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趙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2011-06-25 580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提高全縣食品安全監管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全縣食品行業振興和發展,按照省、市食品安全專項
為進一步提高全縣食品安全監管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全縣食品行業振興和發展,按照省、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動員和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縣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汲取問題乳粉事件和昌黎縣少數企業制售假冒偽劣葡萄酒事件教訓,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集中時間、集中精力,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迅速對食品生產、流通、運輸、消費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各市場主體進行拉網式排查,突出整治重點,依法徹底治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凈化節日市場,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全面提高我縣食品質量安全整體水平。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這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對所有食品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相對集中食品加工小作坊、銷售企業、餐飲(集體食堂)單位、倉儲場所進行全面集中徹底清查。整治重點是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食品、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食品、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及集中連片生產的小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一)重點品種:酒類、飲料、蜂蜜、飲用水、調味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蜜餞、食品添加劑等9類所有品種及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兒童食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蜜餞)、乳制品(進口奶粉、中老年奶粉、嬰幼兒配方奶粉)、糧食加工品(掛面、麥片、米粉)、蛋及蛋制品(再制蛋)、生豬肉(注水豬肉、病害豬肉、私屠亂宰豬肉)等7類16個重點品種。
 
  (二)重點對象: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專業村和集聚地,食品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小雜食店,蔬菜(含食用菌)生產基地,畜禽、水產養殖場、屠宰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承辦宴席、年夜飯的餐飲單位,學校(托幼機構)食堂等。
 
  三、整治方式方法
 
  對所有生產、經營食品的企業、攤點、作坊等逐家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和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實行“五個一批”。
 
  (一)關閉取締一批。對下列企業一律關閉取締,由當地政府負責,采取斷電、斷水、拆除設備等有效措施,防止企業私自生產。
 
  1、已被吊銷、注銷生產許可證的企業;
 
  2、無許可證、執照,或者許可證、執照有效期屆滿,未重新取得證照擅自非法生產經營企業和餐飲單位;
 
  3、發現有使用非食品原料,使用回收原料,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未經檢疫、檢疫不合格以及過期變質、受污染的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有毒有害包裝物,超出許可范圍生產等行為的企業;
 
  4、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達不到生產條件的乳制品生產企業;
 
  5、屠宰注水豬、病害豬的生豬屠宰場(點)和銷售假冒偽劣酒的批發零售企業。
 
  (二)停產整頓一批。對下列企業一律停產整頓,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堅決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1、發現存在不能持續保持獲證條件、環境衛生臟亂差,原輔料采購驗證、關鍵控制點控制、產品銷售無記錄或記錄不齊全,產品出廠不檢驗或檢驗項目不齊全,產品標識標注不規范的企業;
 
  2、產品沒有達到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
 
  3、條件較差食品經營企業;
 
  4、食品安全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或不能有效運作,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進出口企業;
 
  5、經營行為不規范的生豬定點屠宰場(點)和酒類批發零售企業。
 
  (三)改造提升一批。對質量意識強、嚴格自律、守法經營,具有一定基礎、但缺乏競爭優勢的生產經營企業,要積極幫助企業查找和分析存在的問題,指導企業進一步改造生產條件,完善各項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質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整合重組一批。對全縣乳制品等食品生產集中,經營秩序混亂,存在盲目發展、無序競爭等安全隱患較大的區域或專業村,由當地政府牽頭,采取資產重組、兼并收購、強強聯合、龍頭帶動等方式實施重組整合,整合淘汰布局不合理、無自有基地、規模小、技術落后的生產能力,推進集中生產區域企業由小規模大群體向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充分發揮大企業集團的優勢和帶動作用,推動企業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升級,提高質量效益。
 
  (五)派監督員入駐企業監控一批。對具有合法生產經營資格、產品數量大、市場占有率高、消費人數多的酒類、飲料、農產品加工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和生豬定點屠宰場實施派員駐廠監督,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對企業進場原料和出廠產品批批檢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銷售流向實施監控。強化大型食品批發市場監控,切實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開展聯合執法。質監、工商、食藥監、農牧、畜牧獸醫、衛生、商務、縣社、糧食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行動起來,按照各自監管職責,加大食品安全執法檢查力度。對于重大問題、重大案件、重點區域,由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相關部門集中開展聯合執法。聯合執法時要吸收公安部門參加。聯合執法要堅持經常性檢查與突擊暗查相結合,通過高密度、大強度的執法行動,集中進行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各部門在執法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專業檢驗檢測技術設備的作用,加大對重點產品中的熱銷食品的抽樣檢測力度,及時將檢測結果通過各類媒體向社會發布。
 
