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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2011-03-15 642
核心提示:一、總則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全市統一領導、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制定應急方案,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市衛生局)。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編制依據
 
  依據《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
 
  (四)事故分級
 
  按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鄰市地區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市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自治區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處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理的。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由市人民政府負責處理的。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處理的。
 
  適用范圍
 
  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市應急指揮部
 
  級和II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市人民政府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Ⅲ、Ⅳ級食品安全事故由市衛生局主要負責人任總指揮,如果事故存在升級趨勢時由市人民政府領導任總指揮;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有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經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糧食局、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河池辦事處等(組織機構圖見附錄)。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自治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任務,及時向自治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市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況;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4)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成員單位職責
 
  市衛生局(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負責突發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醫療救治。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開展餐飲服務、學校食堂等重大食物中毒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組織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屠宰加工環節以及流通領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糧食局負責在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重大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組織相關產品的技術鑒定工作。
 
  市水產畜牧獸醫局負責對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等重大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鑒定工作。
 
  市經委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組織、儲備和供應工作。
 
  市工商局依法開展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市質監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廣西檢驗檢疫局河池辦事處負責對我市進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調查處理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因污染環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對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及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對互聯網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并作出處分決定。
 
  市財政局負責由市級以上響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辦公室
 
  (1)辦公室主任由市衛生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市農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市畜牧水產局的負責同志擔任。
 
  (2)辦公室職責:
 
  ①貫徹落實自治區和市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制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和工作細則,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②檢查督促各地區、各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③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④向自治區應急指揮部和市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⑤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⑥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及職責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給市人民政府及市應急指揮部。
 
  (1)事故調查組
 
  由市衛生局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局、商務、畜牧水產獸醫部門負責或其中一部門牽頭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查辦或者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醫療救治組
 
  由市衛生局負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專家咨詢與現場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局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開展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5)綜合組
 
  由市衛生局負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分析事故進展以及對外宣傳。
 
  (6)信息發布組
 
  由市委宣傳部負責,迅速制定信息發布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發布。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管理和指導。
 
  (二)縣級應急指揮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事故級別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由本級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縣(市、區)衛生局。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機構
 
  市衛生局負責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管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相關問題;負責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建立和管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指導縣(市、區)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縣(市、區)衛生局參照上述職責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協調以及履行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職責。有關實施方案和組織落實等情況報市衛生局。
 
  三、監測、預警與報告
 
  (一)監測系統
 
  全市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市農業局、市水產畜牧獸醫局發布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檢測信息。市質監局、工商局、商務局、衛生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市衛生局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定期發布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二)預警系統
 
  加強日常監管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局、質監局、農業局、商務局、水產畜牧獸醫局、廣西檢驗檢疫局河池辦事處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餐飲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有關情況應當及時報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市衛生局)。
 
  通報制度
 
  (1)通報范圍:
 
  ①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②3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③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報方式:
 
  ①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匯報;
 
  ②市衛生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與事故有關地區的衛生局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蔓延趨勢的還應當向其他地區衛生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同時報自治區衛生廳;
 
  ③縣(市、區)衛生局應當及時將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風險信息報送市衛生局。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險情,市衛生局應當及時通報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上報市人民政府。
 
  (3)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
 
  對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衛生局在上報市人民政府的同時,要及時向市委宣傳部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自治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市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應急準備和預防
 
  市衛生局應當及時對有關部門以及縣(市、區)報告的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及時通報市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專家意見,研究防控措施。
 
  市衛生局接到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當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機構和專家通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市衛生局要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對特別嚴重的食品安全預警信息應當報請市政府同意后發布或者解除。
 
  (三)報告制度
 
  市衛生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系統,信息報告和通報系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系統等。
 
  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應當按照市衛生局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和當地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市衛生局及有關部門報告。
 
  報告范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下級向上級報告
 
  各級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局報告,并在2小時內報告至市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也可直接向市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以及相關部門報告。市衛生局和相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在2小時內向人民市政府報告。
 
  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各級衛生局和有關部門。
 
  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級衛生局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義務報告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報告時限要求
 
  事故發生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5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總結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者辦公室按《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Ⅱ級應急響應的組織實施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當組織實施Ⅰ級和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市人民政府和事發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自治區及有關部門、自治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情況。
 
  Ⅲ級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市內Ⅲ級以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決定啟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市衛生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初步研究事故等級,并根據評估確定的結果,按規定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提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工作建議。同時,有關工作小組立即啟動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縣(市、區)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服從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上級衛生局和有關部門應對下級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級和II級重大食品安全應急響應
 
  (1)I級和II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市應急指揮部在自治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國家或自治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貫徹落實自治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任務,及時向自治區應急指揮部報告市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3)緊密配合自治區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救援各項工作。
 
  Ⅲ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1)Ⅲ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
 
  (2)向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事故情況,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啟動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3)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到位,立即啟動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專家咨詢與現場檢測評估組、綜合組、信息發布組等事故處理機構的工作,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和組織新聞發布工作,并部署縣(市、區)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開通與事故發生地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
 
  (5)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隨時待命,為各級或者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6)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救援。
 
  (7)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召集市應急指揮有關成員單位和專家在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者相關指揮機構一同協調指揮。
 
  (8)及時向可能涉及的其它市州或者毗鄰通報有關情況。
 
  (9)市衛生局應急響應。
 
  加強對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監督,協助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難。根據需要會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
 
  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級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事故情況應當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通報。
 
  市級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應當對事故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應急響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二)指揮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或者Ⅱ級響應后,市人民政府成立應急指揮機構,在自治區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按照相應預案的要求,全力以赴組織現場救援。并及時向自治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進入Ⅲ級響應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事發地毗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者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市應急指揮部或者指揮部工作組的指揮或者指導下,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者切斷事故危害鏈。
 
  發生在一些特殊領域或者跨領域、跨地區、影響嚴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應急指揮部認為必要時,可指派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有關負責人組織指揮協調。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實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必要時可以派員參加相應的應急處理工作,也可以委托下一級衛生局或者有關部門組織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組,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
 
  市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決定啟動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三)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當地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四)響應終止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五、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二)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產生、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當地應急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市人民政府,同時報送市衛生局。市衛生局根據當地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并抄送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六、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市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負責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經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二)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三)人員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監察專員及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四)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揮部或者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五)物資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六)培訓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市衛生局會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組織全市性和區域性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響應能力,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縣(市、區)衛生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七)宣教培訓
 
  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七、附則
 
  (一)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者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者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者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品安全的范圍: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本預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質量、衛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者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錄
 
  河池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圖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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