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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糧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陜政辦發 〔2014〕73號)

   2014-07-09 299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糧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省機構編制委員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陜西省糧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省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6月21日
 
  陜西省糧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陜西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4〕39號),設立省糧食局(副廳級),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局屬企業改革管理職責。
 
  (二)加強糧食流通行業指導、管理和服務、糧食宏觀調控、實施放心糧油全覆蓋工程和保障糧食安全工作。
 
  (三)加強糧食戰略性問題的研究,全面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二、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省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總量計劃和收儲、動用省級儲備糧的建議;指導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方案和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制訂全省糧食應急預案并負責提出啟動建議。
 
  (三)負責全省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省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制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范;負責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負責全省糧食系統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起草全省糧食流通和省級儲備糧管理的有關政策并監督執行;制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省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省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總量計劃,提出省級儲備糧輪換計劃的審批意見并督促實施,監督檢查省級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指導協調市縣兩級糧食儲備及管理體系建設。
 
  (六)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指導全省糧食系統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七)組織安排和協調保障部隊、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
 
  (八)負責對陜西糧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糧食業務的指導和分類管理。
 
  (九)承辦省政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糧食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和重點工作的落實;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對糧食流通戰略性問題的研究,提出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起草全省糧食流通和省儲備糧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有關政策、制度;負責糧食系統法制建設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指導糧食系統法制宣傳工作;指導和監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訟等工作。
 
  (二)調控處(儲備糧管理處)。
 
  研究提出全省糧食供求總量平衡、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進出口計劃;指導協調全省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落實政策性糧食供應以及重點項目的用糧計劃;研究提出省級儲備糧的規模、布局以及收購、銷售、動用計劃和建議,提出省級儲備糧輪換計劃的審批意見并督促實施;指導協調市縣兩級糧食儲備和管理體系建設;承擔全省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負責全省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和糧油供需平衡調查,落實糧食流通統計制度;負責對陜西糧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糧食業務的指導和分類管理。
 
  (三)監督檢查處。
 
  監督檢查省儲備糧管理的法規、政策及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監督檢查省儲備糧計劃和技術規范的執行情況以及省儲備糧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監督檢查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銷售、加工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以及執行糧食政策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組織指導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四)財務處。
 
  負責部門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全省糧食行業的財務工作,調查了解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并進行指導;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協調管理糧食收購資金、重點糧食產業化龍頭企業信貸支持資金以及糧食專項資金;研究擬訂全省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方案,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五)流通與科技發展處。
 
  負責全省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全省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負責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管理;承辦大型糧食儲運、加工項目、技術改造及維修更新建設項目以及政策性貸款建設項目的相關業務;負責全省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管理,規劃、指導糧食質量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糧食行業科技進步、對外交流合作和技術創新、推廣應用工作;負責農戶科學儲糧專項工程建設;負責全省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實施放心糧油全覆蓋工程的具體工作;負責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初審及省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管理。
 
  (六)人事處(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局管干部選拔、任免的具體工作;指導全省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按照有關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省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49名。其中:局長1名(副廳級)、副局長3名(正處級)。處級領導職數1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地區: 陜西
標簽: 糧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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