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市、縣(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
為進一步加強建造和更新改造漁船的管理,規范漁船主機總功率、船長、總噸位等主要技術參數,提高船網工具指標審批和漁船證書審核發放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嚴肅性,農業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漁船船網工具指標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農辦漁〔2012〕159號),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嚴把審核審批關。同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要做好協調和宣傳工作,及時將文件精神傳達至漁民群眾、漁業企業和船舶設計單位。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本通知不符的具體操作要求,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附件: 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漁船船網工具指標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doc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