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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動的通知(閩政辦〔2017〕47號)

   2017-05-23 889
核心提示: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單位:  為整治當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直有關單位:
 
  為整治當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進一步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省政府決定從今年5月到12月底,在全省范圍開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目的
 
  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的要求,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創建食品安全放心省的決策部署,通過加強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監督管理和集中整治,著力解決非法銷售病死畜禽、蔬菜水果等食用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水產品藥物殘留超標、食品生產濫用食品添加和非法添加、小餐飲和網絡訂餐食品安全隱患和菜市場食品安全管理不規范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我省農產品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為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作貢獻。
 
  二、主要任務
 
  (一)非法銷售病死畜禽整治。全面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督促養殖、屠宰等場所按照要求建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嚴格按照規定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加強畜禽檢疫監管,抓好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強對豬肉市場和生產加工單位監管,嚴格落實肉品采購索證索票和查證驗章制度。加強執法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病死畜禽犯罪活動。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公安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農藥生產經營及使用整治。加大農藥專項監督檢查,深入農藥生產銷售單位,嚴厲查處無證(假證)生產農藥的行為,嚴厲查處非法制售假劣農藥的行為,嚴厲查處非法添加(或搭售)隱性農藥成分的行為,對農藥中非法添加氟蟲腈等禁限用農藥成分的行為進行重點打擊。開展監督抽檢,公開曝光不合格農藥及其生產經營單位,對生產經營禁用農藥和假劣農藥的單位列入“重點監控名單”。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經信委、公安廳、工商局、質監局
 
  (三)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系統性、區域性的安全隱患排查,對突出問題進行清理,全面摸清底數掌握情況,大力整頓規范水產養殖生產行為,集中力量開展執法檢查和整治行動,對人為蓄意使用違禁漁(獸)藥物行為加大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力度。加強市場水產品抽檢,嚴厲查處水產品銷售中違規使用抗生素及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禁用獸藥及化合物等行為,規范水產品經營行為。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海洋漁業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食品生產濫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整治。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重點產品專項抽查,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抓好問題整改,嚴格按照標準進行生產。對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立即立案調查,依法從嚴查處。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五)小餐飲和網絡訂餐食品安全整治。以小餐館、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飲品店、農家樂等無證餐飲為整治重點,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督促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清理規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資質,進一步規范網絡訂餐的經營行為,做到線上線下餐飲服務水平一致,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菜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針對菜市場(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生鮮超市、指定區域和時段經營的食品攤販)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組織進行自查自糾,開展集中檢查執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菜市場經營秩序,防堵問題食品農產品流入菜市場,保障人民群眾菜籃子安全。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門在調查分析、清查梳理的基礎上,制定專項整治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全面部署,落實工作責任,做到有階段安排、有重點活動、有檢查驗收,確保工作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集中行動階段(2017年6—9月)。各地2017年9月底前要按照整治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組織力量開展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拉網式檢查工作,開展集中治理整頓,做到整治不留后患、打擊不遺余力。
 
  (三)督查提升階段(2017年10—11月)。各地、各部門要對照整治目標要求,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問題整改到位,防止整治不徹底、疏漏和風險隱患“回潮”現象。省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各地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對部分設區市進行督導檢查。
 
  (四)工作總結階段(2017年12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總結整治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將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報省政府辦公廳。下級部門要按照要求及時向上級對口部門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省直負責部門要將各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報送省政府辦公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迅速行動,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聽匯報,要直接研究制定行動方案,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嚴格落實責任,周密組織部署,科學安排工作進度,及時解決影響整治工作的問題,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各項整治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目標任務,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深入基層一線,指揮靠前,一個一個地方去督查,一項一項抓落實,全面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管一級,一級帶動一級,促進整治工作持續深入。要堅持重心下移,組織力量對本地區、本部門的整治工作再進行拉網式的全面清查,查找每一個企業、每一個監管環節、每一個重點部位存在的問題,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督查到位,落實到位,整改到位,不留工作死角。
 
