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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青羊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

   2013-12-10 755
核心提示: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四川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號)和《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13〕20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改革完善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改革目標
 
  改革完善我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通過改革,進一步促進政府機構職能轉變,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有效整合監管職責,切實減少監管環節,明確和強化監管責任,不斷優化資源配置,著力解決食品監管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等問題,實現食品藥品全程無縫監管,形成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更好地推動解決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
 
  二、基本原則
 
  一是按照屬地管理,權責一致的原則,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和市、區(市)縣分級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合理、職能清晰、責任明確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和協作聯動機制。
 
  二是按照上下對應,因地制宜的原則,設立青羊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執法機構,全面落實職能、機構整合的要求,充實和加強基層監管力量。
 
  三是按照整合資源,統籌兼顧的原則,優化資源配置,合理劃轉人員編制,既要充實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力量,又要確保相關部門繼續有效地履行職責。
 
  三、主要任務
 
  (一)整合區級監管執法職能和機構。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13〕20號)精神,整合原青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青羊食藥局”)的全部職責及青羊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青羊質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和化妝品監管職責、青羊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青羊工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區商務局酒類流通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組建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食藥監局”),加掛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食安辦”)牌子。新組建的區食藥監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核定行政編制32名(含派出行政機構),局級領導職數按1正2副核定,對全區食品藥品實行集中統一監管,同時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領導班子由區委管理,業務上接受市食藥監局的指導,主要負責人的任免事先征求市食藥監局的意見。
 
  整合原青羊食藥局、青羊工商局、青羊質監局等現有食品藥品監管力量,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監管行政執法機構,組建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為區食藥監局直屬副局級行政執法機構,核定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不少于15名。
 
  按街道設立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以下簡稱“街道食藥監管所”),為區食藥監局派出行政機構,會同所在街道辦事處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街道食藥監管所行政編制按每所1—2名核定。
 
  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在社區建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隊伍,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落實協管員工作經費,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不斷推進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藥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體系。
 
  (二)確定監管執法編制。為確保新組建食藥監管及執法機構人員編制需要,根據“編隨事轉,人隨編走”的原則,按照市機構編制部門核準的數額,由工商系統、質監系統及其他涉及職責劃轉的部門劃轉部分行政編制和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到新組建的區食藥監局和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相關人員一并劃轉。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所需編制不足部分,經市委編辦同意后,由區機構編制部門從區內空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總量內置換,并相應核銷所置換的事業編制。
 
  (三)明確監管責任和分工。根據分級管理原則,落實好食品藥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確保監管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區。統籌、商務、衛生、食藥監等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并切實履職盡責,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無縫銜接。公安、工商、質監等與食品藥品安全有關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切實履行監督、指導、協調職能,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完善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措施。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13〕20號)相關要求,在改革過渡期間,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責任和藥品監管責任仍由原系統承擔。
 
  (四)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根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工作的需要,吸納更多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并切實加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監管執法水平。要健全財政保障機制,增加食品藥品監管投入,改善監管執法條件,健全風險監測、檢驗檢測和產品追溯等技術支撐體系,提升科學監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青羊區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做好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調整工作(見附件)。由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李燎任組長,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戴軍,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雷平,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穆際平任副組長,區紀委(區監察局)、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青羊食藥局(區食藥監局)、區法制辦、區財政局(區國資辦)、區人社局、區城管局、區統籌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局、區審計局、區規服辦(區政務中心)、區機關事務局、區公安分局、青羊工商局、青羊質監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區委編辦承擔。
 
  (二)密切協作配合。工商、質監、食藥監等涉及改革的有關部門要顧全大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部門和系統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有序銜接、運轉順暢。組織、機構編制、財政、人社、商務、審計、食藥監、機關事務等部門和工商、質監系統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有關職能、機構、編制、人員、經費、資產等整合劃轉工作,確保改革有序穩步推進。
 
  (三)改革進度安排。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認真研究制定具體改革方案,切實做好職能機構整合、部門“三定”規定以及人員編制劃轉等各項工作,確保我區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于1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
 
  附件:青羊區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日
 
  附件
 
  青羊區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工作
 
  領導小組名單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39號)和《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區(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13〕20號)精神,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推進機制,統籌推進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工作,成立青羊區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  燎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戴  軍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雷  平   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
 
  穆際平   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
 
  成員單位及其工作職責:
 
  區紀委(區監察局):負責嚴肅機構改革工作中的各項紀律,并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問責和查處。
 
  區委組織部:負責區食品藥品監管及執法機構的區管領導干部考核、任命、調整等工作。
 
  區委編辦:負責區食品藥品監管及執法機構“三定”方案的擬訂和編制置換、報批等工作。
 
  青羊食藥局(區食藥監局):負責提出涉及食品藥品監管的各部門(單位)、各街道職能調整及調整后各部門(單位)、各街道之間的職能銜接、職責分工等具體方案,確保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體系;配合區委編辦做好區食品藥品監管及執法機構“三定”方案擬訂相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人員、編制、經費及國有資產的劃轉工作;負責做好部門和系統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區法制辦:負責區食品藥品監管及執法機構職能配置中涉及法律法規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等工作。
 
  區財政局(區國資辦):負責落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中涉及的經費及國有資產劃轉相關工作;負責落實食品藥品監管及執法所需經費保障;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區人社局: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中涉及人員劃轉相關工作,確保人員隊伍穩定。
 
  區審計局:負責做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中相關審計工作。
 
  區規服辦(區政務中心):負責協助做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中涉及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劃轉工作。
 
  區機關事務局:負責區食品藥品監管及執法機構辦公場所調整、安排及后勤保障工作。
 
  區商務局、青羊工商局、青羊質監局:配合區食藥監局做好與本部門相關的食品藥品監管職能銜接、職責分工等具體方案,并切實加強履職盡責,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無縫銜接;配合區委編辦做好區食品藥品監管及執法機構“三定”方案擬訂相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人員、編制、經費及國有資產的劃轉工作;負責做好部門和系統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區城管局、區統籌局、區衛生局、區公安分局:配合區食藥監局做好與本部門相關的食品藥品監管職能銜接、職責分工等具體方案,并切實加強履職盡責,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無縫銜接。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委編辦,具體承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擬訂、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委編辦主任王京兼任。改革任務基本完成后,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自行撤銷,有關工作由區委編委及其辦公室負責。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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