  (二)加大打擊整治力度。對清查出來的問題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數量、來源和流向,及時進行下架、召回,防止問題食品流入市場。對檢驗不合格的食品,集中銷毀或進行無害化處理。銷毀時要由相關部門現場監督、簽字,并留存影像資料。對問題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該整頓的要停產整頓,該關閉的要立即關閉,該吊銷執照的要吊銷執照。對于相關違法責任人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處分;涉嫌犯罪的,司法機關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從快偵辦,從速捕訴,從嚴審理,從重量刑,嚴厲打擊和震懾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三)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執法人員的監督、監察力度,進一步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對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嚴格按照食品安全責任制的各項規定,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嚴格市場準入。專項整治行動期間,質監、工商等部門全部暫停對新設立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審批。今后,要嚴格許可條件,嚴格控制發證,堅決限制建設規模小、管理水平低、生產條件差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按照有關部門制定的企業改造升級和整合重組方案,抓好乳制品行業、酒類行業、飲料行業、農產品加工行業的整合重組,堅持走集約化、規模化發展的路子,優化產業布局,做大做強知名品牌,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和產品附加值,增強競爭力的抗風險能力,從源頭上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五)發揮鄉鎮政府監管作用。要切實加強鄉鎮政府和辦事處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每個鄉鎮、辦事處都要明確一定數量的人員專門從事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和信息上報工作,形成基層食品安全常態化、全覆蓋的監管網絡。
 
  (六)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要針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查找日常監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措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聯合執法、監測預警、質量保證、社會監督、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等六個長效機制,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七)營造濃厚的輿論宣傳氛圍。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作用,適時公開問題食品查處過程、公布處置結果,集中報告對食品違法犯罪分子的懲處情況,并在社會發布公告,有力地震懾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要發揮好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報道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采取的有效措施、工作進展和取得的成效。要掌握動態,主動應對,防止不良炒作,形成有利導向。
 
  五、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1月30日至2月8日)。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層層宣傳發動,做好工作部署,將任務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2月9日至3月18日)。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突出整治重點,做好全面徹底拉網式清查,排查食品安全隱患,采取果斷措施,集中進行整治,逐一進行規范,切實解決問題,建立相關的清查工作檔案。對于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懲治工作力度,構成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邊整治邊規范,加強長效機制建設,確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顯實效。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整治工作總結,深入挖掘集中整治過程中的好經驗和做法。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的整治工作總結要于2011年3月25日前報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衛生局)。
 
  六、組織保障
 
  這次專項整治行動,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是責任主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督導檢查,采取“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的方式,齊抓共管,確保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敏周任組長,副縣長何素娟任副組長,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從縣農牧局、縣畜牧獸醫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食藥監局、縣商務局等部門抽調精干力量集中辦公,與創建辦、食安辦合署辦公,具體負責全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督導協調。各鄉鎮(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行動的統一領導和協調。
 
  (二)強化督導檢查。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立六個專項督導組(名單附后),每組由一名科級干部帶隊,采取巡回督導和突擊暗訪相結合方式,對各鄉鎮(辦事處)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認真、措施不到位或有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沒有認真整改的,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信息收集和研判。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明確專人負責食品安全方面各類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時準確捕捉食品安全線索和動態,對反映的線索要立即核實,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防患于未然。
 
  (四)強化工作制度。各鄉鎮(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治理行動每周工作情況,包括“五個一批”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等重要事項形成書面材料,由政府或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每周五上午12時前報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匯總后上報市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開展評估考核。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督導組要按照《全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評估考核方案》,對所督導的鄉鎮(辦事處)進行評估考核。評估考核結果的書面材料經督導組組長簽字后,于3月20日前報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向縣政府寫出專題報告。
 