  (三)嚴格責任落實。市、縣(區)政府要將整治工作情況作為對部門和下級政府工作考核評價的內容,加大行政監察和行政問責力度,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堅決查處不作為和失職瀆職行為。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大張旗鼓地宣傳專項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果,及時揭露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做到有聲、有力、有效。要建立信息發布制度,主動發布食品質量安全信息,及時告訴公眾事實真相。
 
  附件:1.打擊銷售病死畜禽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方案
 
  2.農藥生產經營及使用專項整治方案
 
  3.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4.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濫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專項整治方案
 
  5.小餐飲和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6.菜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打擊銷售病死畜禽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方案
 
  為全面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嚴厲打擊銷售病死畜禽違法行為,保障人民群眾肉品消費安全,決定組織開展嚴厲打擊銷售病死畜禽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督促養殖、屠宰等單位按照要求建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立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制度,完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檔案;督促養殖戶嚴格執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各項規定,加大對養殖場業主出售病死畜禽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查處銷售病死畜禽違法犯罪行為,做到申領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畜禽飼養、屠宰和動物產品生產企業100%有無害化處理設施,無害化處理記錄規范完整;經檢出的染疫、病死畜禽及其產品100%監督貨主進行無害化處理;發現的銷售病死畜禽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率達100%;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城區農貿市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和單位食堂等落實肉品采購索證、肉品查證驗章率達100%;公安機關對行政部門移送的涉及病死畜禽肉違法犯罪案件的處置率達100%。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畜禽檢疫監管。農業(畜牧獸醫)部門嚴格落實動物檢疫申報制,扎實推進動物檢疫電子出證工作,按照相關檢疫規程的要求做好畜禽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對報檢畜禽要嚴格指定地點或到場到戶實施檢疫,嚴格查驗養殖檔案和牲畜耳標佩戴情況,嚴禁應免未免畜禽、未佩戴耳標畜禽以及染疫畜禽出場和調運。所有定點屠宰場(點)必須按要求派駐官方獸醫,嚴把入場查證驗物關,嚴禁無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未佩戴免疫標識的畜禽入場屠宰。嚴禁不檢疫就出證以及“隔山開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經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畜禽產品,要監督有關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切實做到“四不準一處理”,從源頭上防止病害畜禽及畜禽產品流入市場。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嚴格農貿市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和集體伙食單位等肉品采購索證和查證驗章制度。
 
  (二)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農業(畜牧獸醫)部門督促畜禽養殖、屠宰等生產經營者履行病害畜禽及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監督指導畜禽養殖場、屠宰加工企業等相關場所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建立無害化處理制度,認真做好病死畜禽的報告、無害化處理工作,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檔案記錄。加強對養殖場(戶)、屠宰企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單位的技術指導,確保無害化處理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要求。
 
  (三)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縣級農業(畜牧獸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每個月組織開展至少1次監督檢查,設區市農業(畜牧獸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每半年組織至少1次對轄區內各縣(市、區)監管工作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要將有違法記錄的養殖場(戶)、無害化處理設施不符合要求、無害化處理管理制度不健全、無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記錄或記錄不規范的養殖場(戶)、群眾反映的不規范處理死因不明及病死畜禽的養殖場(戶)、私宰窩點附近的養殖場(戶)、城鄉結合部等私屠濫宰多發區域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區域、飯店和集體單位食堂等私屠濫宰易發區域和多發地區等列為重點檢查對象。
 
