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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各市質監局涉及食品監管職能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行政復議申請管轄問題的函(蘇質監法函〔2013〕86 號)

   2013-10-22 815
核心提示:  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關于印發〈省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職能機構編制人員劃轉工作方案〉的通知》(蘇質監人
   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關于印發〈省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職能機構編制人員劃轉工作方案〉的通知》(蘇質監人發〔2013〕231號)要求,省局的食品監管職能劃轉工作完成后、市縣質監局劃轉工作完成前,由市縣質監局承擔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相關文件抄送省質監局。
 
  省局已于2013年9月底完成了行政、執法職能、人員劃轉移交工作。據此,自2013年10月1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各市質監局依據食品監管職能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依法向各市質監局所在地的本級人民政府或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省局不再受理。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3年10月9日


 
地區: 江蘇
標簽: 監管職能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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