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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縣2010年玉米、水稻、大豆、小麥良種補貼實施方案(前政辦發(2010)12號)

   2011-05-18 1026
核心提示:按照《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吉林省2010年玉米、水稻、大豆、小麥、棉花良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農農字〔


按照《吉林省農業委員會、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吉林省2010年玉米、水稻、大豆、小麥、棉花良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農農字〔2010〕149號)精神,為確保我縣玉米、水稻、大豆、小麥良種補貼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全覆蓋原則。對全縣范圍內符合本實施方案規定種植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麥實行良種補貼全覆蓋,按照實際種植面積補貼。

  (二)品種擇優原則。優先選擇高產優質適應性好、符合生產需要、市場前景較好的品種。

  (三)品種公開推介原則。在符合國家有關扶持政策的前提下,由縣農業局將省農委確定的主導品種通過有效渠道公開向社會發布。

  (四)農民自愿購種原則。農業部門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基礎上,積極引導農民選擇使用推介的品種。

  (五)屬地管理原則。良種補貼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農民(包括農、林、牧、漁場(以下簡稱“農場”)職工)申報良種補貼必須向耕地所屬村的村委會(農場)申報,村委會(農場)不得接受所屬耕地以外耕種農戶的申報;農場的良種補貼工作由全縣統一管理。

  二、補貼范圍、標準和品種

  (一)補貼范圍。在全縣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上種植的按照實際種植面積補貼。在草原、荒山、荒坡、灘涂等違規開墾的耕地上種植的不列入補貼范圍。

  (二)補貼方式。采取現金直接補貼方式,實行良種推介、自愿購種、直接發放。

  (三)補貼標準。玉米、大豆、小麥良種補貼標準為10元/畝;水稻良種補貼標準為15元/畝。

  (四)補貼對象。生產中使用玉米、水稻、大豆、小麥良種的農民(農場職工)。

  (五)補貼品種。凡種植經過審定通過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麥(不含退出品種),均可作為良種給予補貼。種植未經審定和過期淘汰品種不享受補貼。

  三、工作程序

  (一)補貼面積確認程序。

  1.農戶申報。春耕播種結束后,農戶將本年度使用良種實際種植玉米、水稻、大豆、小麥面積和品種據實向村委會申報(農場職工向所在農場申報)。農戶要以戶主姓名申報,一戶一申報。申報截止時間為2010年6月20日。

  2.村委會(農場)登記、核實、公示。村委會(農場)將農戶申報面積和品種進行匯總登記并進行逐戶核實。農戶經核實后的種植面積、補貼金額和品種,由村委會進行7天以上公示,公示要以自然屯為單位,公示地點和形式要方便農民觀看。公示時間、地點要通過有效形式通知到所有農戶(農場職工)。公示結束群眾無異議后,由村委會報鄉(鎮)政府。各農場自行組織公示。此項工作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

  3.鄉(鎮)政府把關核查。各地組織力量對農戶(農場職工)申報面積進行核查,經核查后,以農戶為單位分村進行匯總造冊(打印),并將本轄區內的種植面積和品種以農戶為單位上報縣農業局和財政局。此項工作在2010年7月20日前完成。

  4.縣農業局、財政局匯總審核。縣農業局、財政局將各地上報的種植面積和品種進行匯總審核,經縣政府批準后,按要求分別報送省農委和省財政廳,同時報市農委備案。此項工作在2010年8月10日前完成。

  (二)補貼資金發放。

  1.資金撥付。實行預先撥付、年終結算方式。省財政廳預撥良種補貼資金到縣財政局,年底根據核實確認的實際種植面積進行結算。

  2.補貼資金發放。2010年4月底前,省財政廳將良種補貼資金預撥到縣財政局,由縣財政局逐級下撥到鄉(鎮)財政所。8月底前,由鄉(鎮)財政所依據補貼清冊將補貼資金兌付到位。9月10日前,將良種補貼面積核查情況及補貼資金兌付情況,以縣農業局、財政局聯合行文的形式上報省農委、省財政廳。當年如有良種補貼資金缺口問題,由縣財政局先行墊付,年底待國家清算資金到位后,按照多退少補原則,由省財政廳和縣財政局進行結算。農民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領取良種補貼資金,同時保存好原始憑據備查。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縣政府決定成立前郭縣2010年良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兩個辦公室(工作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負責良種補貼政策具體組織實施管理工作,編制實施方案,推介主導品種,評估實施效果;資金管理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申請、撥付、發放和監管)。各地要高度重視良種補貼工作,切實把此項工作作為穩定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良種補貼政策落實到位。

  (二)建立良種補貼檔案。良種補貼檔案是核查面積、兌現補貼、接受審計檢查的重要依據。縣、鄉、村都要建立良種補貼明細檔案,專柜保存、專人負責,做到檔案齊全、規范。縣農業局、財政局都要建立書面文字檔案,同時建立微機檔案。要將有關文件、實施方案、資金管理辦法以農戶(農場職工)為單位分鄉(鎮)、農場補貼面積清冊,以鄉(鎮)、農場為單位將補貼面積、補貼金額和補貼品種匯總表等建檔立案;鄉(鎮)政府要把以農戶為單位分村補貼面積清冊、以村為單位補貼面積、補貼金額和補貼品種匯總表、有關文件等建檔立案。鄉(鎮)財政所建立備份檔案,主要包括農戶補貼清冊、以村為單位補貼面積、補貼金額和補貼品種匯總表、有關文件等;村級農戶補貼面積、補貼金額和補貼品種清冊由村委會會計負責保管。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地要加強對本地的檢查督導,確保良種補貼政策及時落實到位。縣農業局、財政局要會同縣紀檢、監察部門對各地良種補貼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及時糾正出現的各種問題。

  (四)強化資金管理。良種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良種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農戶(農場職工)個人采取少種多報、種植非補貼作物按補貼作物申報等虛報良種補貼面積、套取補貼資金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除追繳其當年非法所得外,該農戶(農場職工)連續3年不再享受良種補貼政策待遇。

  (五)強化公開透明。各地要做到補貼政策、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農戶“四公開”,讓全社會了解良種補貼政策,接受群眾監督。設立良種補貼工作監督電話(縣農業局監督電話:2189399;縣財政局監督電話:2123753),并予以公布。

  (六)強化種子市場監管。縣農業部門要會同縣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加強種子市場監管,堅決打擊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防止假冒偽劣種子進入生產領域。

  (七)落實配套工作經費。為保證良種補貼項目的順利實施,縣財政部門要安排所需配套推廣工作經費,保證補貼品種推介展示、補貼面積核實、補貼資金發放、補貼檔案建立和監督檢查等管理支出。

  (八)強化政策宣傳。各有關部門要通過電視、報紙等多種媒體向廣大農民群眾、基層干部宣傳良種補貼政策,提高農民群眾對農作物良種的認識,充分調動農民使用優良品種、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為良種補貼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附件: 1.   前郭縣良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doc
 
2.   吉林省農業委員會2010年良種補貼推介主導品種.doc

  3.   2010年農戶申報良種補貼面積明細表(1).doc
 

     2010年村委會申報良種補貼匯總表(2).doc

   2010年鄉(鎮)、場申報良種補貼匯總表(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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