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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發布海南省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管理辦法(暫行)

   2021-11-09 1020
核心提示:按照糧食應急供應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社會力量,加快構建以區域性成品糧應急連鎖配送中心為龍頭,以縣級以上城市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為骨干,以覆蓋街道和鄉鎮的城鄉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為基礎的新型糧食應急供應體系。

海南省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管理辦法(暫行)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加強糧食儲備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深化糧食儲備體制機制改革等文件精神,規范糧食應急供應網點(注:含應急配送網點、應急加工網點和應急供應網點三種類型,以下統稱應急供應網點)管理,確保出現應急狀態時的糧食供應,特制訂《海南省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管理辦法(暫行)》。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新形勢下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堅持確保在緊急狀態下“吃糧買得到”的糧食供應底線思維,按照“合理布點、全面覆蓋、平時自營、急時應急”的原則,構建省市(縣)鄉鎮三級的市場化體制下布局合理、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實現應急供應網點城鄉全覆蓋。

二、工作原則

(一)統籌協調。按照糧食應急工作分級負責的要求,應急供應網點建設認定,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統一協調下,由各市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工作任務和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實施,確保糧食應急供應。

(二)合理布局。按照糧食應急網點合理布點、城鄉全面覆蓋的要求,合理認定應急供應網點,并與應急加工、儲運、配送等有效銜接。

(三)社會參與。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糧食應急供應網點建設的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利用現有資源通過條件審核,認定糧食應急供應網點,不斷提升糧食應急保障能力和水平。

(四)規范管理。糧食應急供應網點在非應急時期,按照市場化運作,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各市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要加強對應急供應網點的管理,規范經營行為,建立應急供應網點的考核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其有效正常運轉。

(五)屬地管理。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按照糧食安全省長、市縣長責任制和糧食應急分級負責的要求,糧食應急供應網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市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與區域內的應急網點簽訂協議書,明確權利、責任和義務。糧食應急供應網點要在應急預案啟動后,服從有關部門統一安排和調度,履行承諾,切實做好糧食應急供應工作,確保各項應急供應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三、主要任務

按照糧食應急供應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社會力量,加快構建以區域性成品糧應急連鎖配送中心為龍頭,以縣級以上城市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為骨干,以覆蓋街道和鄉鎮的城鄉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為基礎的新型糧食應急供應體系。

(一)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的設置。按照每個鄉鎮、街道(社區)確保有1個應急供應網點的要求,海口市人口集中的社區,每3萬人設立了一個應急供應點,形成市區1小時,農村2小時的應急供應網絡。

(二)糧食應急供應網點建設。

1.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資源,努力把現有骨干糧食加工企業供應網點、軍供網點、成品糧批發市場、連鎖供應網點等建設為應急供應網點;

2.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新建或升級改造部分糧食供應門店,作為應急保障的骨干供應網點;

3.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把符合應急條件的商場、超市、糧油經銷店納入應急供應網點。

四、糧食應急供應網點認定的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糧食食品經營店(含連鎖超市)的營業面積一般不小于80平方米,經營基本品類較為齊全的成品糧及其制品;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的糧食主營店營業面積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人口規模較少的鄉鎮可以適當降低面積要求;

(二)原則上要求營業場所產權自有或與產權人簽訂3年以上租賃合同;

(三)商品質量保證,杜絕有毒、有害或假冒偽劣產品進入糧店;商品計量準確,價格公道合理,誠信經營,服務承諾落實;

(四)具有符合規范的安全、衛生、消防等基本條件,近3年內無出現重大及以上責任事故;

(五)在糧食供應緊張或其它特殊情況下,必須服從當地政府要求,承擔糧食供應任務;

五、糧食應急供應網點認定程序與申請材料

(一)認定程序

由企業自愿申請,經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的基本條件與要求組織審核,正式發文確認并授牌,并與供應網點簽訂合同(或協議),同時向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報備。

(二)申請材料(一式二份):

1.《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申報表》(詳見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已獲得榮譽稱號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六、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的管理

(一)經確認為應急供應網點由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授予“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稱號并授牌(詳見附件2)。

(二)建立糧食應急供應網點評價制度。由認定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糧食應急供應網點認定的基本條件與要求兩年一度的評價。經評價確認已不符合糧食應急供應網點認定的基本條件與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然不符合的,將取消相應稱號并收回授牌。

(三)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對轄區內糧食應急供應網點銷售情況的跟蹤走訪,了解經營情況,幫助解決問題。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對糧食糧食應急供應網點開展糧食應急工作、企業管理、產品質量、遵紀守法和信用信息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四)各市縣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對糧食應急供應網點提供政策扶持或資金補助,做好相關服務,調動其積極性,起到穩定網點的作用。

(五)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應急供應網點人員的應急知識培訓,掌握應急供應的流程和基本操作程序,提高其在應急狀態下承擔應急供應工作的能力。

(六)在啟動糧食應急預案時,糧食應急供應網點因執行政府制定的糧食供應政策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或產生的費用,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據實審核給予補償。

七、解釋與期限

(一)本辦法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有效期5年,自印發之日起30天后施行。

附件:1.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申報表

2.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牌匾(式樣)

附件1

糧食應急供應網點

申報單位(蓋章):

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申報表

申報單位(蓋章):

供應網點類型及名稱   負責人  
地 址   經營主體  
電 話   郵 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注冊資金
營業面積(M2)  
倉庫面積(M2)  
企業職工數(人)  
經營糧油及其制品品種(個)  
  年糧油銷售量(噸)  
     
現 場 負責人:                年   月   日
審 核
情 況
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意見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附件2
糧食應急供應網點牌匾(式樣)

說明:1.牌匾大小規格為600*400*25mm,材質為1mm厚不銹鋼,面拉絲處理。
2.XX市(縣)糧食(應急)供應網點字體如上,顏色為黑色,其中“(應急)”紅色;編號用紅色。
3.企業和非企業性質的社會主體分別用“供應企業”“供應網點”區別。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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