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進出口企業、港口運營企業:
為了統一和規范湖北水運口岸檢驗檢疫業務流程和執法標準,向廣大進出口企業和港口運營企業提供快捷和低成本的檢驗檢疫電子化通關服務,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工作部署,湖北檢驗檢疫局決定于2011年3月在湖北水運口岸啟用"湖北水運口岸出入境貨物快速查驗系統"(簡稱"港口快速查驗系統")。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啟用時間
2011年3月1日,我局將在下屬陽邏港、黃石港、宜昌港、荊州港四個水運口岸正式啟用"港口快速查驗系統",與原有人工放行模式雙軌運行。5月1日起,從上述4個水運口岸出入境的貨物和集裝箱,其承運人、代理人或者貨主,須通過"港口快速查驗系統"辦理檢驗檢疫電子通關手續,原有的人工放行操作模式將停止辦理。
二、登錄方式
相關企業可通過互聯網登錄"港口快速查驗系統"企業端(IP:http://113.57.134.35:6888/qsb_hb/web/login.jsp),在主頁面中進行備案和申報出入境貨物和集裝箱信息,或通過各港區公共信息平臺登錄"港口快速查驗系統"。
三、相關要求
(一)首次使用"港口快速查驗系統"的企業應先進行備案,備案操作流程和要求可在該系統登錄界面查詢。
(二)企業可自行申報出入境貨物和集裝箱信息,也可委托代理企業申報。具體要求詳見檢驗檢疫機構發布的操作指南,或向所屬轄區檢驗檢疫機構咨詢。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