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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4年春季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贛市食藥監食〔2014〕7號)

   2014-05-07 570
核心提示: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餐監所,章貢區衛生局、贛州開發區衛生監督所:  根據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
各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餐監所,章貢區衛生局、贛州開發區衛生監督所:
 
  根據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14年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贛食藥監餐〔2014〕1號)要求,結合我市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4月中旬,在全市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數眾多、風險較高、監管難度大等特點,歷來都是我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各縣(市、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春季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以對廣大師生群眾飲食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扎實地開展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食品安全檢查,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并結合各自轄區監管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實到位。
 
  二、組織開展自查,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各縣(市、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食〔2010〕160號)和《關于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160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促進誠信自律。組織各類學校食堂對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開展食品安全全面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嚴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自查情況。尤其是對在前期“護校行動”和“食品藥品安全贛鄱行之關注校園餐桌”活動中發現存在問題的學校食堂,以及發生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食堂,應重點督促其做好整改自查。
 
  三、突出重點,全面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各縣(市、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嚴厲打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百日專項行動”,對學校(托幼機構)食堂全面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一是要突出“護校行動”整改落實的復查。查看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查看持證情況、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和設施設備條件改善情況等;二是要突出對中小學校、托幼機構食堂、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堂供餐的檢查。重點檢查學校食堂是否持《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餐飲具和工用具消毒清洗設施是否齊全、食品原料采購是否索證索票、從業人員是否健康體檢、是否采購貯存使用“三無”或過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是否簽訂餐廚廢棄物處理協議等;三是強化對學校(托幼機構)食堂重點食品的監督抽檢。充分發揮檢驗檢測、食品快檢的技術支撐作用,加大對學校(托幼機構)食堂大米、面粉、鮮肉及肉制品、濕米粉、食用油、調味品等大宗食品及高風險食品的抽檢頻次。
 
  四、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視程度輕重,分門別類,依法處理。對責任不到位,制度不落實的,要責令整改;對布局流程紊亂,設施設備欠缺,食品安全隱患大的,要責令停業整頓;對違法制作加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不合格原料、有毒有害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從業人員未體檢上崗,餐具不消毒等嚴重危害食品安全行為的,要依法嚴厲懲處。
 
  五、廣泛發動群眾,強化輿論監督
 
  各縣(市、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公布舉報電話,發動學生和家長積極參與,共同維護餐飲安全。要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邀請新聞媒體跟蹤報道檢查工作情況,樹立一批先進典型;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違法違規行為情節惡劣、嚴重阻撓執法檢查的行為及時曝光。
 
  各縣(市、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檢查情況,及時通報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加強整改工作落實。2014年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工作總結和報表(見   附件),要在4月10日前,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監科,電話:8377895,傳真:8371800,郵箱:xxj8008@163.com <mailto:xxj8008@163.com>,重要情況要及時上報。
 
  贛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3月4日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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