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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河區糧食應急預案(遼太政辦發[2008]27號)

   2011-04-14 891
核心提示: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有效提高因突發公共事件等原因引發糧食市場波動的應對能力,指導和規范糧食突發公共事件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有效提高因突發公共事件等原因引發糧食市場波動的應對能力,指導和規范糧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保證糧食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遼寧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遼寧省糧食應急供應預案》、《遼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遼陽市糧食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 等級劃分

  本預案所稱糧食應急狀態,是指因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本區糧食供求關系突變,在較大范圍內出現居民集中搶購、糧食脫銷斷檔、價格大幅度上漲等糧食市場急劇波動的狀況。

  根據糧食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范圍、危害程度、政府處置能力等因素,本預案規定的糧食應急狀態從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4級。

  1.2.1 特別重大糧食應急狀態(Ⅰ級)

  全國范圍內糧食供應緊張,引發本區糧食供求關系突變,已超過省政府處置能力和國務院認為需要按照國家級糧食應急狀態處置的情況。

  1.2.2 重大糧食應急狀態(Ⅱ級)

  全省糧食供求關系突變,全市糧食市場發生劇烈波動,全市30%監測點或2個以上縣(市)區出現糧食應急狀態,已超過市政府處置能力和需要省政府處置的情況。

  1.2.3 較大糧食應急狀態(Ⅲ級)

  1個縣(市)區50%以上的監測點出現糧食應急狀態,并可能引發更大區域糧食市場波動,超過縣(市)區政府處置能力以及市政府認為需要進行處置的情況。

  1.2.4 一般糧食應急狀態(Ⅳ級)

  本市主要糧食品種(或糧食復制品)在1個縣(市)區50%以下的監測點出現應急狀態,并可能引發較大區域出現糧食市場波動,需要縣(市)區政府采取應急措施處置的情況。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區出現上述4種糧食應急狀態下,對原糧及成品糧(含食用油,下同)采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宣傳和后期處置等方面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4.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本區糧食應急工作實行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的分級、分部門負責制。各鄉鎮街要建立糧食應急機制,切實承擔本地區糧食應急供應任務。

  1.4.2 科學監測,預防為主。要提高防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加強對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充分發揮區糧油信息中心的作用,不斷提高預防和監測水平。

  1.4.3 快速反應,及時處理。出現糧食應急狀態要立即做出反應,及時向區政府和上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情況,迅速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處置果斷,取得實效。

  2 組織機構和職責

  2.1 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及職責

  2.1.1 成立區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傊笓]由分管糧食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糧食局局長擔任,成員有區糧食局、財政局、交通局、民政局、計衛局、發改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質監分局、武裝部有關單位負責人。

  2.1.2 區指揮部職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區糧食市場應急供應工作,對區委、區政府負責;根據糧食市場形勢判斷糧食緊急狀態,決定啟動或終止預案;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糧食應急供應工作進行指導和督查;下達糧食應急指令,組織應急隊伍;全面了解和掌握糧食應急工作進度,及時研究解決糧食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政府相關部門報告糧食市場事態變化情況,落實區政府下達的指令。

  2.2 區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2.2.1 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糧食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糧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必要時可集中辦公。

  2.2.2 區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區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區政府或區指揮部指示,及時協調解決各成員單位開展糧食應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負責搜集、整理、綜合應急供應期間糧食市場運行監測情況,及時報送區委、區政府及區指揮部;及時傳達區委、區政府和區指揮部工作指示和會議精神,并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提出對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研究制定并實施預案中的各項資金開支計劃;承辦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糧食局:負責收集掌握全區及市內外有關糧食供求信息,分析預測市場行情,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指揮部提出預警信息;組織實施應急糧食采購、加工、調運和銷售;必要時對糧食經營戶實施庫存檢查等相關調控干預措施;按照職能分工,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管,并協調糧油供應網點積極做好糧油商品銷售。

  區財政局:負責籌措糧食應急供應所需資金,并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區交通局:負責安排必要的運力,發放應急供應糧油運輸通行證,保證道路暢通,必要時嚴格控制糧油外流。

