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各直屬單位,各科室:
為切實貫徹落實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兩個責任”,全面掌握我市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生產管理狀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行業食品質量安全,按照省局《關于開展瓶桶裝飲用水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決定開展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現將《武威市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方案》印發你們,各縣區局要制定切合轄區實際的整治方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展開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武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
武威市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方案
飲料、瓶桶裝飲用水是人民群眾日常重要消費食品,夏季正值消費旺季,消費群體量大面廣,從近期國家和省級監督抽檢結果看,飲料和瓶桶裝飲用水市場仍然存在一些隱患和問題。為貫徹落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大桶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局《關于印發〈深入落實“兩個責任”開展食品生產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切實保障飲料和瓶桶裝飲用水質量安全,市局決定開展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和任務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根據《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瓶桶裝飲用水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局《關于深入落實“兩個責任”開展食品生產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摸清我市飲料及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底數,全面規范飲料及瓶桶裝飲用水生產秩序,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強化飲料及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
二、整治工作重點
(一)嚴格檢查生產過程質量安全控制情況。檢查范圍主要包括原輔材料、生產場所和設備及工器具消毒設施,質量安全控制關鍵環節,生產記錄制度落實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情況等。重點突出以下內容:一是加大對水源水質的檢驗分析。確保水源的安全穩定。二是生產飲用天然礦泉水的生產企業,應有相關管理部門的鑒定和批準開采的文件。三是灌裝線必須采用自動化設備,嚴禁人工灌裝和封蓋。四是礦物質水添加礦物質必須采用自動化控制設備,嚴禁采用人工方法添加。五是嚴禁成品露天堆放或靠近熱源。產品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揮發或有異味的物品混裝運輸。六是不得使用以回收廢舊塑料為原料制成的桶和蓋。七是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桶蓋嚴禁循環使用。八是從業人員必須符合衛生與健康相關要求。
(二)嚴格規范標簽標識和產品出廠檢驗。企業要嚴格規范產品標簽標識。飲用天然礦泉水應標明礦泉水水源點的名稱。不準混用、用其他純凈水生產企業的包裝容器,虛假標注標簽標識,不準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瓶桶裝飲用水。企業要嚴格落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產品檢驗合格方可出廠。企業不具備自檢能力的項目,要委托有法定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三)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各級監管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依法查處直接灌裝自來水、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而進行瓶桶裝飲用水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生產、制售假冒偽劣瓶桶裝飲用水的黑窩點黑作坊。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堅決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的發生。
(四)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抽樣檢驗。市局將抽調人員按照《武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在全市開展瓶桶裝飲用純凈水小麥粉監督抽檢的通知》要求,開展瓶桶裝飲用純凈水抽樣檢驗工作。抽樣檢驗結果將及時通報各縣區局,縣區局要依法組織做好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工作,檢驗不合格的,特別是發現大腸菌群、致病菌等指標不合格的,要立即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召回產品、徹查原因、限期整改,依法處置,堅決遏制純凈水質量安全問題的滋生蔓延。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凡檢出不合格產品的企業,在監督其查明原因整改落實的基礎上,責令其委托至有全項檢驗資質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批批送檢。直至產品合格,該項檢測費用由企業承擔。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出廠銷售。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通報和報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責任。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見到實效,各縣區局要高度重視并加強對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監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突出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重點問題的治理整頓,務求取得實效。
(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換證的;停產一年以上的;在省級監督抽查中連續兩次品質指標、安全指標嚴重不合格的;使用無食品生產許可證包裝企業生產的瓶(桶)及蓋等接觸材料的;不能持續保持法定生產條件,且逾期未改正的。凡發現無證生產的,一律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從重從快處罰,并報當地政府予以取締、拆除并沒收生產設備。對于嚴重違法問題,要進行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進行立案查處,并按照有關規定進入生產許可證吊銷程序。堅決杜絕以罰代刑,罰過放行,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上報。
(三)加強信息報送工作。縣區局要按規定,及時報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動態,重要信息、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省局。于6月3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