  (四)落實屠宰企業主體責任。農業(畜牧獸醫)部門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嚴格執行生豬進場交接登記、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產品無害化處理、屠宰臺賬等管理制度,如實記錄屠宰生豬來源、數量、屠宰日期、檢疫檢驗證號、銷售去向和病害豬無害化處理情況,切實做到屠宰全過程痕跡化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督促肉制品生產企業、肉類批發市場(含附設冷庫)、集貿市場、生鮮超市、餐飲服務單位等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五)嚴厲打擊違法行為。農業(畜牧獸醫)部門發現在養殖、屠宰加工等重點環節非法經營、屠宰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產品以及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不得以罰代刑。對于非法出售、屠宰病死畜禽的養殖場(戶)、屠宰加工企業和個人,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報省農業廳,將其列入福建省農產品質量安全“黑名單”。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流通加工餐飲環節監管,嚴格規范生豬肉品生產經營行為,依法嚴厲查處銷售非法屠宰肉品以及采購和使用病死肉等違法行為。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強化與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集中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形成監管合力,提高打擊震懾力。
 
  (六)開展打擊銷售病死畜禽犯罪行動。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制售病死畜禽違法犯罪活動,偵破一批跨區域、影響惡劣、社會關注的大案要案;要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加強與農業、食藥監、工商等部門信息共享、案情通報,健全完善案件移送,聯合執法、聯合督辦等工作機制。監管部門發現重大案件線索的,可提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聯合偵辦。
 
  附件2
 
  農藥生產經營及使用專項整治方案
 
  為提高蔬菜、水果等主要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決定在全省范圍組織開展農藥生產經營及使用專項整治。
 
  一、工作目標
 
  通過農藥生產經營及使用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一批違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農藥窩點,懲治一批農藥和農產品違法生產經營主體,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努力實現高毒限用農藥違規使用和禁用農藥隱性添加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重點監控農藥生產經營主體現場檢查率達到100%,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達到100%,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率達到100%,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假劣農藥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平臺線上巡查。發揮農資監管信息平臺監管功能,落實農藥入市經銷備案審核制度,統一經營登記,建立和完善農藥經營誠信檔案、購銷臺賬制度、實名購銷制度,實現農藥購、銷、用流向可追溯。加強平臺巡查和現場稽查,及時調查處理農藥購銷異常情況,強化農藥流通動態監控。加強對高劇毒農藥執法監管,對高劇毒農藥實行一瓶一碼、實名購買、全程追溯。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
 
  (二)推廣科學用藥技術。推廣科學用藥、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技術。扶持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開展專業化統防統治,建設統防統治示范片,帶動全省農作物病蟲專業化統防統治服務面積500萬畝次。加大高效低毒農藥、新型植保器械和施藥技術的示范推廣,強化宣傳培訓,指導農民科學用藥、輪換用藥、了解農藥安全間隔期。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
 
  (三)嚴厲打擊農藥違法行為。重點查處非法制售假劣農藥特別是非法制售、使用禁限用農藥行為。在農藥銷售、使用高峰期,認真開展農藥執法檢查,重點對用量大、有明顯嫌疑、群眾投訴舉報以及近年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企業和產品進行執法抽檢。嚴管嚴控高毒農藥,嚴厲打擊并公開曝光農藥違法行為,將多次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的單位列入“重點監控名單”,防堵禁限用高毒農藥和假劣農藥流入農業生產領域。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查處。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經信委、公安廳、工商局、質監局
 
  (四)嚴格實施農產品檢打聯動。嚴格落實“兩檢合一”“檢打聯動”機制,針對風險隱患大的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品種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實施“一品一策”行動,重點加強草莓、茶葉等2個品種的抽檢力度,加大對相關主產區和生產主體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不執行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和違法使用禁限用農藥等行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中涉及農藥違法案件的倒查機制,抽檢涉案農藥,追溯查處非法制售假劣違禁農藥行為。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查處。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農業廳、公安廳
 
  附件3
 
  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水產品養殖和市場銷售行為,消除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嚴厲打擊水產品生產經營違規使用獸(漁)藥和非法添加等行為,決定在全省組織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一、工作目標
 
  按照“嚴密排查、問題導向、標本兼治、鐵腕治患”的總要求,深入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系統性、區域性的安全隱患排查,對突出問題進行清理,全面摸清底數掌握情況,大力整頓規范水產養殖和市場經營行為,集中力量開展執法檢查和整治行動,對人為蓄意使用違禁獸(漁)藥物和非法添加的行為加大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力度,消除安全隱患,解決全省水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切實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水產養殖環節
 
