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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食品安全整頓實施方案(烏政辦[2009]136號)

   2011-08-15 790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整頓規范我市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保障各族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食
為進一步整頓規范我市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保障各族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新政辦發明電〔2009〕9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自治區黨委七屆七次全委(擴大)會議和市委九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落實國務院、自治區關于做好食品安全整頓的工作部署,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安全問題,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整頓。通過兩年時間的集中整頓,使各級政府、各環節監管部門及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標準得到有效執行,食品行業自律顯著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我市食品生產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二、整頓任務和責任分工
 
  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轄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及整頓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明確、細化各監管環節的銜接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監管及整頓工作的有效性和整體性;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督促有關監管部門依法履職。食品安全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能,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抓好落實。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農牧部門負責。
 
  1.整頓農藥市場,加快高毒農藥替代產品及其配套技術的示范推廣,加強非禁限用農藥的使用指導。加大對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區創建縣(場)和已獲證的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生產基地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的監測力度,種植業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加強林果基地撫育管理和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含毒、殘留、污染等有害農藥和化肥的使用,確保林果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普通農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和違法違規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的行為。
 
  2.認真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假劣過期獸藥產品的行為。加大對畜肉產品中喹惡啉類、硝基咪唑類等促生長劑藥物殘留、禽肉產品中硝基呋喃類、喹諾酮、磺胺類藥物殘留和蜂產品中抗生素藥物殘留的監督檢查力度。打擊禽畜養殖、水產養殖(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使用違禁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整頓和規范水產品批發市場,嚴格水產投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登記和可追溯制度,加強水產品質量監測、抽驗。
 
  3.加強投入品監管。堅決取締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無產品標簽的“三無”飼料生產企業,擴大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抽檢范圍,嚴厲查處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和養殖過程中添加瘦肉精、蘇丹紅等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
 
  4.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生產監管,完善認證管理制度。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不符合《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產品和生產企業,進一步規范企業用標行為,查處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標志的行為,“三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
 
  5.深入開展奶站清理整頓。嚴格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制度,對達不到要求的奶站一律責令停業整頓或取締。要認真貫徹落實《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堅決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行為。通過奶站清理整頓,提高一批,建設一批,淘汰一批,推進生鮮乳收購站的標準化管理。加強對生鮮乳收購和運輸環節的監督監測,在重點地區開展生鮮乳質量安全隱患排查監測,確保生鮮乳收購站檢查率達100%,生鮮乳質量安全違規單位查處率達100%,生鮮乳中三聚氰胺檢測合格率達100%。
 
  6.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全面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進度。堅持“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認證證書備案制,對無檢測證明的蔬菜和未檢驗檢疫合格的畜產品嚴禁進入烏魯木齊市場。
 
  7.開展對種子(種苗)、農藥和肥料等主要農資的打假專項整治,強化農資市場準入管理,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取締非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的小作坊和黑窩點,加大假劣農資案件查處力度,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達100%。
 
  (二)生產加工環節整治:質監部門負責。
 
  1.加強食品標準化工作,加快食品質量安全(QS)認證步伐。進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督促企業建立全過程質量安全制度,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嚴格出廠檢驗,全面提升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產品質量控制能力,加強從業者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2.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監督抽查。查處企業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嚴厲打擊生產過程中濫用、亂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回收過期食品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
 
  3.集中整治小企業、小作坊,加強對小作坊集中區域的整治。堅決打擊黑窩點,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加工企業。解決行業內影響食品安全的普遍問題。
 
  (三)食品流通環節整治:工商部門負責。
 
  1.全面推進食品安全電子化管理。2009年上半年全市各級批發商、大型商場及連鎖超市、生產廠家100%進入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零售商90%使用“一單通”。加強對商家食品備案信息的監管。嚴格落實食品經營者進貨查驗購銷臺賬、索證索票、協議準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質量承諾制度。建立健全行政監管強制退市和經營者主動退市相結合的管理機制。
 
  2.加強對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食品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牧區、學校周邊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小攤點的監管力度,突出抓好食用植物油、奶制品、副食品、酒類、糕點、調味品、兒童食品等農牧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種的檢查,強化對連鎖配送和送貨下鄉經營食品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和經銷過期變質、病死畜禽肉制品、有毒有害、假冒偽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擾亂食品市場秩序的行為。
 
  3.加大食品快速檢測力度。對快速監測發現的區域性問題、重大食品安全和質量問題,及時發布消費警示,進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預警防范和應急處置機制。
 
  4.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設進程。力爭2009年底前全市50%行政村至少創建一個“食品安全示范店”。
 
  (四)餐飲消費環節整治:衛生部門負責。
 
  1.積極推進對餐飲企業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對餐飲企業和集體食堂落實食品采購進貨驗收、索證索票和規范臺賬等進行監督檢查,積極推進原料進貨溯源制度。
 