為切實貫徹落實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兩個責任”,全面掌握我市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生產管理狀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行業食品質量安全,按照省局《關于開展瓶桶裝飲用水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決定開展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現將《武威市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方案》印發你們,各縣區局要制定切合轄區實際的整治方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展開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武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0日
武威市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方案
飲料、瓶桶裝飲用水是人民群眾日常重要消費食品,夏季正值消費旺季,消費群體量大面廣,從近期國家和省級監督抽檢結果看,飲料和瓶桶裝飲用水市場仍然存在一些隱患和問題。為貫徹落實《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大桶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局《關于印發〈深入落實“兩個責任”開展食品生產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切實保障飲料和瓶桶裝飲用水質量安全,市局決定開展飲料、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和任務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根據《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瓶桶裝飲用水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局《關于深入落實“兩個責任”開展食品生產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摸清我市飲料及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底數,全面規范飲料及瓶桶裝飲用水生產秩序,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強化飲料及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
二、整治工作重點
(一)嚴格檢查生產過程質量安全控制情況。檢查范圍主要包括原輔材料、生產場所和設備及工器具消毒設施,質量安全控制關鍵環節,生產記錄制度落實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情況等。重點突出以下內容:一是加大對水源水質的檢驗分析。確保水源的安全穩定。二是生產飲用天然礦泉水的生產企業,應有相關管理部門的鑒定和批準開采的文件。三是灌裝線必須采用自動化設備,嚴禁人工灌裝和封蓋。四是礦物質水添加礦物質必須采用自動化控制設備,嚴禁采用人工方法添加。五是嚴禁成品露天堆放或靠近熱源。產品不得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揮發或有異味的物品混裝運輸。六是不得使用以回收廢舊塑料為原料制成的桶和蓋。七是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桶蓋嚴禁循環使用。八是從業人員必須符合衛生與健康相關要求。
(二)嚴格規范標簽標識和產品出廠檢驗。企業要嚴格規范產品標簽標識。飲用天然礦泉水應標明礦泉水水源點的名稱。不準混用、用其他純凈水生產企業的包裝容器,虛假標注標簽標識,不準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瓶桶裝飲用水。企業要嚴格落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產品檢驗合格方可出廠。企業不具備自檢能力的項目,要委托有法定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三)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各級監管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依法查處直接灌裝自來水、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而進行瓶桶裝飲用水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生產、制售假冒偽劣瓶桶裝飲用水的黑窩點黑作坊。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堅決防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的發生。
(四)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抽樣檢驗。市局將抽調人員按照《武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在全市開展瓶桶裝飲用純凈水小麥粉監督抽檢的通知》要求,開展瓶桶裝飲用純凈水抽樣檢驗工作。抽樣檢驗結果將及時通報各縣區局,縣區局要依法組織做好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工作,檢驗不合格的,特別是發現大腸菌群、致病菌等指標不合格的,要立即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召回產品、徹查原因、限期整改,依法處置,堅決遏制純凈水質量安全問題的滋生蔓延。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凡檢出不合格產品的企業,在監督其查明原因整改落實的基礎上,責令其委托至有全項檢驗資質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批批送檢。直至產品合格,該項檢測費用由企業承擔。經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出廠銷售。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通報和報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責任。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見到實效,各縣區局要高度重視并加強對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監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突出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重點問題的治理整頓,務求取得實效。
(二)保持高壓態勢,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其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換證的;停產一年以上的;在省級監督抽查中連續兩次品質指標、安全指標嚴重不合格的;使用無食品生產許可證包裝企業生產的瓶(桶)及蓋等接觸材料的;不能持續保持法定生產條件,且逾期未改正的。凡發現無證生產的,一律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從重從快處罰,并報當地政府予以取締、拆除并沒收生產設備。對于嚴重違法問題,要進行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進行立案查處,并按照有關規定進入生產許可證吊銷程序。堅決杜絕以罰代刑,罰過放行,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上報。
(三)加強信息報送工作。縣區局要按規定,及時報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動態,重要信息、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省局。于6月3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