  區民政局:負責及時通報災情和確定救濟對象、發放救濟糧款。

  區發改局:負責加強價格監督檢查,監控糧食市場價格,必要時向區政府提出實施糧油銷售限價等價格干預措施意見,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區工商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管,依法打擊哄抬糧價、囤積居奇等各種違法經營行為,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全區社會治安和糧食市場供應、糧食運輸道路的安全保衛,嚴密防范、嚴厲打擊破壞糧油市場秩序和哄搶糧油等違法犯罪行為。

  區質監分局、計衛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監控糧食質量,防止假冒偽劣、有毒有害糧油產品趁機流入市場。

  區武裝部:負責協調駐軍部隊給予援助。

  各成員單位要相互配合,密切協作,服從應急工作需要,并按照本預案明確的職責分別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報區指揮部辦公室。

  3 市場監測和預警

  3.1 市場監測

  區糧食局建立以區糧油信息中心為核心的糧食市場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區糧油信息中心通過糧油市場信息監測網絡,對本區的糧食生產、需求、庫存、價格及市場動態進行監測和預警分析,并通過全國糧油信息網絡搜集信息,加強對國內外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分析預測,掌握國內外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為區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3.2 市場預警

  3.2.1 預警級別

  依據糧食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和緊迫性等因素,及時做出相應響應級別的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4個預警級別。

  3.2.2 預警發布

  藍色預警信息,由區指揮部報區政府批準后發布,并報市指揮部備案;黃色預警信息,由市指揮部報市政府批準后發布,并報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備案;橙色預警信息,由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或授權市指揮部發布;紅色預警信息,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省政府發布。

  3.3 預警報告

  區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區有關部門建立全區糧食市場異常波動預警報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并及時報告。

 ?。?)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等公共衛生事件,引起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其他引發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

  區糧食局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糧油市場的監測,特別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跟蹤監測,發現緊急情況要在1小時內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程序

  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區指揮部應立即進行研究分析,確認出現一般糧食應急狀態(Ⅳ級)時,要按照本區糧食應急預案的規定,立即做出應急反應,迅速采取措施穩定市場,并在確認級別后1小時內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區指揮部報告后,市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對情況進行分析,并在2小時內做出評估和判斷,確認出現的應急狀態屬于一般糧食應急狀態(Ⅳ級)時,應對區的處置意見予以回應;當確認出現較大糧食應急狀態(Ⅲ級)時,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迅速做出應急響應。

  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為重大(Ⅱ級)或特別重大(Ⅰ級)時,區應及時升級應急響應級別,并在30分鐘內向市政府和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分別按省、市政府、國務院或其糧食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執行。

  4.2 分級響應

  4.2.1 特別重大糧食應急狀態(Ⅰ級)

  特別重大(Ⅰ級)糧食應急狀態發生后,在國務院、國家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或省市政府、省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領導和指揮下,區指揮部負責組織成員單位認真做好糧食應急處置工作。

  區糧食局要在本級政府和上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領導、指揮下,做好本地區糧食應急工作的調查、核實、處理、控制等工作。

  4.2.2 重大糧食應急狀態(Ⅱ級)

  重大糧食應急狀態(Ⅱ級)發生后,在省、市政府和省、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領導、指揮下,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區指揮部的要求和本單位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增加市場供給,平抑糧價,穩定市場。

  區糧食局要在本級政府和上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領導、指揮下,做好本地區糧食應急工作的調查、核實、處理、控制等工作,24小時監測本地區糧食市場動態,重大情況在第一時間及時上報。

  4.2.3較大糧食應急狀態(Ⅲ級)

  較大糧食應急狀態(Ⅲ級)發生后,由區指揮部報市政府批準后,啟動區糧食應急預案,并向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進入較大糧食應急狀態(Ⅲ級),由總指揮指揮本區糧食應急工作。根據需要,總指揮及區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到達區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指揮、協調全區糧食應急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區指揮部的要求和本單位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區指揮部要隨時掌握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并迅速采取應對措施,做好應急行動部署,并及時向區政府及市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情況。

  (2)區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測,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各有關部門接到區指揮部通知后,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本部門職責迅速落實應急措施,做好本地區糧食應急工作的調查、核實、處理、控制等工作,執行區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4.2.4一般糧食應急狀態(Ⅳ級)

