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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關于規范湖北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工作的通知(鄂工商商標〔2013〕70號)

   2014-01-03 432
核心提示: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工商局:  為規范湖北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工作,提高湖北省著名商標認定水平和效能,指導湖北省著名商標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工商局: 
  為規范湖北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工作,提高湖北省著名商標認定水平和效能,指導湖北省著名商標申請人準確、真實、規范提交申請資料,根據《湖北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應按要求填寫《湖北省著名商標認定申請表》(見附件),申請人自行提出認定申請的,應提交由申請人簽章的委托代理書;委托代理機構提出申請認定的,應提交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委托代理證明。
 
  二、申請人提供商標著名的證明材料達到證據效果即可,避免過度包裝和非關聯性過度舉證。提供的證明材料一般不超過兩本。
 
  三、申請人申請認定的商標一般限于1個商標;申請認定的商品或服務項目應當在申請認定的商標核定使用的項目之內,結合實際使用情況挑選1~3項。注冊商標應提交申請人簽章的《商標注冊證》(含商標注冊圖樣電子文件)及與該商標有關的變更、轉讓、續展、許可使用等相關證明的復印件;未注冊商標需提交申請人簽章的首次使用的商標圖樣復印件(含圖樣電子文件)。
 
  四、申請材料要求
 
  (一)商標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應介紹發展歷史、所有制性質、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經營范圍、經營狀況、主要產品等基本情況,應提供經年檢(驗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請人不是該商標所有人的,應在申請表中注明,并同時提供商標轉讓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認定著名商標授權書和商標獨占使用許可證明文件。
 
  (二)證明該商標持續使用情況。最早使用時間是指有證據證明的申請認定商標最早使用的時間。與申請認定商標基本相同的商標的使用證據可以視為其使用證據。
 
  證明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使用證據包括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的證據。
 
  使用證據上須標有明確的年份。關聯企業或印刷公司提供的證明文件無效。
 
 ?。ㄈ┥暾堈J定商標宣傳情況。申請認定商標的宣傳情況主要包括宣傳方式、廣告宣傳的地域范圍、廣告宣傳的媒體、廣告投放量等情況。廣告宣傳應當為申請人主動發布的廣告,不包括媒體的新聞或宣傳報道。其中宣傳方式、廣告宣傳的媒體應附有廣告合同、發票等證據復印件。
 
  廣告宣傳的地域范圍以能夠表明覆蓋有關省份的廣告合同和票據復印件為依據,并結合宣傳的方式及宣傳的媒體等情況綜合判斷。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省級衛視、全國發行的報紙、行業內核心報刊雜志、全國性重大賽事的宣傳范圍為全國。省級地面頻道或電臺、大型展會、行業內普通報刊雜志、戶外廣告的宣傳范圖視為該省域。
 
  (四)證明該商標著名的經濟數據及經營情況材料
 
  1.經濟數據內容及范圍。申請認定商標的經濟指標主要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或服務近三年的銷量、銷售額、利潤、稅收、廣告的數據,還可以涉及出口量、出口額、市場占有率等項目。
 
  要求提供的近三年數據一般指申請認定之前的近三年。
 
  申請認定商標的經濟指標不包括申請人使用其他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經濟指標。
 
  申請認定商標的經濟數據涵蓋多個商標使用人的,應當提供經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使用許可證據。
 
  2.經濟數據證明要求。銷量、銷售額、利潤、稅收、廣告等經濟數據應當提供審計報告原件(符合鄂財注發〔2006〕3號文件要求,下同);申請人使用多件商標的,應當提交使用申請認定商標商品(或服務項目)的專項審計報告。多個商標使用人的財務報表可以合并審計。
 
  證明除地理標志商標外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額、利潤應當提供具有相關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原件。證明地理標志商標的商品銷售額、利潤可以提供統計局證明原件。
 
  證明稅收數據應當提供稅務部門或海關部門納稅證明原件。享有減免稅收政策的應當注明并提供相關文件復印件。
 
  證明出口量和出口額可以提供海關或統計部門的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3.銷售范圍證明要求。銷售范圍以能夠表明銷售區域的合同或票據為證明。發票、銷售合同及門店營業執照可以證明其覆蓋的國內省份;海關單證和出口商品專用發票可以證明其出口的國家和地區。省內銷售范圍舉證8個以上市(州、林區)即可,省外銷售范圍舉證2個以上省區即可。前述票證均為復印件。
 
  4.證明在同行業中的地位的材料要求。
 
 ?。?)申請認定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在同行業的排名應當是其在國家、全省同行業中的排名。提供有效證明的機構應當是國家、省行業主管部門、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全國、全省行業協會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全國、全省行業排名的組織;官方機構公開的排名、權威評價機構的評價可以作為重要參考。
 
  專門出具的證明應當提供原件,應當有明確具體的年份、在全國(全?。┩袠I位次,僅證明企業經濟指標“名列前茅”之類的模糊表述不予采信。
 
  該項指標不作強制要求,同行業沒有排名的可不提供。
 
 ?。?)證明該商標著名或申請人行業地位的榮譽應當提供地市級以上政府部門或省級行業協會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相關證書的原件或經過市州工商機關核對后的復印件。
 
  (五)其他證明要求
 
  1.申請人應根據行業特性提供相關的環保、檢疫、安全生產等證明,申請商標具有重要許可事項的,應提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2.申請人提供的以下證據材料可以作為證明該商標著名的其他因素:
 
  --申請人隸屬于國家、省政策扶持的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并在該行業、地區、領域中具有重要影響的情況;
 
  --作為農產品商標或地理標志商標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農民增收的情況;
 
  --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對上下游行業具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情況以及申請人自主創新的其他情況;
 
  --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技術作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起草、制修訂依據被采用的情況;
 
  --其他能夠證明該商標著名的材料。
 
  前述情況需提供相關書件原件或經過市州工商機關核對后的復印件作為證明。
 
  五、市州縣工商局應加強對企業申報工作指導,確保申報企業的質量和申報材料的完整、規范。申請人提交的前述證明商標著名的證據材料由所在轄區的市州工商局在每本材料首頁注明“此件報送省工商局商標處”并加蓋工商局或其商標管理機構的公章后報送省工商局商標處。
 
  湖北省工商局
 
  2013年6月13日


 
地區: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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