  2.重點整頓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景點餐飲、賓館、小型餐飲單位、早夜市小餐點及農村自辦宴席,推動食品安全管理規范化。把食品加工、存儲、運輸過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溫度和時間的控制等作為重點環節,把食物中毒風險較高的熟食鹵味、盒飯、涼拌菜作為重點品種。
 
  3.逐步提高餐飲業、食堂開辦門檻。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不予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衛生條件差和無證經營的飲食攤點要堅決取締。
 
  4.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劑等行為。
 
  (五)畜禽屠宰和酒類整治:商務部門負責。
 
  1.加強生豬(牛、羊、畜禽)定點屠宰管理,整頓和規范肉品流通秩序。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違法行為。加大對定點屠宰廠(場)的監督力度,嚴防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的畜禽產品流入市場。
 
  2.嚴格酒類市場準入,全面推進酒類流通備案登記和酒類經營隨附單制度。加強散裝酒的經營監管,嚴厲打擊用甲醇、工業酒精和工業合成乙醇勾兌冒充白酒的違法行為,開展假冒名酒、洋酒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搗毀制假售假黑窩點。
 
  (六)保健食品整治:衛生部門負責。
 
  在全市聯合開展保健食品的調查摸底工作,摸清我市保健食品市場經營品種及狀況。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查處違規生產經營保健食品和偽造、冒用保健食品標簽標識的行為。嚴查以公益講座、免費體檢、學術交流、會展銷售等形式銷售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行為。重點整治虛假宣傳普通食品功能療效、夸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的行為。嚴把保健食品注冊關和廣告審批關,加大對報刊、電視、廣播虛假違法宣傳廣告的整治力度。把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與保健食品抽驗相結合,重點檢查保健食品原料采購和使用、產品生產及檢驗情況和銷售索證索票情況。引導有關媒體規范發布廣告,加大對假冒偽劣保健食品的曝光力度。
 
  (七)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治:衛生部門負責。
 
  在當前開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治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打擊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行為;查處研制、生產、銷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整治超范圍、超標準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三、整頓時間
 
  從2009年4月至2010年底,利用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分四個階段完成食品安全整頓的任務和目標。
 
  (一)部署自查階段(2009年5月- 6月)。
 
  各區(縣)、兩個開發區、各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劃分,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突出整治重點,制定出具體的實施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整頓工作。對目前開展的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實效情況開展自查;對自身監管工作和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開展自查。生產經營單位對建立健全全過程質量安全制度開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2009年7月-2010年4月)。
 
  各區(縣)、兩個開發區、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工作安排,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產品進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一批違法單位和個人。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0年5月-8月)。
 
  市政府將組織督查組進行督查,采取明查暗訪形式,強化督查整改,主要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有效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建立健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區(縣)政府落實領導責任和整治效果等方面進行抽查,對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總結評估階段(2010年9月-10月)。
 
  各單位認真開展整治工作總結和評估工作,市政府將進行綜合檢查評估,并對整治工作進行通報。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市食品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是全市食品安全整頓領導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各區(縣)、兩個開發區整頓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和監督。各區(縣)、兩個開發區和市食品安全相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方案于5月15日前報市食品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級、各部門要將食品安全整頓列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目標責任考核,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和責任,明確完成工作的時限和考核指標,統籌調配力量,加大經費投入,保障基層執法單位執法裝備、檢測設備和經費,提高執法能力。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整治取得實效。發展和改革、財政部門負責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能力建設。
 
  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后,有關部門職責將作相應調整。
 
  (二)嚴格依法行政,加強督查督辦。要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落實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依法依紀追究行政不作為和行政亂作為行為,嚴厲查處行政執法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及地方、部門保護行為。加大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的督查督辦力度,開展檢查和評估,對食品安全問題突出且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地區,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報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
 
  (三)加大整治力度,強化檢驗檢測。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準入條件,提高準入門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監管制度,加大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和重點地區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責令企業召回。及時查處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各相關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的檢驗檢測,加大檢驗檢測頻次,定期公布檢驗檢測結果。完善檢驗檢測手段,重點提高對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鑒定排查、風險監測、風險預警、風險評估和技術仲裁的能力。逐步建立市、區(縣)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收集、報送和管理。
 
  (四)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社會監督。要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要加強對食品安全的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違法犯罪行為要給予曝光,揭露丑惡,警示違規,同時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整頓的重大意義,及時報道各區(縣)、各部門開展整頓的措施、進展和成效,增強消費者信心。
 
(五)加強行業自律,落實企業責任。建立以守法遵章為準繩、社會道德為基礎、企業自律為重點、社會監督為約束、誠信效果可評價、誠信獎懲有制度的食品企業誠信體系。農牧部門負責農產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質監部門負責生產加工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工商部門負責流通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商務部門負責定點屠宰和酒類、糧油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衛生部門負責餐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食品企業誠信不良記錄收集、管理、通報制度和行業退出機制。進一步強化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者)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原料查驗、索證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檢驗檢測能力,落實食品檢驗合格出廠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地區: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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