  一般糧食應急狀態(Ⅳ級)發生后,由區指揮部報區政府批準后,啟動區糧食應急預案。區指揮部根據糧食市場出現的應急狀態,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場供給,指揮糧食應急工作,并將情況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同時,區政府要做好政策宣傳、社會穩定工作,嚴防事態擴散蔓延。

  如需補充貨源,由區指揮部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市指揮部從市級儲備中安排調劑,并由區指揮部負責組織運輸。區指揮部要加強對應急處理工作的檢查指導。

  4.3應急終止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后,特別重大(Ⅰ級)糧食應急狀態的終止,按國務院或國家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決定執行;重大(Ⅱ級)糧食應急狀態的終止,按省政府或省糧食應急工作指揮部決定執行;較大(Ⅲ級)糧食應急狀態的終止,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市政府或市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并向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一般(Ⅳ級)糧食應急狀態的終止,由區指揮部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經批準后,及時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秩序。

  5 應急保障

  5.1 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進入應急狀態后,有關應急糧源的加工、運輸及成品糧供應,在區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組織實施,確保糧食應急工作需要。同時,要按照“先前方后后方、先部隊后地方”的原則,首先確保駐軍的糧油供應。

  5.1.1 建立糧食應急加工系統

  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糧食應急供應條件下的糧食加工點主要依托市糧食加工點:

  大米加工點:市鐵西糧庫、市宏偉糧庫。

  面粉加工點:市宏偉糧庫。

  油脂加工點:遼寧富虹油品集團有限公司。

  5.1.2 建立糧食應急供應銷售系統

  根據分散人流、方便居民的原則,區內建立以區糧油供應公司為中心的富林超市等應急供應網絡,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

  5.1.3 建立糧食應急運輸系統

  由區交通局根據市場應急量需要和供應網點分布情況,組織相應運力,確保應急糧食運輸。

  5.1.4 建立應急供應對接系統,確保糧油應急供應通暢順達。所有加工、銷售、運輸企業必須與區政府簽訂應急供應協議書,依法確保應急供應任務的落實。

  5.2 應急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區財政要增加投入,加強對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確保糧食應急工作需要。

  5.3 通信保障

  區指揮部、應急加工企業、重點供應企業、糧食批發市場分別建立有效的聯絡方式,形成覆蓋全區的應急指揮通信網絡,確保應急通信暢通。

  區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部門負責人調整或通信聯絡方式改變時,應及時報告區指揮部辦公室,保證通信暢通。

  5.4 培訓演練

  各鄉鎮街、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預案的學習培訓,并結合日常工作組織演練,盡快形成一支熟悉日常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所需費用由區財政局在區糧食局部門預算中安排。

  6 后期處置

  6.1 評估和改進

  應急工作終止后,區政府和區指揮部應及時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對實施應急預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糧食應急供應機制。

  6.2 獎勵和處罰

  6.2.1 對參加應急工作有以下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區指揮部給予表彰和獎勵。

 ?。?)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2)對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及時提供應急糧食或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6.2.2 對參加應急物資供應工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要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有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要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按照本預案規定和區指揮部要求采取應急措施的;

 ?。?)在糧食銷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

 ?。?)不執行糧食應急指令,指定加工企業和銷售網點不接受糧食加工和供應任務的,不按指定供應方式供應或擅自提價的;

  (4)有特定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在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糧食儲備或糧食經營企業的庫存量未達到規定水平,影響應急使用的;

  (6)對糧食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

  7 附則

  7.1 名詞術語

  糧食:指原糧和成品糧(含食用油)。

  主要糧食品種:指大米、面粉、食用油。

  糧食復制品:指饅頭、大餅、切面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糧食流通形勢的變化和預案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對預案及時進行修訂、完善。各鄉鎮街應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本地區糧食應急預案,經區政府批準后施行,并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7.3 預案的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糧食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7.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太子河區糧食應急供應大米對接流程圖.doc
  2.   太子河區糧食應急供應面粉對接流程.doc
  3.   太子河區糧食應急供應食用油對接流程圖.doc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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