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衛生監督執法是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維護社會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秩序,預防和控制疾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的重要職責。為進一步加強全區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推進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衛生執法監督體系,提高衛生執法監督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目標任務
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到2010年,基本解決衛生監督執法機構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和取證工具、現場檢測等設備,保障運行和執法經費,衛生監督執法信息網絡覆蓋全區;到2015年,建成結構合理、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程序明晰、執法有力、辦事高效,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自治區、市、縣、鄉四級衛生監督執法體系。
三、加快基礎建設
(一)健全工作機構。大力推進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建設,完善衛生監督執法網絡。各級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轄區人口、面積和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范圍、任務等實際需要,適當調整和增加衛生監督執法機構人員編制。充實基層衛生監督隊伍,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衛生監督室,聘任1名—2名助理衛生監督員,村衛生室聘任1名衛生檢查員。同時,要解決好助理衛生監督員和衛生檢查員工資報酬等待遇。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及其人員管理的具體辦法,由自治區組織、人事、衛生等部門另行制定。
(二)改善辦公條件。根據國家衛生監督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自治區級衛生監督機構建筑規模應不少于4800平方米,市級不少于2400平方米,縣級不少于1200平方米。各地要按照標準,將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辦公用房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
(三)配備工作設備。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每4名—8名衛生監督執法人員配備1輛執法車輛的標準,逐步配備和更新衛生監督執法車輛,解決取證、通訊、衛生防護、現場檢測等設備,確保衛生監督現場檢查、違法案件查處、重大活動衛生保障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需要。
(四)建設信息網絡。加強自治區衛生監督執法機構網絡平臺和市、縣級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基礎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網絡化辦公和信息服務。
四、提高人員素質
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實行公開招考、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對不符合條件的要逐步予以分流。堅持衛生監督員資格考試制度,加大在崗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力度,提高衛生監督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和專業技術水平。到2015年,自治區級衛生監督執法機構監督員全部達到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市級50%以上達到本科以上學歷,其余達到大專學歷;縣級70%以上達到大專以上學歷,其余達到中專學歷。
五、保障工作經費
衛生監督執法機構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其人員工資和日常業務與公用經費,具體標準參照公、檢、法等執法機構確定。各級財政、衛生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和財力狀況,統籌安排解決衛生監督執法機構所需抽檢、專項整治、執法宣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基本裝備等專項經費。
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將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精心組織,加快建設。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職責,密切配合,積極推進全區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各級衛生監督執法機構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完善內部運行機制,規范執法行為,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監督執法稽查制和行政許可受理、審查、聽證等制度,推行首問負責制、行政許可及時辦結制和“一站式”服務,公開辦事程序和辦理結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