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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畜牧業發展的意見(亳政〔2007〕77號)

   2011-06-15 532
核心提示: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07〕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07〕4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奶牛業發展的意見》(皖政辦〔2007〕42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做大做強我市畜牧產業,大力推進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畜牧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奮斗目標
 
  1.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主線,以發展現代畜牧業為導向,認真落實“1468”戰略布局,實施“畜牧業振興計劃”,加快養殖業增長方式轉變;加強疫病綜合防控,大力發展健康養殖,依靠科技創新和技術推廣,促進產業優化升級;構建現代畜牧產業體系,提高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畜產品供給和質量安全,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和畜牧業健康發展。
 
  2. 奮斗目標:2007年,肉蛋奶總產達到48萬噸,畜牧業總產值達到65億元,占農業總產值比重達到34%,農民人均牧業純收入240元,規模養殖比重達到30%;2008年,肉蛋奶總產達到 55萬噸,畜牧業總產值達到70 億元,占農業總產值比重達到36%,農民人均牧業純收入260 元,規模養殖比重達到35%;“十一五”末,肉蛋奶總產達到 60萬噸,畜牧業總產值達到80億元,占農業總產值比重達到40 %,農民人均牧業純收入300元,規模養殖比重達到45%。
 
  二、完善和落實畜牧養殖業發展的扶持政策
 
  3. 落實能繁母豬保險與補貼相結合制度。實行“先參保、后補貼”的辦法。對參保的能繁母豬,按中央財政負擔50%、省財政負擔21%、縣(區)財政負擔9%、飼養者負擔20%的比例分擔投保費;保險金額統一為每頭能繁母豬1000元,保費為每頭60元,其中財政補貼48元,養殖戶(場)負擔12元。對能繁母豬養殖戶給予直補,補助標準為每頭每年50元,其中中央、省財政補貼44元,縣、區財政補貼6元。
 
  4. 實施生豬良繁補貼和標準化規模養豬場扶持政策。按照“先引后補、先建后補”的原則,對取得省級《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新引進原種豬的,省財政給予補貼;對新建存欄規模較大的純種能繁母豬擴繁場,省財政給予補貼;對購買良種豬精液、開展豬的人工授精的,國家給予補助;對標準化規模養豬場、養豬小區,在項目建設上,國家擇優給予10-80萬元補助投資;對生豬出欄調出大縣,國家給予獎勵。
 
  5. 實施奶牛業發展扶持政策。省財政對存欄150頭以上的新建奶牛場、300頭以上的新建標準化飼養小區、托牛所,分別給予10萬和15萬元補貼。省財政對從省外購進或遷入、符合標準的奶牛,凡集中飼養30頭以上的,每頭給予1000元補貼;對從國外引進的高產奶牛,每頭給予1500元補貼。
 
  6. 加大養殖業貸款投放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銀監會的具體部署,加大畜牧產業鏈各環節信貸資金投放力度,解決養殖業“貸款難”問題。大型商業銀行及股份制商業銀行要重點加大對規模養殖企業的貸款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重點滿足農村養殖散戶的貸款需求,并改進服務方式,積極開展抵押貸款。養殖戶(場)憑縣、區有關部門的資產評估報告,按照固定資產的60%放貸,額度按上限支持,時限給予放寬。
 
  7. 落實養殖業用地、用電優惠政策。將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明確用地布局,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中作好預留,其用地按《畜牧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和國務院(國發〔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奶牛飼養、乳品加工用地,按省政府辦公廳(皖政辦〔2007〕42號)文件規定執行。在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范圍內需要興建永久性建(構)筑物,涉及農用地轉用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農轉用征用、征收等手續。飼養環節用電執行農業用電價格。
 
  8. 實行養殖業加工環節購置設備補貼。草食家畜飼養生產環節,購置秸稈粉碎機、鋤草機、牧草收割、草料飼喂、擠奶設備、儲奶設備等機械,均享受農機補貼政策。
 
  9. 及時足額落實動物重大疫病防控經費。在建立動物重大疫病防控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力度,對飼養戶(場)畜禽實行強制免疫;對因防疫需要撲殺畜禽的養殖場 (戶),按國家規定標準給予補助;市、縣(區)財政每年將動物防疫經費列入預算,確保動物防疫工作正常開展。所需疫苗經費按國家財政部有關規定分級承擔。
 
  三、加快推進畜牧養殖增長方式轉變
 
  10. 加快推進養殖業生產方式轉變。發揮政府支農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金加大對畜牧業的投入,促進我市養殖業向規模化、標準化發展。各級政府要制定具體優惠政策,努力加快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提供優質服務,積極促進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牧產業化龍頭企業要適應市場需求,推進科技創新,大力推動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各類畜牧養殖協會要發揮自身優勢,搞好協調服務,熱心幫助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
 
  11. 設立畜牧業發展基金。市財政每年從預算中安排支持畜牧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200萬元,各縣、區財政每年從預算中至少安排200萬元發展專項資金,建立長效投資機制。
 
  一是主要對新建、擴建畜禽標準化養殖場、養殖小區給予以獎代補;
 
  二是對新建、擴建的畜禽良繁場擇優給予以獎代補;
 
  三是對引進或遷入符合標準并集中飼養的奶牛給予補助;四是實施奶牛和黃牛品種改良,對引進良種凍精給予補貼(品種為荷斯坦和弗萊維赫);五是對集中飼養高代雜交基礎母牛實行補貼;六是實行貸款貼息。獎補考核辦法由市農委、市財政局、市發改委聯合制定下發。
 
  四、建立健全促進畜牧業生產發展保障體系
 
  12. 健全完善畜牧獸醫服務體系,加強畜產品質量監管。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政〔2006〕56號)要求,建立健全服務體系,理順管理關系,加大投資力度,改善設施條件。健全完善鄉鎮基層動物防疫機構,加強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建設,切實把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落到實處。依據國家、省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制定市、縣(區)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加強畜產品監測和監管,建立和完善畜禽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強化對畜產品市場和生產流通環節的監管力度;加大對“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使用的查處力度,保證上市畜產品的質量安全。
 
  13. 大力推廣畜牧業新技術、新成果。繼續實施“畜禽良種工程”,提高畜禽品種質量。積極推進種草養畜工作,實施以養帶種、以種促養,推行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飼料作物三元種植結構。在堅持自主創新的前提下,加快畜牧獸醫工作中高新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成果轉化,以“畜牧科技進萬家活動”為載體,抓好畜禽品種改良、動物疫病診斷及綜合防治、飼料配制、種草養畜和集約化飼養等技術的推廣。畜牧獸醫技術人員要進村入戶,開展技術指導服務。建立激勵機制,支持畜牧獸醫技術人員領辦、創辦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小區。
 
  五、切實加強對畜牧業工作的組織領導
 
  14. 各級政府要把發展畜牧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成立畜牧業發展領導協調小組,積極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制定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要創立新機制、引入新科技、落實新政策,及時解決畜牧業發展中遇到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實施“畜牧業振興計劃”,將畜牧業發展納入各級政府年度工作考評內容,建立考核獎懲制度;結合省政府“畜牧富民工程”評比活動,市政府每年表彰獎勵10個畜牧強鎮(鄉、辦事處)、10個規模養殖場(小區)、10個畜牧優質服務單位、若干名先進畜牧工作者,對畜牧工業重視不夠、措施不力、發展滯后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考評辦法另發)。各級農業畜牧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規劃、指導、管理、監督、協調、服務的職能作用;發展改革、財政、國土、商務、金融、工商、質監、物價、環保、供電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七年九月十日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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