  附件
 
  趙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督導組人員名單
 
為進一步提高全縣食品安全監管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全縣食品行業振興和發展,按照省、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動員和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縣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治理行動。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汲取問題乳粉事件和昌黎縣少數企業制售假冒偽劣葡萄酒事件教訓,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集中時間、集中精力,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迅速對食品生產、流通、運輸、消費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各市場主體進行拉網式排查,突出整治重點,依法徹底治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凈化節日市場,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全面提高我縣食品質量安全整體水平。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這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對所有食品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相對集中食品加工小作坊、銷售企業、餐飲(集體食堂)單位、倉儲場所進行全面集中徹底清查。整治重點是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食品、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食品、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及集中連片生產的小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一)重點品種:酒類、飲料、蜂蜜、飲用水、調味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蜜餞、食品添加劑等9類所有品種及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兒童食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蜜餞)、乳制品(進口奶粉、中老年奶粉、嬰幼兒配方奶粉)、糧食加工品(掛面、麥片、米粉)、蛋及蛋制品(再制蛋)、生豬肉(注水豬肉、病害豬肉、私屠亂宰豬肉)等7類16個重點品種。
(二)重點對象: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專業村和集聚地,食品加工小企業、小作坊、小雜食店,蔬菜(含食用菌)生產基地,畜禽、水產養殖場、屠宰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承辦宴席、年夜飯的餐飲單位,學校(托幼機構)食堂等。
三、整治方式方法
對所有生產、經營食品的企業、攤點、作坊等逐家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和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實行“五個一批”。
(一)關閉取締一批。對下列企業一律關閉取締,由當地政府負責,采取斷電、斷水、拆除設備等有效措施,防止企業私自生產。
1、已被吊銷、注銷生產許可證的企業;
2、無許可證、執照,或者許可證、執照有效期屆滿,未重新取得證照擅自非法生產經營企業和餐飲單位;
3、發現有使用非食品原料,使用回收原料,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未經檢疫、檢疫不合格以及過期變質、受污染的原料,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有毒有害包裝物,超出許可范圍生產等行為的企業;
4、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達不到生產條件的乳制品生產企業;
5、屠宰注水豬、病害豬的生豬屠宰場(點)和銷售假冒偽劣酒的批發零售企業。
(二)停產整頓一批。對下列企業一律停產整頓,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堅決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1、發現存在不能持續保持獲證條件、環境衛生臟亂差,原輔料采購驗證、關鍵控制點控制、產品銷售無記錄或記錄不齊全,產品出廠不檢驗或檢驗項目不齊全,產品標識標注不規范的企業;
2、產品沒有達到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
3、條件較差食品經營企業;
4、食品安全質量管理體系不健全或不能有效運作,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進出口企業;
5、經營行為不規范的生豬定點屠宰場(點)和酒類批發零售企業。
(三)改造提升一批。對質量意識強、嚴格自律、守法經營,具有一定基礎、但缺乏競爭優勢的生產經營企業,要積極幫助企業查找和分析存在的問題,指導企業進一步改造生產條件,完善各項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質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整合重組一批。對全縣乳制品等食品生產集中,經營秩序混亂,存在盲目發展、無序競爭等安全隱患較大的區域或專業村,由當地政府牽頭,采取資產重組、兼并收購、強強聯合、龍頭帶動等方式實施重組整合,整合淘汰布局不合理、無自有基地、規模小、技術落后的生產能力,推進集中生產區域企業由小規模大群體向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充分發揮大企業集團的優勢和帶動作用,推動企業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升級,提高質量效益。
(五)派監督員入駐企業監控一批。對具有合法生產經營資格、產品數量大、市場占有率高、消費人數多的酒類、飲料、農產品加工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和生豬定點屠宰場實施派員駐廠監督,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對企業進場原料和出廠產品批批檢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銷售流向實施監控。強化大型食品批發市場監控,切實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開展聯合執法。質監、工商、食藥監、農牧、畜牧獸醫、衛生、商務、縣社、糧食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行動起來,按照各自監管職責,加大食品安全執法檢查力度。對于重大問題、重大案件、重點區域,由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相關部門集中開展聯合執法。聯合執法時要吸收公安部門參加。聯合執法要堅持經常性檢查與突擊暗查相結合,通過高密度、大強度的執法行動,集中進行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各部門在執法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專業檢驗檢測技術設備的作用,加大對重點產品中的熱銷食品的抽樣檢測力度,及時將檢測結果通過各類媒體向社會發布。
