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街、局,區各部、委、辦和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穗府〔2014〕14號)的要求,以及新出臺或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同時結合我區各項改革工作的開展及行政管理工作的實際,區政府決定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關于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海府〔2013〕9號)的基礎上動態調整各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其中:取消8項,調整審批主體、實施內容、合并等10項,承接省、市下放12項,新增1項。調整目錄在區政府及各部門的門戶網站上予以公布,供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動態調整后,各部門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由區審改辦統一發布。請各街、局等相關部門抓緊認真做好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做到放、管結合,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
附件:
海珠區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動態調整目錄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7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一批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穗府〔2014〕14號)的要求,以及新出臺或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同時結合我區各項改革工作的開展及行政管理工作的實際,區政府決定在《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關于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調整和保留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海府〔2013〕9號)的基礎上動態調整各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其中:取消8項,調整審批主體、實施內容、合并等10項,承接省、市下放12項,新增1項。調整目錄在區政府及各部門的門戶網站上予以公布,供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動態調整后,各部門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目錄由區審改辦統一發布。請各街、局等相關部門抓緊認真做好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做到放、管結合,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
附件: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