  1.開展調查排摸,建立問題清單。各市、縣漁業主管部門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轄區內初級水產品生產經營主體進行走訪調查,徹底摸清基數,將生產主體根據規模大小、區域分布等進行分類分區,做好立檔建庫、審核登記工作。
 
  2.組織執法檢查,深挖問題根源。各市、縣漁業主管部門要主動通過監督檢查、明察暗訪等手段,對安全風險較高的對蝦、大黃魚、石斑魚、鰻魚、草魚、鯽魚、羅非魚等品種和病害多發區域內水產養殖場、苗種場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專項執法大檢查。檢查主要內容為:是否貯存或使用禁用獸(漁)藥、未列入漁用品種目錄的人用藥或原料藥,生產、用藥、銷售三項記錄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隨意棄置、銷售病死養殖生物的跡象等。
 
  3.加強藥殘抽檢,整治突出問題。各市、縣漁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日常監管工作和歷史經驗,抓住轄區內存在的重點隱患問題,對主要養殖區域水域環境、投入品和產地水產品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積累監測數據,進一步核實確診突出問題,找出隱患根源。對使用違禁藥物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公安部門進行刑事查處。對檢測不合格或獸(漁)藥使用安全間隔期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初級水產品,一律實行封存,并監督實施無害化處理或檢測達標后上市,防止不合格水產品流入市場。
 
  4.強化教育培訓,落實主體責任。利用現有的條件和手段,因地制宜,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對水產養殖、育苗等生產經營主體,特別是養殖密度高、歷次抽檢中查出問題產品較多的養殖戶,集中開展教育培訓,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培訓內容主要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化的技術操作規程規范、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等,講清違法生產經營的嚴重后果,普及提高養殖戶守法意識和誠信生產意識。同時,組織水產技術推廣部門、獸(漁)藥企業和養殖病害防治專家走進漁村,開展宣傳普及國標漁藥知識和規范使用技術為主要內容的關愛漁民活動,提高養殖戶正確選擇和用藥的知識和能力。通過向生產經營戶發放告知書、與生產經營戶簽訂承諾書等形式,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戶主體責任。
 
  (二)市場流通環節
 
  1.整治規范水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以落實水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管理責任和銷售者主體責任為抓手,加強對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集市、超市、實體店、冷凍庫治理,監督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養殖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出具的水產品檢測合格證明材料,如實記錄水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避免采購或者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水產品,保證采購的水產品來源可追溯。督促市場開辦者認真落實水產品市場準入、信息公示、監督抽檢或者快速檢測等義務,發現水產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等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要求銷售者停止銷售,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與銷售者簽訂的協議進行處理,并向所在地監管部門報告。
 
  2.開展水產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在市場流通環節,對水產品重點監測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抽檢檢出率高的龍膽魚、鱸魚、明蝦、青斑魚、鯽魚、桂魚、鰻魚、雙殼類水產品等,重點監測孔雀石綠、違禁藥物添加和抗生素藥物(主要是氯霉素等),掌握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發現獸藥殘留超標等問題樣品,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并實施來源追溯和去向追蹤,及時將追溯情況通報相關職能部門。在風險監測環節,對監測任務中涉及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的,重點關注,采樣時要注意收集。監測結果和監測中發現的隱患,及時通報本級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并提供詳細監測信息和線索,以便監管部門進一步開展監督抽檢。
 
  3.嚴厲查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督促水產品經營者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堅決取締無證經營的水產品經營戶。對于在監督檢查或抽檢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特別是對銷售過程中隨意添加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綠等禁用獸藥及化合物的行為,給予嚴厲打擊、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4
 
