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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發事件(故)處理衛生監督工作預案(試行)(蘇衛法監〔2003〕37號附件)

   2011-02-24 298
核心提示:一、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發事件(故)處理工作的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食物中毒和食
一、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發事件(故)處理工作的職責分工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發事件(故)處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對本預案的具體實施,省級衛生監督機構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指導,必要時直接參與處理。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及時分別上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監督機構:
 
  (一)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發事件(故)人數超過100人或死亡1人以上的;
 
  (二)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發事件(故)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
 
  (三)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發事件(故)在本地區產生較大影響或影響社會穩定的。
 
  二、各地相應成立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發事件(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三、處理所需資料和器材
 
  (一)衛生行政執法文書:食物中毒事故個案調查登記表、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報告表、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衛生監督意見書、產品樣品采樣記錄、職業禁忌人員調離通知書、衛生行政控制決定書、封條等。
 
  (二)調查取證器材:經消毒處理的干試管、培養基、經消毒處理的棉簽、生理鹽水管、無菌采樣瓶、一次性針筒、酒精燈、鑷子、打火機、吸管、照相機(攝像機)、錄音機、電筒等。
 
  (三)有關法律文本及參閱資料:《食品衛生法》、《江蘇省食品衛生條例》、《食品衛生行政處罰程序》、《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技術處理總則》、《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等。
 
  四、調查處理的程序和方法
 
  (一)食物中毒
 
  1、報告程序
 
  嚴格按照衛生部《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2、應急處理
 
  根據《食品衛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可疑中毒食品,填寫衛生行政控制決定書,予以封存,對已售出的可疑食品,設法追回,必要時可以通過新聞媒體公告追回。對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等,責令其徹底清洗消毒。
 
  3、調查處理
 
  嚴格按照衛生部《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1)流行病學調查
 
  向病人和接診醫生了解中毒發生的經過以及事件相關的情況,病人的癥狀、體征,發病人數、經過、嘔吐物、排泄物的性狀,特別是首發病例的情況。開展個案調查,填寫食物中毒事件(故)個案調查登記表,了解72小時的食譜,特別是共同飲食食譜,有無續發病例,對與中毒病人有共同飲食史而未發病的人,人群中有對照意義的健康人同樣也要做好個案調查。
 
  根據調查情況確定中毒餐次,初步確定中毒食物類別、可疑食品,必要時協助醫療機構救治中毒病人。
 
  (2)衛生學調查
 
  對中毒餐次食品加工場所進行衛生勘驗,了解中毒餐次的菜譜、食物來源、原料質量、加工方法、儲存條件、存放方式與時間、操作場所的衛生與消毒情況,并做好現場筆錄。
 
  檢查從業人員的健康情況,特別是在中毒發生前3天內人員變動、患病情況,有無不衛生習慣及操作過程的不衛生行為。
 
  (3)樣品采集與送檢
 
  采集中毒患者的嘔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發病期與恢復期雙份血清,選擇發病者中未用藥或較晚用藥的病人采集肛拭樣品。必要時可做動物試驗,觀察毒性強度及主要受損器官和臨床表現。
 
  對剩余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分別取樣,對熟食間操作臺面,存放熟食品冰柜、熟食,常用工具、刀具、容器,熟食操作人員的手、肛拭、使用的抹布、可疑昆蟲等視情況采樣檢測。所采集的樣品在冷藏條件下,4小時內送達化驗室;無冷藏條件的,于采樣后2小時內送達化驗室。化驗室在檢樣送達后必須立即進行化驗。
 
  (4)食物中毒的診斷
 
  按《食物中毒診斷標準及技術處理總則》等進行判定,同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卡。
 
  (5)對封存的食品根據檢測結果,分別作出處理。
 
  (6)行政處罰。對造成食物中毒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根據《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按《食品衛生行政處罰程序》給予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食品污染事件(故)
 
  1、調查了解被污染食品的名稱、數量、污染程度、來源、流向、污染物的名稱、數量、可疑污染環節,并制作調查筆錄。
 
  2、對化學物質污染的食品,應對污染嚴重的部分取樣檢驗;對微生物污染的食品,應實施無菌采樣檢驗。
 
  3、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容器、工(用)具,下達衛生行政控制決定書及并加貼封條。
 
  4、追蹤調查,如該污染食品已售出或外運,應追蹤該食品的去向,并通知流向地的衛生監督機構,按規定處理,并及時溝通有關情況。
 
  5、根據檢驗結果、現場調查情況以及污染物的毒性,對污染的食品提出處理意見,對未污染食品及時予以解封。
 
  五、總結報告
 
  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突發事件(故)調查處理結束后,要及時總結上報。內容包括:
 
  (一)基本情況。包括事件(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數、發病情況和原因等。
 
  (二)衛生學調查情況。
 
  (三)實驗室檢驗及診斷。
 
  (四)結論性意見,包括采取的措施和進行處理的意見。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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