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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集體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食藥安委辦發〔2008〕10號)

   2011-02-27 390
核心提示:  宿遷市集體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隨著我市經濟的快速發展,集體食堂數量和就餐人數呈現迅猛增長態勢。今年3月,


  宿遷市集體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隨著我市經濟的快速發展,集體食堂數量和就餐人數呈現迅猛增長態勢。今年3月,市食安辦對全市集體食堂食品安全狀況進行了調研,結果顯示仍有相當一部分集體食堂無衛生許可證擅自供餐,食品安全管理意識差,食品從業人員素質低,廚房設施設備簡陋,布局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要求,食品原料采購把關不嚴,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為提高集體食堂食品衛生管理水平,把好餐飲環節食物“入口”關,有效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切實保障集體食堂就餐人員身體健康,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堅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督相結合,加強監管與建立自律機制相結合,逐步建立和完善集體食堂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切實加大集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力度,確保集體食堂就餐者的飲食安全與身體健康,積極推動全市集體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工作,建設平安宿遷,構建和諧社會。

  二、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對學校、幼托機構、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技術指導與服務,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體檢、培訓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完善集體食堂監督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集體食堂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通過整治,消除集體食堂食品安全監管盲區,全市集體食堂登記建檔并納入監管范圍率達100%;衛生許可證持證率達100%;集體食堂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率達100%。

  三、工作重點

  本次專項整治的范圍是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托機構、企事業單位的食堂,整治的重點對象是學校、托幼機構集體食堂、工地食堂和就餐人數100人以上的工廠企業集體食堂,重點檢查整治集體食堂衛生許可證申領情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培訓情況,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制度建立情況,加工經營場所布局及衛生條件,衛生設施設備配備情況,餐飲具的清洗、消毒情況,飲食制作過程衛生,采購食品原、輔料索證情況。

  四、主要任務

  (一)開展摸底調查和登記建檔,掌握全市集體食堂基本情況。各縣區要對集體食堂進行全面摸底調查,調查內容包括集體食堂的名稱、地址、面積、就餐人數、聯系電話、主要負責人、從業人員等基本情況(見附件1)。

  (二)規范集體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衛生、教育等部門以及工業園區管理機構要督促各有關單位建立健全集體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人,并與責任人簽訂預防食物中毒責任書。對外承包經營的集體食堂,必須將食品安全指標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內容。未經衛生許可的集體食堂務必按照規范完善硬件設施,依法申領《衛生許可證》。

  (三)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嚴把從業人員健康體檢關。衛生、教育等部門以及工業園區管理機構要組織集體食堂食品衛生管理責任人進行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衛生法規、集體食堂衛生要求、食物中毒預防知識等。要進一步加強集體食堂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所有集體食堂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取得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四)全面監督監測,嚴把集體食堂食品衛生許可關。衛生部門要對所有已登記建檔集體食堂進行現場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尚未領取《衛生許可證》的集體食堂,督促建立健全相關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完善衛生設施。符合發證要求的,按規定發證并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不符合發證要求的,發出《衛生監督意見書》,限期整改到位。

  (五)強化食品安全制度落實,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衛生部門要檢查集體食堂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進貨驗收制度、食品留樣制度等制度落實情況。對發現采購非定點屠宰肉品、腐敗變質蔬菜、陳化糧等不合格食品的集體食堂要依法嚴肅處理。督促集體食堂按《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要求采購、儲藏、加工、烹飪、售賣食品。對餐具消毒制度的落實情況要重點檢查,指導集體食堂采用符合自身實際的消毒方法,并做好消毒記錄。

  (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狠抓環境衛生整治。衛生部門要檢查集體食堂所必須有的消毒、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等設施設備的配備情況,對缺少的設施設備要限期增設。對環境衛生臟亂差,未達到環境衛生要求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達標,做到室內外整潔干凈,物品擺放有序。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和調查摸底階段(2008年4月—5月)。

  各縣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召開整治動員會和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會,積極做好專項整治宣傳發動工作。各縣區要對轄區內的集體食堂開展一次全面的調查摸底,掌握基本情況,為轉入下一階段的整治工作打牢基礎。

  第二階段:聯合檢查和集中整治階段(2008年6月—9月)。

  各縣區衛生、教育、經貿、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轄區內的集體食堂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對無衛生許可證擅自供餐的集體食堂要求限期整改,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提出整改指導意見,必須經整改達到基本衛生要求,領取衛生許可證后方可供餐。對逾期不整改或無法整改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依法責令停止供應職工膳食。加強對已辦理衛生許可證的廠企集體食堂的日常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食堂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完善衛生設備設施。

  第三階段:落實整改和驗收總結階段(2008年10月—11月)。

  各縣區對轄區內集體食堂整治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其將整改措施落實到位。10月底前,各縣區食安辦要對本地區專項整治情況形成書面總結,并認真填寫附件1、附件2,一并報至市食安辦。市食安辦將于2008年11月,對各縣區集體食堂專項整治情況組織抽查驗收,并通報全市。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學校和企業集體食堂一旦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故,不僅有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而且會擾亂正常的教學和生產經營秩序,給社會帶來一些不穩定因素。因此,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集體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分析本地、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積極部署,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專項整治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

  (二)明確職責,加強整治工作的協調與配合。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由各縣區食安辦牽頭,衛生、教育、經貿、宣傳、公安、監察等部門參加。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加強整治工作過程中的相互溝通與聯系,推進專項整治的深入開展。衛生、教育等部門要及時將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通報縣區食安辦。各縣區食安辦要積極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專項整治的順利進行。

  (三)擴大宣傳,營造良好的專項整治工作氛圍。要通過新聞媒體定期公布食品衛生信譽度較好的集體食堂,及時曝光整治不力的集體食堂,大力加強食品衛生知識宣傳,調動全社會參與集體食堂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努力營造人人關注專項整治、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

              附件.doc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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