業信息及安全風險分級情況錄入河南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平臺。逾期未錄入信息的企業,其安全風險按紅色處理。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安全監管局要科學組織轄區內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工作,對企
 
    業上報情況進行復核,必要時進行現場核實,復核無誤后確定企
 
    業安全風險等級。
 
    根據各地復核情況,省安全監管局將對涉及環氧化合物、過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等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學品生產裝置的企業進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安全監管局、有關企業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工作,學習宣傳貫徹《指南》,科學組織評估診斷定級工作。
 
    二是嚴格把關。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安全監管局要嚴格按《指南》實施分級,對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等六種情況要直接判定為紅色。有關企業集團要強化對下屬企業的工作指導力度,確保評估分級客觀準確。
 
    三是分級監管。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安全監管局根據企業安全風險等級,進一步完善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一張圖一張表”;針對不同級別的企業采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提高監管效能。
 
    請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安全監管局于2018年9月30日前,將本地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結果加蓋安監部門公章后寄至省安全監管局監管三處,電子稿一并發并至監管三處郵箱。
 
    聯 系 人:張  立
 
    聯系電話:0371-65919828;
 
    電子郵箱:hnajwhc@126.com。
 
    附件:1.河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評估診斷分級指南(試行)
 
    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風險分級匯總表
 
       附件下載.doc
 
    2018年5月23日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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