(二)加大打擊整治力度。對清查出來的問題食品,要追根溯源,查清數量、來源和流向,及時進行下架、召回,防止問題食品流入市場。對檢驗不合格的食品,集中銷毀或進行無害化處理。銷毀時要由相關部門現場監督、簽字,并留存影像資料。對問題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該整頓的要停產整頓,該關閉的要立即關閉,該吊銷執照的要吊銷執照。對于相關違法責任人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處分;涉嫌犯罪的,司法機關要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從快偵辦,從速捕訴,從嚴審理,從重量刑,嚴厲打擊和震懾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三)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執法人員的監督、監察力度,進一步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對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嚴格按照食品安全責任制的各項規定,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嚴格市場準入。專項整治行動期間,質監、工商等部門全部暫停對新設立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審批。今后,要嚴格許可條件,嚴格控制發證,堅決限制建設規模小、管理水平低、生產條件差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按照有關部門制定的企業改造升級和整合重組方案,抓好乳制品行業、酒類行業、飲料行業、農產品加工行業的整合重組,堅持走集約化、規模化發展的路子,優化產業布局,做大做強知名品牌,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和產品附加值,增強競爭力的抗風險能力,從源頭上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五)發揮鄉鎮政府監管作用。要切實加強鄉鎮政府和辦事處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每個鄉鎮、辦事處都要明確一定數量的人員專門從事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和信息上報工作,形成基層食品安全常態化、全覆蓋的監管網絡。
(六)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要針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查找日常監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措施,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聯合執法、監測預警、質量保證、社會監督、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等六個長效機制,推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七)營造濃厚的輿論宣傳氛圍。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作用,適時公開問題食品查處過程、公布處置結果,集中報告對食品違法犯罪分子的懲處情況,并在社會發布公告,有力地震懾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要發揮好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報道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采取的有效措施、工作進展和取得的成效。要掌握動態,主動應對,防止不良炒作,形成有利導向。
五、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1月30日至2月8日)。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層層宣傳發動,做好工作部署,將任務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2月9日至3月18日)。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突出整治重點,做好全面徹底拉網式清查,排查食品安全隱患,采取果斷措施,集中進行整治,逐一進行規范,切實解決問題,建立相關的清查工作檔案。對于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懲治工作力度,構成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邊整治邊規范,加強長效機制建設,確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顯實效。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1年3月19日至3月31日)。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整治工作總結,深入挖掘集中整治過程中的好經驗和做法。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的整治工作總結要于2011年3月25日前報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衛生局)。
六、組織保障
這次專項整治行動,各鄉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是責任主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督導檢查,采取“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的方式,齊抓共管,確保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敏周任組長,副縣長何素娟任副組長,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能,從縣農牧局、縣畜牧獸醫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食藥監局、縣商務局等部門抽調精干力量集中辦公,與創建辦、食安辦合署辦公,具體負責全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督導協調。各鄉鎮(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行動的統一領導和協調。
(二)強化督導檢查。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立六個專項督導組(名單附后),每組由一名科級干部帶隊,采取巡回督導和突擊暗訪相結合方式,對各鄉鎮(辦事處)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認真、措施不到位或有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沒有認真整改的,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信息收集和研判。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明確專人負責食品安全方面各類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時準確捕捉食品安全線索和動態,對反映的線索要立即核實,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防患于未然。
(四)強化工作制度。各鄉鎮(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治理行動每周工作情況,包括“五個一批”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結果等重要事項形成書面材料,由政府或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于每周五上午12時前報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由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匯總后上報市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開展評估考核。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督導組要按照《全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評估考核方案》,對所督導的鄉鎮(辦事處)進行評估考核。評估考核結果的書面材料經督導組組長簽字后,于3月20日前報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向縣政府寫出專題報告。


附件
趙縣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督導組人員名單


單 位
姓 名
職 務
電 話
督導鄉鎮



食藥監局
鄭海波
副局長
13930489296
趙州鎮
王西章鄉
陳志磊
大隊長
13933185856
于 蒙
中隊長
13315463776



質監局
劉桂平
副局長
13831169169
韓村鎮
謝莊鄉
疙瘩頭辦事處
張慶懷
科員
13784395580
賈力波
科員
13930449629



工商局
鄭英華
副局長
13731116088
南柏舍鎮
范莊鎮
楊戶辦事處
董力輝
科長
13933185961
張吉存
科員
13582012315



畜牧獸醫局
張軍偉
副局長
13832137794
北中馬辦事處
大夫莊辦事處
大安辦事處
張銀虎
科長
13832106158
任春華
科員
13933152693



商務局
周 強
副局長
13180063802
高村鄉
沙河店鎮
郝新淼
科員
13831194038
劉國曉
科長
13933132588



農牧局
張英波
副局長
13931163700
新寨店鎮
前大章鄉
北王里鎮
朱偉奇
科長
13831158837
鄭京川
科員
13933141134

 




 
地區: 河北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