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針對近期一些地方反映蜜餞產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比較嚴重的情況。總局決定組織對蜜餞產品生產企業實施監督檢查。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全部蜜餞產品生產企業。對檢查發現停產(含季節性停產)的企業,應要求基層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書面通知(或公告)有關企業恢復生產時及時報告,并對其恢復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檢查內容
(一)檢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情況。
根據《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質檢總局2009年第119號公告)的要求,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通知轄區內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蜜餞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企業應當重點自查生產過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是否符合GB2760及衛生部公告中允許蜜餞產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范圍、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的要求;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存貯、保管、領用、投料等相關管理記錄等;蜜餞產品出廠檢驗記錄。省級質監局根據公告對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及企業自查情況的重點問題進行檢查核實。
(二)抽樣檢驗產品。
根據監督檢查情況,在生產線、企業成品庫房待檢區、已檢區抽取樣品,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國家級食品檢驗機構(包括質檢中心、檢驗檢疫重點實驗室)進行檢驗。抽樣數量為從同一批次產品中抽取6件(總量不少于2kg),其中4件(總量不少于1.5kg)用于檢驗,2件留樣封存在承檢單位備查。檢驗項目如下:
三、有關要求及結果報送
檢驗結果由各省級質監局統一匯總。工作中要做好問題樣品的復檢和溝通。請于2010年4月30日前將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及統計表、抽樣檢驗結果報送總局食品司(表格報送格式見附件)。各單位要嚴肅紀律,有關檢驗結果不得擅自對外公布。執行中的技術問題,可咨詢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尹華濤,010-82479281;曹紅,010-82479291;電子郵件:cfqs@cfqs.org)。食品司聯系人:張艷陽、劉萬臣(聯系電話010-82262232、82260724;傳真010-82260724;電子郵件spszwc@aqsiq.gov.cn)。
附件:1. 蜜餞產品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
2. 蜜餞產品抽樣檢驗結果匯總表
3. 監督檢查經費決算表和經費決算簡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針對近期一些地方反映蜜餞產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比較嚴重的情況。總局決定組織對蜜餞產品生產企業實施監督檢查。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全部蜜餞產品生產企業。對檢查發現停產(含季節性停產)的企業,應要求基層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書面通知(或公告)有關企業恢復生產時及時報告,并對其恢復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檢查內容
(一)檢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情況。
根據《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質檢總局2009年第119號公告)的要求,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通知轄區內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蜜餞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企業應當重點自查生產過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劑是否符合GB2760及衛生部公告中允許蜜餞產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范圍、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的要求;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存貯、保管、領用、投料等相關管理記錄等;蜜餞產品出廠檢驗記錄。省級質監局根據公告對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及企業自查情況的重點問題進行檢查核實。
(二)抽樣檢驗產品。
根據監督檢查情況,在生產線、企業成品庫房待檢區、已檢區抽取樣品,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國家級食品檢驗機構(包括質檢中心、檢驗檢疫重點實驗室)進行檢驗。抽樣數量為從同一批次產品中抽取6件(總量不少于2kg),其中4件(總量不少于1.5kg)用于檢驗,2件留樣封存在承檢單位備查。檢驗項目如下:
序號 | 檢驗項目 | 檢驗依據 | 檢 測 方 法 |
1 | 苯甲酸 | GB 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 GB/T 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測定》 |
2 | 山梨酸 | ||
3 | 糖精鈉 | GB/T 5009.28《食品中糖精鈉的測定》 | |
4 | 安賽蜜 | GB/T 5009.140《飲料中乙酰磺胺酸鉀的測定》 | |
5 | 甜蜜素 | GB/T 5009.97《食品中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的測定》 | |
6 | 合成著色劑(視產品色澤而定) | GB/T 5009.35《食品中合成著色劑的測定》 GB/T 5009.141《食品中誘惑紅的測定》 | |
7 | 二氧化硫殘留量 | GB14884《蜜餞衛生標準》 | GB/T 5009.34《食品中亞硫酸鹽的測定》 |
8 | 鉛 | GB/T 5009.12《食品中鉛的測定》 | |
9 | 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GB/T 4789.24《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糖果、糕點、蜜餞檢驗》 |
三、有關要求及結果報送
檢驗結果由各省級質監局統一匯總。工作中要做好問題樣品的復檢和溝通。請于2010年4月30日前將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及統計表、抽樣檢驗結果報送總局食品司(表格報送格式見附件)。各單位要嚴肅紀律,有關檢驗結果不得擅自對外公布。執行中的技術問題,可咨詢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尹華濤,010-82479281;曹紅,010-82479291;電子郵件:cfqs@cfqs.org)。食品司聯系人:張艷陽、劉萬臣(聯系電話010-82262232、82260724;傳真010-82260724;電子郵件spszwc@aqsiq.gov.cn)。
附件:1. 蜜餞產品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
2. 蜜餞產品抽樣檢驗結果匯總表
3. 監督檢查經費決算表和經費決算簡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