  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濫用食品添加劑
 
  和非法添加專項整治方案
 
  為嚴厲打擊食品生產加工濫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行為,規范我省食品生產加工行為,決定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排查食品安全風險,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打擊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行為,做到涉事企業100%依法查處,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酒類、蔬菜制品、水產制品等加工食品的評價性檢驗合格率達到97%以上。
 
  二、工作任務
 
  (一)督促企業自查整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組織抽檢監測存在問題的生產經營企業、問題率較高的重點行業,被投訴舉報、媒體曝光的企業,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發現問題較多的企業,信用等級較低的企業等重點對象進行自查自糾,抓好問題整改。自查中發現存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抽查考核,年內完成轄區20%以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抽查考核工作。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建立食品安全崗位責任制。
 
  (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在日常監督檢查基礎上,實施飛行檢查和專項檢查。設區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2016年查實存在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企業按20%比例實施飛行檢查、對2017年本級及其以上部門組織監督抽檢不合格企業的飛行檢查比例不低于30%。檢查發現的問題,做到四個100%,即企業負責人100%約談、原因100%查找、問題100%整改、整改情況100%復查。
 
  (三)開展產品抽檢監測。設區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2016年省級以上監督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實行全覆蓋監督抽檢,并著重加強對蜂產品、嬰幼兒輔助食品、糕點、餅干、肉制品、調味品、桶裝飲用水、蜜餞、酒、茶葉、水產制品等重點食品的抽檢監測力度。
 
  (四)嚴厲查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立即立案調查,依法從嚴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并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相關負責人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對抽檢不合格或者檢查中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要依法責令相關企業立即停止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分析問題原因,依法召回不合格產品,及時化解風險。
 
  附件5
 
  小餐飲和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小餐飲和網絡訂餐的經營行為,決定開展小餐飲和網絡訂餐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進一步規范小餐飲和網絡訂餐的經營行為,做到線上線下餐飲服務水平一致,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二、工作任務
 
  (一)小餐飲單位
 
  以小餐館、小吃店、小快餐店、小飲品店、農家樂等無證餐飲為整治重點,突出學校周邊、旅游景區周邊、醫院周邊、城鄉結合部、城市主次干道、居民小區等重點區域,重點檢查小餐飲持證經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加工和服務場所衛生狀況、餐飲具清洗消毒、規范加工制作、食品原輔料進貨查驗等情況,重點清理和打擊無證經營、經營場所環境“臟、亂、差”、采購和使用無任何標識散裝油、調味品和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等食品安全突出問題。
 
  (二)網絡訂餐服務
 
  1.落實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主體責任。指導督促網絡訂餐服務平臺提供者切實履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資質審核、主體建檔、信息公示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2.清理規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資質。重點清理查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未取得合法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資質(含餐飲服務及食品流通許可等)、超核準范圍經營的行為。
 
  附件6
 
  菜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為規范菜市場經營秩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決定組織開展菜市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對菜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菜市場經營秩序,防堵問題食品農產品流入菜市場,確保場內場外菜市場食品農產品質量一致,保障人民群眾菜籃子安全。
 
  二、整治對象
 
  一是區域性蔬菜、水果、肉類、禽蛋等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二是農貿市場;三是生鮮超市;四是指定區域和時段經營的食品攤販。
 
  三、工作任務
 
  (一)組織開展自查自糾。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對轄區內的菜市場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全面了解菜市場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督促菜市場業主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開展自查自糾。
 
  (二)開展集中檢查執法。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集中力量開展檢查執法,重點檢查菜市場是否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日常檢查、信息公示等制度,是否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是否全部與入場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批發市場是否印制統一格式的銷售憑證、是否按規定開展食用農產品檢驗檢測;食品攤販是否落實登記備案管理和進貨查驗等制度、經營場所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三)規范經營行為。對檢查發現的風險隱患和不規范經營行為,責令改正到位,做到發現一個、整改一個、規范一個。對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從嚴查處。加強對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促進菜市場開辦者、入場銷售者規范經營、守法經營。


 
地區: 福建
標簽: 食品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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